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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登记注册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征求《广东省商事登记改革后置审批事项分类改革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7-3-30
实施时间: 2017-3-30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663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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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推进广东省“证照分离”改革,选取一批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通过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加强准营监管等方式实行分类改革,解决“办证多、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9号)有关工作部署,省工商局草拟了《广东省商事登记改革后置审批事项分类改革目录》(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为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现向社会各界征求《广东省商事登记改革后置审批事项分类改革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相关意见建议,可寄送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本次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体育西路57号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处,邮编:510620。
  电子邮箱:wzc@gdgs.gov.cn
  附件:《广东省商事登记改革后置审批事项分类改革目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3月30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商事登记改革后置审批事项分类改革目录》(征求意见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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