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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评协[2017]1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7-7-6
实施时间: 2017-7-6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548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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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06]98号)、《2017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等规定,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决定开展2017年全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方式为“实地检查”,预计在7月下旬、8月初开始,全省检查外勤时间大约需要15天。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
  检查人员从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库中抽选,应为具有良好职业操守、丰富执业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资产评估师。
  检查对象名单详见《浙江省资产评估行业自律检查检查对象名单(2017)》(附件一)。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主要检查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的评估业务及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检查工作以抽选资产评估报告的方式进行。根据检查具体情况,确有需要的,将延伸检查以前年度或2017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资产评估法》和《2017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规定,适当开展职业风险防范机制专项调研式检查,包括建立、管理和使用职业风险基金,或者办理职业责任保险情况;质量控制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等。
  四、检查对象准备工作
  1.开展自查。组织机构内部自查,发现和改进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于检查组进场前提交《自查报告》。
  2.资料准备。于检查组进场前提交《检查对象基本情况表》(附件二)、《检查对象资料清单目录》(附件三);整理准备检查组需要检查的业务档案、财务档案等资料,以及职业风险防范机制专项调研式检查所需的资料,包括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如业务管理、档案管理、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财务管理等制度)等。
  3.其他事项。包括为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及时安排签字资产评估师和有关人员配合检查组工作等。
  附件:
  1.浙江省资产评估行业自律检查检查对象名单(2017)
  2.检查对象基本情况表
  3.检查对象资料清单目录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7月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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