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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推荐金融项目资产评估专家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评协[2017]7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7-8-7
实施时间: 2017-8-7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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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银联)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6﹞122号)中备案管理的要求,参考财政部金融司相关做法,向我会提出推荐25名金融项目资产评估专家组建中国银联资产评估专家库的请求。现向各机构说明情况,由各机构先行推荐本机构专家后,我会将在机构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后续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熟悉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资产评估准则,了解国家有关金融行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参加过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或从事金融资产评估相关准则制定、教学科研、专业管理工作,能够准确把握金融企业资产评估的特点,具有金融资产评估项目评审经验。
  (二)从事评估领域工作满5年,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具有良好社会声誉,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能以个人身份按时参加项目评审,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监督管理。
  (四)在评审工作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原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不受任何干扰,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二、推荐方法
  请各机构根据上述条件向我会推荐符合要求的专家,填妥《中国银联资产评估评审专家简历》(见附件),经个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后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我会,并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我会提交电子版简历。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请各机构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推荐,过期不候。
  三、后续管理
  经我会推荐并入库的资产评估专家,后续评审等工作由中国银联直接进行管理,并由其给予评审专家一定的报酬。
  地址: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12楼B3-C1座(均瑶国际广场)
  邮政编码:200032
  联系人:陆晔
  联系电话:(021)64163542
  邮箱:luye0202@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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