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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推荐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人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评协[2017]1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7-5-23
实施时间: 2017-5-23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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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满足北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需要,充实检查队伍、提高检查效果,我会将开展执业质量检查人员选聘工作,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经验丰富的资产评估师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从事资产评估工作且担任项目经理以上职务3年以上;
  2.熟悉资产评估专业理论,具有较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和较好的写作能力;
  3.近3年未受到行政处罚和协会自律惩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记录;
  4.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二、申报程序
  1.各资产评估机构可推荐1-2名检查人员;
  2.请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人员推荐表》填好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会评估二部。
  三、审核聘用方式
  我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专家型管理人才或者中小执业机构领军人才优先考虑。对于选聘的检查人员,我会将以正式信函方式通知其所在机构,并根据参加检查的天数按我会相关规定给予个人、机构相应检查补助。同时,对于表现优秀的检查人员我会将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
  联系人: 梁浩然
  联系电话: 88221128
  电子邮箱: lianghaoran@
  附件: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人员推荐表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5月23日

相关附件: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人员推荐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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