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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本市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办发[2017]3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5-2
实施时间: 2017-5-2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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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团市委《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本市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日
  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本市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
  青年是最具创造力的就业创业群体,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中坚力量。为着力提升青年人力资源的供给质量,促进青年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从而为本市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精神,现就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本市青年就业创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本市青年就业结构性矛盾得到有效缓解,青年劳动者就业创业环境明显改善,青年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健全,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青年就业观念进一步转变,创业活动率进一步提升,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青年都能实现就业创业或参与到就业创业准备活动中;青年劳动者技能素质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中的青年占比达到40%以上。
  二、主要举措
  (一)培养青年就业创业观念
  1.深化学校教育教学体制改革。推动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师资配备,将学生的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整个人才培养体系,更好适应于教育综合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学科建设、课程设计,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形成符合自身特点的职业发展规划。鼓励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聘任企业、行业高层次人才担任研究生兼职导师。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进一步扩大高校创业指导站的规模,促进资源整合和功能升级,提升指导成效。继续引入社会力量,试点开展中高职学生职业生涯导航课程。进一步组织开展好大学生和中职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为学生搭建创业竞赛的实训平台。
  2.加强针对性的职业指导服务。继续实施扶持失业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完善青年实名制信息库,动态掌握青年的就业意愿、技能状况和服务诉求,调动“启航”导师、就业创业指导专家、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力量,加强个性化职业指导,激发青年就业意愿。组织开展以青年讲堂、家长课堂、企业参观实践等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服务活动,转变青年和家长的就业观念,引导青年走出家门、积极求职。
  (二)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能力
  1.推进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将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向教育阶段延伸,形成制度化安排,为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度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见习服务。结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和青年人择业偏好,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行业,开发一批以大型成熟企业、科技型成长企业等为载体的高质量见习基地,遴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需求大的见习岗位,进一步提升青年见习工作的能级。发挥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带头作用,丰富和拓展见习基地类型,满足青年多样化的见习需求。
  2.推广设立青年(大学生)职业训练营。按照“需求导向、合理规划、贴近市场、资源整合、开放共享”的要求,在本市高等学校、大型企业、产业园区等单位逐步打造一批职业训练营,搭建融合课堂培训、实地模拟和岗位实践等各类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着力提升青年(大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职业经验、求职技巧等综合素质。充分整合资源,建设示范性职业训练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3.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完善社会化补贴培训办法,有序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范围,继续推进“直通车式”双证融通试点;运用多元化技能培训手段,推进“互联网+职业培训”建设。进一步创新创业培训模式,探索引入多元化培训主体,构建覆盖意识激发期、创业准备期、创业初创期、企业发展期的全过程创业培训新体系,提升青年创业能力。
  (三)拓宽青年就业创业渠道
  1.加大青年创新创业支持力度。围绕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建设,积极建设全国“双创”示范基地,强化部门协作,完善“双创”政策措施,大力发展众创空间,鼓励各类众创空间支持青年大学生创业,为青年创业者提供便利化、多功能的专业化创业服务。积极落实创业人才引进政策,把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更多青年创业,带动更多劳动者实现就业。积极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发挥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等作用,拓宽青年创业投融资渠道。推进落实青年大学生初创期社会保险费补贴、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等政策,不断优化青年创业环境。进一步扩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规模和类型,加大青年创业项目孵化力度。推进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青年创业学院(基地)向开放式、高层次发展,畅通与各类园区、众创空间的交流合作渠道,打造青年创业服务高地。
  2.拓展青年就业新领域新形态。加强经济发展与就业工作的协调联动,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本市重点发展产业,加强劳动力供求分析预测,定期发布就业岗位信息,引导更多青年人到新兴领域就业,扩大就业规模。积极培育就业新形态,以新一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为支撑,加强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等创新发展。将鼓励创业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面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支持青年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从业者与新兴业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要依法为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照规定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
  3.打造精准高效的公共服务模式。探索构建分类服务机制,按照“需求导向、科学分类、精准服务、合理匹配”的要求,根据求职青年的不同条件进行分类,提升职业介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建设,完善上海公共招聘网的服务功能,深化“乐业上海”“海纳百创”“梦创上海”和“技能上海”公共服务品牌建设,加强信息发布和在线服务。建立重点招聘单位人力资源合作机制,通过统一调配全市服务资源、提供全流程招聘服务、主动推送最新政策包等方式,提高企业招聘青年的满足率。
  4.加强青年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落实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费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重点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聚焦困难青年,强化实名制动态管理,积极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帮助长期失业青年、残疾青年通过多种渠道实现就业。
  (四)拓展青年职业发展空间
  1.加强高层次青年人才培养。推行终身职业培训制度,满足青年职业提升的需求。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向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倾斜。新发展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首席技师项目,拓展职业工种和企业行业覆盖面,探索加大对个人的奖励力度,完善技师继续培训模式。扩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规模,推进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广泛开展导师带徒、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积极培育青年岗位能手。大力实施“上海百万青年成长计划”“青年英才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工程”等专项计划,全方位促进青年人成长成才。
  2.调动全社会力量营造良好的青年职业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为青年提供公平就业机会;鼓励企业加强青年的岗位培养,拓宽职业晋升通道。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各类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创业服务组织在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项目孵化、融资服务、技术创新等方面,为青年职业发展搭建高效、专业、优质的服务平台。鼓励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等各类组织开展公益服务,发挥社会责任,重点加强对青年的沟通辅导,帮助青年更好地实现职业发展。
  三、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缓解青年就业结构性矛盾、提升青年就业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有利于青年就业创业的各项工作。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围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各个环节,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分工协作,促进各项信息和工作的对接融合,探索建立政策实施成效的动态反馈机制,形成长效合作机制和有效工作合力。
  (三)统筹兼顾,分类施策
  统筹兼顾在校学生、未就业青年、在职青年等各类青年群体,把握不同需求,分类精准施策。针对在校学生,重点通过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培养就业创业观念,帮助做好就业创业准备。针对未就业青年,重点通过青年见习、职业训练营等措施,提升综合能力素质,帮助实现就业。针对已经就业的青年,重点通过推行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加强高层次青年人才的培养;构建政府、社会和市场的良性互动机制,促进青年在稳定就业的同时,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拓宽宣传思路,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和关爱青年的良好舆论氛围。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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