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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防范返贫确保稳定脱贫实施意见等三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政办[2017]5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5-31
实施时间: 2017-5-3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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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防范返贫确保稳定脱贫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产业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防范返贫确保稳定脱贫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的重要指示,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建立精准扶贫、防范返贫、监测评估、责任落实“四个全覆盖”部署,现就防范返贫确保稳定脱贫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坚持依靠外部帮扶和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扶技、扶业“五位一体”,树立综合扶贫、持续扶贫的理念,千方百计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减少贫困群众因病、因学、因灾等支出,构建防范返贫预警机制,提高脱贫质量,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逐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
  二、增加稳定收入
  (一)加强产业扶贫,确保有稳定的经营性收入。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主导产业,每个贫困户都有产业扶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贫困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因人因户因村制定产业扶贫措施,大力开展特色种养业扶贫,稳步推进光伏扶贫,着力开展乡村旅游扶贫,积极推进商贸流通扶贫。采取园区带动、企业带动、大户带动和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的“三带一自”等模式,实现产业扶贫全覆盖。
  (二)加强就业扶贫,确保有稳定的工资性收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方式,确保有条件的贫困户通过技能培训掌握1项以上劳动技能。积极搭建贫困劳动力和用人单位对接平台,大力开发适合贫困劳动者的公益性岗位、居家就业岗位和辅助性岗位,吸纳更多贫困劳动者就业。创新建设就业扶贫驿站,实现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和就近就业。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三)加强资产收益扶贫,确保有稳定的财产性收入。全面开展“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让贫困户获得稳定分红收益。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四)加强保障兜底力度,确保有稳定的政策性收入。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对象等贫困人口给予基本保障。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完善“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体系,全面落实“351”和“180”等健康扶贫政策,大幅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构建到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的教育精准脱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和资助政策,推进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给予资金补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发展,提高贫困户防范风险能力。
  三、巩固脱贫成效
  (五)继续保持政策稳定。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后,在攻坚期内原有的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脱贫攻坚政策继续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
  (六)继续开展精准帮扶。贫困村出列以后,在攻坚期内帮扶单位与贫困村不脱钩。贫困人口脱贫以后,贫困户联系人继续履行包保责任,关注被帮扶对象,每半年至少上门回访1次,对脱贫户的生产生活予以指导和帮助。
  (七)继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引导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扩大贫困群众在扶贫项目各个环节的参与度。实现帮扶政策和贫困群众参与情况挂钩,鼓励贫困群众光荣脱贫、勤劳致富。创新扶贫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尊重和发挥贫困群众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强化思想引导、能力引领、典型引路、路径引入,着力帮助群众愿脱贫、能脱贫、敢脱贫、会脱贫。
  (八)继续改善生产生活水平。全面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解决行路难、运输难的问题。加快推动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实现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保障贫困群众安全饮水。加快贫困地区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质量。加快贫困地区农村信息化建设,实现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
  四、建立返贫预警制度
  (九)建立健全返贫预警机制。通过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返贫户个人申报、系统信息自动比对等途径,及时掌握返贫情况。扶贫部门要依托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加强返贫信息管理,要通过现场调查、群众评议、乡镇审核、县级认定,对返贫户及时予以确认,对信息有误的及时进行更正。
  (十)加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扶贫对象信息动态变更的日常规范,坚决杜绝该进来的没有进来、该出去的没有出去,不该进来的进来了、不该出去的出去了的“两该两不该”现象。对返贫户和新增贫困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措施,确保稳定脱贫。
  五、强化责任落实
  (十一)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各地要把防范返贫作为实现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认识到扶贫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持续性,把防范返贫问题摆到脱贫攻坚工作的突出位置,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十二)强化督查考核。加大督查巡查力度,把防范贫困户返贫作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杜绝政绩脱贫、急功近利现象,对形式主义、虚报脱贫数据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关于深入推进产业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增强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精神,现就深入推进产业脱贫工程,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把培育产业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把深入推进产业脱贫工程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措施和主攻方向,强化问题整改,积极创新机制,加强要素配置,通过因地施策、因人定策,实现扶贫方式由“输血”救济到“造血”自救的根本性转变,激活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加快培育一批能带动扶贫对象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补齐产业扶贫短板,做到产业扶贫全覆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至少发展或者参与发展1项产业脱贫工程项目,通过产业扶贫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比重达到50%以上,为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提供基础性、根本性、长效性支撑。
  二、丰富拓展产业扶贫内涵
  (一)特色种养业扶贫。充分利用农村丰富的土地、山地、林地、水面等资源禀赋以及传统种养业优势,依托现代农业技术,深挖特色种养业增收潜力。按照长短结合、种养互补、三产融合的路径,积极规划建设贫困村特色种养业园区,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辐射、农民合作社吸纳和家庭农场、经营大户示范,引导带动贫困户积极发展特色种养业,获得经营性收益和务工收入。各部门安排的各类项目资金,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特色粮油、蔬菜、茶叶、畜禽、水产等产业。县级要充分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以及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社会捐赠等资金,支持实施到村到户的特色种养业生产经营等项目。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路,充分发掘林业资源和产业潜力,统筹利用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等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大力发展特色经果林,积极探索林业扶贫多种路径。
  (二)光伏扶贫。充分发挥光伏扶贫一次投入、精准见效、长期受益等优势,通过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金融支持、用户出资等相结合的方式筹措资金,重点支持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以及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三无”贫困户,建设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和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积极推广村村、村户、户户联建模式,为贫困村集体和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
  (三)乡村旅游扶贫。鼓励县级整合运用涉农资金,建设实施乡村旅游项目;强化市场运作,鼓励各类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形式参与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开发经营。加大对投资业主流转、租赁贫困村集体和贫困户土地、山林、水面等从事旅游业经营的政策支持。省级安排的纳入统筹范围的旅游发展资金,按照不低于40%比例投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鼓励各地旅游发展资金支持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积极推进生态资源较好、历史文化厚重、产业支撑明显的贫困村开展美丽乡村和A级旅游景区创建。强化景区的扶贫带动作用,对扶贫带动作用显著的景区在申报4A及以上旅游景区时给予重点支持。对扶贫带动意识强、效果明显的乡村民宿经营者等新业态主体申报创建五星级农家乐旅游示范点等品牌称号的给予重点支持。鼓励旅游企业与贫困村深入开展“百企百村”结对帮扶活动。
  (四)电商扶贫。以“电商安徽”建设为契机,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实施电商精准扶贫计划,瞄准扶贫对象,精准施策,推进贫困村产业产品、贫困户就业创业与“互联网+现代农业”紧密结合。根据贫困村、贫困户的自身特点,大力推进电商扶贫“三有一队一能”建设,即市建有农产品电商扶贫特色馆、县级建有农村电子商务线下体验中心、村建有电子商务服务点,乡镇有专业指导队伍,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鼓励各类物流企业创新发展物流快递扶贫服务模式,通过物流补贴、减免费用、全免费用等方式,在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开展集中收购、集中配送。
  (五)资产收益扶贫。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潜在优势,全面开展贫困村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山地、林地、水面、矿产、房屋等资源资产,大力发展物业经济、租赁经济、光伏经济等。积极推进贫困地区“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努力实现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三资”盘活。将村集体的土地、山地、林地、水面等资源资产、村集体持有的经营性资产,以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选择要素齐备、诚信程度高、管理水平高、经济实力强、经营效益好、适合资源资产股份化投入的“三变”承接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尊重扶贫对象意愿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等,采取“经营主体+村集体”“经营主体+农户”等经营方式,以及“保底+分红”的收益分配方式,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产业、稳定增收。
  三、进一步推动产业扶贫工作创新
  (一)积极推行产业扶贫“三带一自”模式。大力推行各类园区带动、龙头企业带动、经营大户带动和贫困户自身调整优化种养产业结构的“三带一自”模式,不断放大产业扶贫效应。推进各类园区带动,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田园综合体等园区建设,大力推广“园区+基地”“园区+扶贫车间”等模式,打造特色产业扶贫基地,建设村级扶贫车间,将园区提升与扶贫对象增收紧密联系,构建园区企业减贫带贫激励机制,吸纳贫困户就业、创业、入股,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和园区发展成果。推进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建立规模化原料基地,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兴办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带动贫困地区发展壮大主导产业;鼓励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带动本地贫困村发展产业。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或引进1个农民合作社,并吸纳一定数量的贫困户入社或带资带地入股。鼓励家庭农场吸纳贫困户就地就近务工或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贫困村、贫困户签订带动合同,推广订单生产、保护价收购、资金资源入股、托管服务、务工就业等带动方式,构建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把带动贫困村、贫困户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项目资金、用地保障、融资保险、示范评定等政策支持的必要条件。推进经营大户带动,支持经营大户与贫困户建立帮扶互助组或组建合作社,吸纳贫困户土地、劳动力等资源,加强技术指导、产品销售等服务,共同发展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支持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指导有条件的贫困户在园区、主体、大户的带动下,调整优化种养产业结构,发展市场效益好、见效快的产业,实行连作、间作、种养结合等高效经营模式;根据贫困户的劳动力、种养基础等情况,为贫困户选择适合产业,提供菜单式培训,“量体裁衣”给予扶持,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引导贫困村相对集中发展1—2种特色种养业,逐步形成主导产品、支柱产业。支持贫困村建设果蔬大棚、养殖大棚以及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设施,优先安排贫困户租赁经营,并通过折股量化等方式使贫困村集体和贫困户受益。
  (二)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和区域产业特点,深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围绕粮食、畜禽、蔬菜、水果、茶叶、油茶、水产、饲料、竹木、中药材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高效农业、特色农业;健全农业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农产品加工转型升级,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培养发展“种、育、播、耕、防、收、烘、储、加、销”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订单式、托管式”经营服务;挖掘农业的观光休闲和文化传承功能,积极发展观光、创意、体验、科普、认养等休闲农业业态,提高农业附加值;开展包村联户农技推广服务,培育科技示范户,鼓励创新创业,推进技术渗透融合发展,将“互联网+”“生态+”等现代新理念引入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加速推进功能融合。
  (三)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在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单列科技帮扶项目,支持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省各类科技计划中对贫困县的产业发展项目,省奖补资金额度上浮20%。积极争取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等,支持产业扶贫。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每年向每个贫困县选派15—20名科技特派员,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包村联户”扶贫服务,通过实地指导、技术培训以及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等多种形式,向贫困户传授科技知识,帮助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技术攻关作用,帮助解决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关键技术问题。围绕全产业链技术需求,加大贫困地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引进、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力度,鼓励贫困县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
  (四)创新金融支持扶贫产业发展。大力支持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徽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向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的扶贫小额信贷,财政按基准利率予以贴息。大力推广“各类经营主体+贫困户”户贷企用、分贷统还模式,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收益共享。积极利用贫困地区企业IPO、“新三板”挂牌绿色通道,大力推进贫困地区企业上市(挂牌)。完善贫困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国有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增强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地区设立政府出资的农业融资担保机构,重点开展扶贫担保业务。积极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推进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对接,为扶贫开发提供融资担保。鼓励各地和保险公司减免贫困户参保中央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的自缴保费部分。对贫困户参保特色农业保险或其他涉农保险的,按规定给予保费补贴。立足资源禀赋,按照“一县一品种、一村一特色”的原则在贫困县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加大对国家级农村保险综合改革试点县金寨县的政策支持,探索建立农业保险精准扶贫示范区。
  四、进一步强化产业扶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省产业扶贫工作实行“省市支持、县负总责、乡(镇)村落实”的工作机制,县级政府是责任主体,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农业部门作为产业扶贫牵头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大力推进,对产业脱贫工程推进情况实行“月点评、季通报”,认真协调落实各项扶持措施,对突出问题加强督导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乡(镇)政府、村“两委”、驻村扶贫工作队、村扶贫专干、贫困户帮扶联系人要把推进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发动、技能培训、项目安排、贷款办理、项目实施、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强化财政保障。市县要严格按照规定增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保障扶贫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匹配。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重点用于产业扶贫项目,确保产业扶贫项目资金需求。县级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要加大对产业扶贫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扶贫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贫困户收入。建立完善县级扶贫项目库,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认真落实产业扶贫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三)强化发展帮扶。加强定点帮扶,按照“单位帮扶、干部驻村、整村包保”的要求,选准配强帮扶联系人,提高产业发展组织指导能力;结合当地资源,发挥单位优势,在政策制定、产业发展、资金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对贫困地区给予倾斜支持。加强驻村帮扶,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扶贫专干要将发展产业扶贫作为履行推动精准扶贫职责的重要内容,帮助和指导实施到村到户的生产经营项目,以及入股分红、托管服务、就地务工等其他项目。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把民营企业资本、技术、人才等优势与贫困地区土地、劳动力等资源有机结合,积极帮助贫困群众就业创业、增收脱贫;鼓励贫困县利用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参与“千企帮千村”行动的民营企业,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及其加工业,支持贫困县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各类企业到贫困县开展产业帮扶、并购重组等活动。
  (四)强化监督考核。对涉及产业扶贫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时间节点,省农委、省政府督查室、省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产业脱贫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重要内容,并提高相应分值。
  关于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来,我省不断建立和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和出台了“1+20+4”政策文件,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打出政策组合拳,为实现脱贫攻坚首战首胜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但一些地方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中还存在不到位、不协同、不配套等问题,影响了脱贫攻坚政策的实施效果。为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根据《中共安徽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解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的系统学习和解读,及时准确掌握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工作目标和重点内容,必要时聘请专家学者进行深度解读。把脱贫攻坚政策培训纳入各级党政干部培训计划,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脱贫攻坚政策作为培训的必修内容,切实提高党政干部以及扶贫干部的扶贫政策理论水平。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宣讲解读活动,重点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战略思想和脱贫攻坚相关政策。
  二、强化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开辟“脱贫攻坚政策专栏”。鼓励各地推出脱贫攻坚微信公众号,利用手机客户端及时向贫困户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加强入户宣传,将脱贫攻坚政策特别是对与贫困户直接相关的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扶贫小额信贷等政策,编印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一封信”“明白纸”等宣传资料,通过驻村扶贫工作队及乡村干部一对一宣讲政策内容,将脱贫攻坚政策送到贫困群众家中、送到田间地头,做到基层干部清楚、贫困群众明白。强化阵地宣传,以村委会为中心,开设宣传栏、公示栏,绘制宣传标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强化任务分解。各级各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将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落实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依单销号。凡是涉及单一职能部门的事项,由对应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于涉及2个及2个以上职能部门的事项,由排列第一的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细化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分解的任务,建立任务、责任、时限清单,确保责任到人、时限明确。
  四、强化节点管控。围绕脱贫攻坚总目标,建立健全政策落实工作台账,明确具体科目。按照各类政策目标的时间节点要求,强化过程管理,实行周期盘点。严格落实“月点评、季通报”制度,全方位、全过程把握脱贫攻坚十大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政策落实的“阻点”,找准问题症结,实施靶向治疗、高效精准攻克。
  五、强化基层指导。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针对我省出台的一系列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定期对基层扶贫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认真梳理归纳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各类典型问题,编写简单明了的问题解答手册,并派出业务指导组深入基层开展现场指导,不断提高政策执行的质量和水平。
  六、强化监测评估。建立独立、公正、规范的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机制,开展第三方监测评估全覆盖,对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执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强化监测评估结果运用,作为脱贫攻坚考核重要依据,并对评估中总结出的典型经验予以推广。
  七、强化问题整改。针对督查评估中发现的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脱贫、扶贫小额信贷、精准帮扶措施等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到原因必查清、整改必到位、责任必追究,确保问题解决到位、工作推进到位。对发现的共性问题紧抓不放,对个性问题对症下药,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定期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八、强化跟踪问效。把跟踪问效贯穿于抓落实的全过程,避免重部署、轻落实。对于政策落实有偏差的,及时纠偏整改;对于落实有困难的,积极协助解决;对于效果不明显的,认真分析原因,找出症结,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
  贫困地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立足脱贫攻坚工作全局,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实工作协作,注重密切配合,建立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提高政策落实工作效率。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坚决防止和克服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增强推进政策落实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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