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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会计学会转发中国会计学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术类]培训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会学[2017]18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7-14
实施时间: 2017-7-14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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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会计学会,各高等院校,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现将中国会计学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术类)培训选拔工作的通知》(会学〔2017〕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如实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术类)培训项目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份。
  (二)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本人近5年公开发表的3篇代表性论著原件(如为论文,另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内容复印件1份。如为专著,另提供著作封面、作者页及版权页复印件1份)。
  (四)本人已获得资助的最高层次的课题立项书复印件1份,该项课题的申请书复印件1份。
  (五)本人已获得的最高层次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该项科研成果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各单位要按规定对本单位申请人员提交的申请表及所附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初审,并在申请表签署鉴定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单位公章后,报属地市会计学会审核。市会计学会要对报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证书、论著等原件退还本人,申请表连同所附材料复印件统一报省会计学会。中央及省直驻济单位直接报送省会计学会。省会计学会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8月31日
  联系人:国健
  地点:济南市济大路3号山东省财政厅办公楼1616室
  邮编:250002
  电话:0531-82669791、82920823(传真)
  电子邮箱:sdsgaoduan@
  四、其他事项
  (一)选拔笔试于2017年12月上旬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各市要积极宣传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选拔工作,让更多的优秀会计人才参与进来,不断提高我省高层次会计人才队伍素质。各有关院校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动员、支持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并为入选人员参加培训提供必要条件。
  山东省会计学会
  2017年7月14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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