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2.1]升级提醒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5-31
实施时间: 2017-5-3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405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提升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操作的便捷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自2017年6月1日起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客户端将统一升级至2.1版本。
  一、升级方式
  (一)自动升级。
  双击运行“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输入登陆密码->在升级提示界面点击“立即升级”->完成升级。
  (二)手工升级。
  在天津亿企赢网// -> 下载中心-> 个税系列->“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2.1)手工安装包”点击下载后,修复安装。
  二、升级时间和申报要求
  扣缴单位须从2017年6月1日起至7月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前,完成升级并使用新版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2.1及其以上版本)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自7月1日起,系统不再接收老版本(2.0及其以下版本)申报数据。
  升级和填报过程中,如遇操作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40071-12366税友软件公司免费服务热线或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5月3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深圳市地方税务 2012/10/25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省级应用集中优化版上线运 青岛市国家税务 2016/6/1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残疾人就 青财社字[2010] 2011/1/1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办理提 2021/1/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金税三期数据补录工作的公告 2016/2/4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 2015/10/1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致个人所得税扣缴单 2019/12/20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的 2012/6/15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金税三期工程上线常见问题解答 201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