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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级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绍政办发[2017]10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7-3-2
实施时间: 2017-3-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阅读人次: 2518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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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绍兴市级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绍兴市级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存放管理,激励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绩效挂钩。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科学确定财政性资金存放规模及调整计划,努力做到资金存放规模与商业银行对我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支持度相匹配,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二)高效安全。坚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保障社保基金支付运行和保值增值相结合,科学调控存量和增量,努力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公开公平。坚持存放考评与公开、公平、公正相结合,充分运用考评结果,确定存放规模,防范廉政风险。
    (四)规范有序。坚持考评与管理相结合,严格执行考评结果,统筹调整资金存放计划,保持资金性质、使用范围、使用方向和管理权限不变,规范财政性资金存放秩序。
    二、考评范围
    纳入考评的银行为注册地在越城区行政区域的各商业银行总、分行(支行)。资金存放范围为银行支行(含支行)以上。
    纳入考评的财政性资金是指由市财政局代表政府管理并存放在各商业银行的所有资金(含社保基〈资〉金)。
    三、考评办法
    各商业银行的财政性存款规模通过“定额配套+指标考核+特别扣减”的办法核定。具体办法为:
    (一)定额配套
    定额配套是指市政府规定的政策性配套存款以及市委市政府协调确定的重大融资项目专项配套存款等。
    以上定额配套存款累计并入相关银行存款规模。
    (二)指标考核
    根据考评指标,实行按季考评和按年考评相结合,根据考评结果,测定存款分配比例,进行存款分配。
    1.考评指标体系

考核内容

基本分

责任单位

财政贡献

(15分)

  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计入绍兴市级财政总收入的各项税收总额占所有参评银行中的比重。

10分

市财政局

(地税局)

  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向市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缴纳的各类基金(费)总额占所有参评银行中的比重。

5分

融资总量

及增量

(70分)

  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在绍融资总量占所有参评银行中的比重(5分),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比前一年度(前一季度)在绍新增的融资总量占所有参评银行中的比重(5分)。

10分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监分局

  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在绍企业融资总量占所有参评银行中的比重(10分), 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比前一年度(前一季度)在绍新增的企业融资总量占所有参评银行中的比重(5分)。

15分

  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在绍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和融资平台公司项目融资占所有参评银行中的比重(7分),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比前一年度(前一季度)在绍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和融资平台公司新增项目融资占所有参评银行中的比重(3分)。

10分

  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在绍小微企业贷款总量占所有参评银行中的比重(10分), 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比前一年度(前一季度)在绍新增的小微企业融资总量占所有参评银行中的比重(5分)。

15分

  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在绍制造业贷款占所有参评银行中的比重。

10分

  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在绍生命健康企业、高层次人才企业、科技型企业、绿色信贷、文化旅游贷款占所有参评银行中的比重。

10分

不良贷款处置

(10分)

  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对不良贷款处置的总额占所有参评银行中的比重。

10分

绍兴银监分局、市金融办

降低融资成本

(5分)

  降低融资成本:以各项贷款利息收入和贷款相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之和与月均贷款余额的相比,比值最小的银行为第一名得5分,每退后一名扣0.2分。

5分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监分局

合计

 

100分

 

    2.考评形式:
    (1)按年考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以上年末市级财政资金和社保资金余额总和,扣除市政府批准的配套存款和保支付等所需资金后余额的90%为基数,核定年度存放规模。年度考评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年底前完成财政性存款存放调整。
    (2)按季考评。根据季度考评结果,以上年末市级财政资金和社保资金余额总和,扣除市政府批准的配套存款和保支付等所需资金后余额的10%及当季新增全部财政性增量资金为基数,核定季度存放规模。季度考评于季后次月20日前完成,次月底完成财政性存款存放调整。
    (3)各商业银行当年新增存款以上年度该行存款考核数的150%为上限。
    3.存款利率
    根据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第五次工作会议精神,各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按不低于同期银行定期利率上浮35%执行。
    (三)特别扣减
    为约束部分银行随意抽贷、压贷行为,单设财政性存款匹配扣减项。扣减方法为:对认定有随意抽贷、压贷行为的银行,扣减该行抽压贷同等额度的已有财政性存款,扣完为止;如遇特殊情况,对认定不配合政府协调明确事项的银行,可一次性收回该行全部财政性存款;如上级行存在问题,下级行也将相应受到处置,处置时间为1年,同时取消该行当季考评资格。抽压贷情况,由市帮扶办、市金融办联合认定。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考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监分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财政性资金存放的考评管理工作。
    (二)市财政局根据确定的存款规模,开展存款调度工作,并向市政府报告本年存款考核结果和上年存款规模实施情况。
    (三)统计要求。各商业银行的上年度评价数据仅限于各银行产生在市级的相关数据,以市政府、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监分局及财政、税务、帮扶等相关部门统计口径为准。各职能部门于2月底前提供上年度相关数据,分别于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前提供上季度相关数据。
    (四)在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前,如有存款到期,需要定期存放的,在原存放银行以3个月或者6个月的期限进行转存。
    根据上述考核办法,到12月31日财政实际存款少于(高于)考核时认定的存款,各银行同比例减少(增加)存款规模。
    (五)商业银行服务、信誉和资金安全性等出现问题时,财政部门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六)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款按季度考核结果作为招标依据之一。
    本办法2017 年试行1年,原《市级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管理办法》(绍政办发[2016]39号)停止执行。
    附件:财政性资金存放考评体系说明
    附件
    财政性资金存放考评体系说明
    单个商业银行财政性存款分配比例=该行考核累计综合分值÷100。
    1.融资总量
    单个银行在绍融资总量,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对市级所有企业、重点工程、融资平台公司、个人等的融资总额;
    单个银行在绍企业融资总量,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对市级企业的融资总额;
    单个银行在绍小微企业贷款总量,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对市级小微企业的贷款总额;
    单个银行在绍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和融资平台公司项目融资,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对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总额;
    单个银行在绍制造业贷款,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对市级制造企业的贷款总额;
    单个银行在绍生命健康企业、科技型企业、高层次人才企业、绿色信贷、文化旅游贷款,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对市级生命健康企业、科技型企业、高层次人才企业、绿色信贷、文化旅游的贷款总额;
    融资包括本外币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委托贷款、不良贷款转让以及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等,下同。
    分值计算方法:
    单个商业银行相关指标单项分值=单个银行该指标数额÷全部银行该指标总数额×该指标评价分值。
    2.新增融资
    单个银行新增在绍融资总量,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对市级所有企业、重点工程、融资平台公司、个人等的融资比前一年度(前一季度)的增加额;
    单个银行新增在绍企业融资,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对市级企业的融资比前一年度(前一季度)的增加额;
    单个银行在绍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对市级小微企业的融资比前一年度(前一季度)的增加额;
    单个银行在绍新增的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和融资平台公司项目的融资,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对市级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和融资平台公司项目贷款比前一年度(前一季度)的增加额;
    分值计算方法:单个商业银行相关指标单项分值=单个银行该指标数额÷全部银行该指标总数额×该指标评价分值。
    3.财政贡献
    单个银行纳税总量,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向省、市国税、地税部门缴纳,计入绍兴市级财政总收入的各项税收总额;
    单个银行在绍缴纳各类基金(费)总量,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向市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缴纳的各类基金(费)总额。
    分值计算方法:
    单个商业银行相关指标单项分值=单个银行该指标数额÷全部银行(指列入考评范围的所有银行,下同)该指标总数额×该指标评价分值。
    4.不良贷款处置
    不良贷款处置,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对不良贷款处置包括司法核销、资产转让、贷款平移、分类上调、现金清收和其他等六类的总和,以及该银行在上级行处置总额中的比重。
    分值计算方法:
    单个商业银行相关指标单项分值=单个银行该指标数额÷全部银行该指标总数额×该指标评价分值。
    5.降低融资成本。
    降低融资成本,指各项贷款利息收入和贷款相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之和与月均贷款余额的比值,该比值最小的银行为第一名得5分,每退后一名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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