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武政办[2015]85号
发文部门: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6-11
实施时间: 2015-6-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武汉
阅读人次: 545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1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摸清存量,分类处理。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清理统计、分类甄别工作,全面摸清本区、本部门各类财政存量资金的实际情况,并按照规定分类回收统筹财政存量资金。
  二、健全制度,长效管理。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加快制定各类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预算编制,加快预算执行,建立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检查,惩防并举。市财政部门要强化工作指导,及时开展督促检查,对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力的区和部门及时进行通报或者约谈,逐步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的激励机制。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1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 青财预字[2015] 0001/1/1
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预[2015]81号 2015/5/18
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 财预[2013]285号 2013/7/15
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预[2015]15号 2015/2/17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的通 琼府[2015]52号 2015/7/13
关于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财监[2015]15号 2015/3/2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压减财政结余结转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 鲁财预[2013]55 2013/7/30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5/3/13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 鄂政办发[2015] 2015/3/3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 内政办发电[201 201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