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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通企业名称自主选择系统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5-16
实施时间: 2017-5-16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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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现开通网上企业名称自主选择申报系统,申请人可通过该系统自主选择申报企业名称。企业名称申报流程由现有的窗口申报变为申请人网上自主选择申报和窗口申报两种方式,由申请人自主选择申报方式。目前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先行在我市高新区、天桥区、市中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试点,在上述试点区新设立企业或变更企业名称的,可进行网上名称申报。
  一、网上名称自主选择申报流程:
  1、申请人登陆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jngsj.gov.cn),在首页点击进入网上服务平台,选择“登录”。
  2、首次申请的经办人需要先注册用户,按照网页提示填写经办人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登陆用户申请平台,进入名称自主申报模块。
  3、选择“企业名称申请”,系统会弹出《济南市名称自主选择规则》,申报名称前需仔细阅读。
  4、按照页面提示填写名称字号,行业用语、企业类别、企业类型、组织形式用语、注册资本及投资人或股东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提交后等待核准人员进行审核。
  二、企业名称自主选择申报注意事项:
  1、通过名称自主选择系统申报企业名称要依照《济南市企业名称自主选择规则》。规则分为禁止性规则和限制性规则两类。申请的名称中含有禁止使用的情形和字样,系统将不予通过;申请的名称涉及限制使用的情形和字样,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或上传相关附件,填报相关信息或上传相关附件后允许继续申报。
  2、预查通过的名称,通过系统向登记机关提交。登记机关审核核准后,在网上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企业凭名称核准文号直接通过网上登记系统,向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管辖登记机关提交网上登记材料预审。如果审核退回或驳回,则按照退回意见另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更改字号。
  3、因前置审批或其他原因需使用《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可到名称核准机关窗口领取。
  三、同一账号如果出现3个以上(不含)未办结业务,系统将不允许继续通过自主选择申报系统申请企业名称。
  四、本系统仅限冠“济南/济南市”的企业名称申请。
  五、国家关于名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在不断的调整中,本系统无法将禁止类、限制类内容全部包括,因此对于申请人通过本系统自主选择申报的名称,名称核准机关发现不适宜的,不予审核通过。
  六、本程序处于试用期,正在不断完善,有申报问题可通过业务咨询电话联系。
  高新市场监管局:88811888
  天桥市场监管局:81601556
  市中市场监管局:
  市中审批中心登记点:58628063
  大观园登记点: 86058960
  六里山登记点: 82970315
  王官庄登记点: 87964808
  系统技术维护电话:82569523
  济南市工商局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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