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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2016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17年第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17-1-19
实施时间: 2017-1-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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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6〕32号)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16年度第四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6年度第四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上海盛立公益基金会
  2.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基金会
  3.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
  4.上海乐三兰馨教育发展基金会
  5.上海淑德公益基金会
  6.上海市儿童基金会
  7.上海国泰君安社会公益基金会
  8.上海巴斯德健康研究基金会
  9.上海新泰高新技术研究与发展基金会
  10.上海应昌期围棋教育基金会
  11.上海世华民族艺术瑰宝回归基金会
  12.上海梦飞翔公益基金会
  13.上海浦东新区恩派公益基金会
  14.上海艺途公益基金会
  15.上海众爱公益基金会
  16.上海德汇公益基金会
  17.上海市王应睐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发展基金会
  18.上海一起社区公益基金会
  19.上海玛娜数据科技发展基金会
  20.上海千众慈善基金会
  21.上海江川社区发展基金会
  22.上海白玉兰谈家桢生命科学发展基金会
  23.上海市青橄榄树公益基金会
  24.上海大丰公益基金会
  25.上海市志趣公益基金会
  26.上海依视路视力健康基金会
  27.上海周良辅医学发展基金会
  28.上海映绿公益发展基金会
  29.上海惠爱公益基金会
  30.上海嘉阳慈善基金会
  31.上海红纺公益基金会
  32.上海银科公益基金会
  33.上海四明医学发展基金会
  34.上海海康贝公益基金会
  35.上海莱士慈善基金会
  36.上海袁立公益基金会
  37.上海市文社艺术基金会
  38.上海银杏老年公益基金会
  39.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基金会
  二、纳税人2016年度通过第四批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
  特此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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