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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支付2005年记账式[四期]国债等十二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7-4-28
实施时间: 2017-4-28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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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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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记账式(四期)国债、2005年记账式(十二期)国债、2006年记账式(十九期)国债、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国债、2012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2016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6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2015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二期)、2016年海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2016年海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2016年海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将于2017年5月15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记账式(四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504”,证券简称为“国债0504”,是2005年5月15日发行的2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55元。
  二、2005年记账式(十二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512”,证券简称为“国债0512”,是2005年11月15日发行的1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25元。
  三、2006年记账式(十九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619”,证券简称为“国债0619”,是2006年11月15日发行的1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35元。
  四、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12”,证券简称为“国债1012”,是2010年5月13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25元。
  五、2012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220”,证券简称为“国债1220”,是2012年11月15日发行的5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3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175元。
  六、2016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7460”,证券简称为“上海1608”,是2016年11月14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43元。
  七、2016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证券代码为“107464”,证券简称为“陕西1623”,是2016年11月15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7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39元。
  八、2015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686”,证券简称为“陕西1512”,是2015年11月13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75元。
  九、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690”,证券简称为“陕西1515”,是2015年11月13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7元。
  十、2016年海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947”,证券简称为“海南1601”,是2016年5月13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7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72元。
  十一、2016年海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948”,证券简称为“海南1602”,是2016年5月13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91元。
  十二、2016年海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949”,证券简称为“海南1603”,是2016年5月13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5元。
  十三、本所从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12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四、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2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5月15日除息交易。
  十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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