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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2017级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录取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税协秘发[2017]39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7-7-17
实施时间: 2017-7-17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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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关于做好选拔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工作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7]016号)(以下简称《通知》),中税协开展了2017级(第四批)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经地方税协初审,共提交264人(份)申报材料,中税协专家组按照《通知》中选拔条件以及各地分配名额,对报送材料进行了审核,最终录取253人为2017级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并对外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现将2017级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录取名单印发你们,请做好培训的督促和管理工作。
  附件:2017级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录取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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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7级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录取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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