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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府[2016]22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2-23
实施时间: 2016-12-2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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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体育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3日
  广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6]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民健身、全民健康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国家、省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大体育、大健康观念,以增强人民体质、促进全民健康为根本,以保障城乡居民体育健身需求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多元互助、规划引领、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着力增强全民健身供给能力,全面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水平,全方位、全周期满足市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需求,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为广州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国际体育名城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市民群众健身意识普遍增强,身体素质稳步提升,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96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790万以上。城乡、区域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全民健身服务制度统一、标准一致、水平均衡,总体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促进产业发展、拉动体育消费的作用明显,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580亿元。与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地位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全民健身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全民健身组织体系日益完善。积极推进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市、区、街道(镇)、社区(行政村)四级体育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所有街道(镇)均有负责体育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所有社区(行政村)均有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完善“一站两点”(即街镇文化体育服务站、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和国民体质监测点)布局。扩大体育组织覆盖面,推动各级各类组织机构、各行业、各类人群普遍建立体育组织,并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每万人拥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达到0.5个。
  ——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管理更加科学。编制全市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和登山健身步道系统规划,合理布局体育设施。市域规划公共体育设施250处,体育用地面积848.43公顷,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城市10分钟健身圈”和“农村10里健身圈”格局进一步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2.5平方米。挖潜各类体育场馆资源,扩大供给规模,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率达到95%,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率达到65%,推动更多的社会体育场馆向市民免费和优惠开放。
  ——全民健身活动更加丰富。市级品牌体育赛事活动的辐射作用和集聚效应明显,广州国际龙舟邀请赛等传统赛事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以广州马拉松赛、广州户外运动节等新兴品牌赛事为核心的路跑、户外赛事活动体系进一步完善,引领带动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持续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严密规范,社会化、专业化、国际化程度较高。市区联动、行业互动的全民健身活动机制更加健全,“一区一品”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基本形成。
  ——科学健身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者队伍进一步壮大,上岗率和指导市民群众科学健身的能力明显提高,基层体育组织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全民健身科技含量,推动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互促共融。国民体质测定标准达到合格水平以上的城乡居民比例超过95%。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体育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积极营造公平竞争、团结进取、顽强拼搏、奋勇争先的社会风尚,传播体育正能量。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通过体育健身提高个人的团队协作能力,引导市民群众牢固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互联网平台等媒介,积极倡导健康阳光文明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健身知识,营造人人爱运动、会锻炼、勤健身的良好氛围。深入挖掘岭南体育传统文化,整合广州亚运会遗产,进一步丰富广州体育文化内涵。以广州品牌赛事活动为抓手,精心组织推广品牌赛事活动,大力宣传赛事活动文化和运动项目文化。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对外交流与合作,讲好广州全民健身故事,提升广州城市影响力。
  (二)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依法保障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整合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丰富资源供给,让公共体育服务惠及广大市民群众。继续扩大体育人口规模,大力开展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来穗人员等群体的体育健身活动。加快发展农村体育,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农村延伸。着力推广社区体育,激发社区居民参与体育健身的热情。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能力,以区、街道(镇)为重点,完善以体育设施、活动、组织、服务为核心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广大市民参与体育健身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加强统筹规划,实施品牌战略,合理安排好年度全民健身工作,满足不同人群需求。拓展新兴、时尚健身运动项目,培育全民健身活动新品牌。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群体通”的作用,完善各级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信息,支持社会体育场馆加入“群体通”向市民免费和优惠开放,推动区域体育资源共享,促进体育健身消费。创新全民健身发展方式,完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出资、捐资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供给模式,建立多元化、社会化服务机制。
  (三)科学规划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统筹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空间布局,编制《广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及体育产业功能区布局专项规划》,构建“一主、五副、网络化”格局,引领公共体育设施从中心城区向外围覆盖延伸。加强基层体育设施建设,以社区体育设施为主要载体,形成层级合理、功能联系的网络化空间结构,逐步推进体育设施多元化、均衡化发展。坚持公共体育设施与人口分布相协调,提高社区体育设施配置标准,并通过复合多元的设施配置,提升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品质和使用效益,实现优质设施有效供给。坚持规模适当、因地制宜原则,将全民健身设施纳入城市更新范畴,鼓励城市社区和农村通过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闲置废弃地、临时用地等空置场所,配套建设健身设施,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满足不同年龄、不同类别人群的健身需求。合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建设休闲健身设施。依托广州丰富的山野资源,编制《广州市登山健身步道系统规划及示范段详细设计》,引导各区分步推进登山健身步道建设,构建绿色生态健身设施网络,打造市民群众喜爱的户外活动与健身休闲基地。强化公共体育设施属地管理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管理。
  (四)加大体育场馆惠民开放力度。严格执行《广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市、区两级公共体育场馆每场馆每周免费和优惠开放时间均不少于14小时。挖掘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潜力,拓展服务项目,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管理能力,提高公共体育场馆惠民开放效益,满足市民群众的健身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场馆惠民开放政策,以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发放消费券等方式,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借助“群体通”丰富的信息资源、便利的订场手段、科学的评价机制,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在全市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体育场馆,在固定时间向公众免费和优惠开放。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保障机制,落实《广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积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有序开放,促进各级各类体育资源共享。
  (五)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建设。实施品牌创新战略,发挥品牌效应,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按照社会化、专业化、国际化的要求,继续办好广州国际龙舟邀请赛、“市长杯”系列赛、横渡珠江、全民健身日暨广州市体育节系列活动等传统品牌赛事活动,精心组织广州马拉松赛、广州户外运动节等新兴品牌活动,丰富广州品牌活动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水上运动、登山、攀岩等时尚户外休闲运动项目,积极推进足球、羽毛球、乒乓球、广场舞等群众基础较好的运动项目,大力扶持武术、龙舟、毽球等民间传统体育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行业特色的运动项目。搭建“一区一品”群体活动创建平台,鼓励各区依托本区域自然环境、人口结构、体育传统、文化特色、场地设施等条件,积极培育体现地域特色的群众体育活动品牌。鼓励各类在职人群举办体育健身活动比赛,继续开展“体育进社区”和“体育三下乡”活动。发挥广州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地位作用,加大全民健身活动对外交流力度,着力推进与珠江三角洲等周边城市的合作互动,提升广州全民健身活动影响力。
  (六)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积极发挥青少年阳光体育系列活动、“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活动以及校园足球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普及推广适应青少年特点的运动器械、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让每个学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培养青少年体育爱好,养成终身锻炼的良好习惯。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确保中小学生校内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健全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积极推进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和校外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加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对学校和青少年开放力度,为青少年开展体育活动提供便利。积极推进青少年体育志愿服务,鼓励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有体育特长的志愿人员兼任体育教师或校外体育辅导员。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开展课余训练,完善竞赛体系,定期举办综合性学生运动会,选拔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普及带动青少年体育活动广泛开展。
  (七)构建社会体育组织发展新格局。建立健全各级体育总会、各级各类单项体育协会、行业和人群体育组织,构建多形式、立体化的体育组织网络。创新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积极稳妥推进体育社会组织与行政部门脱钩,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事项交由其承担,强化行业代表性、专业性、权威性。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的枢纽型组织功能,带动各级各类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研究出台《广州市体育彩票公益金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办法》,制定行业规范,鼓励支持体育社团举办或承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建立体育社会组织培育机制,增强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活力。加强对基层体育组织的指导服务,鼓励基层体育组织依法登记。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格局。
  (八)提升全民健身科学指导服务水平。完善健身服务机构,全力推进“一站两点”建设,确保每个站点有场地、有经费、有活动,推动站点提档升级。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途径,资助站点拓展服务项目,为市民提供便利的全民健身指导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和运动康复等服务机构。加大全民健身科研投入,加强国民体质监测,积极推进体质监测、健身指导、运动干预和体医结合的市民体质干预工作,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建立市民体质健康档案库,为市民群众提供个性化“运动处方”,引导市民科学健身。普及科学健身知识,着力实施“互联网+体育”战略,以促进“群体通”专业化运营为龙头,建设运营全民健身信息宣传服务系统。用好“体质健康与科学健身”大讲堂系列活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提高市民科学健身意识和健康素养。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建立和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监管制度,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工作提供相关保障。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进场馆、进社区、进农村开展志愿服务,传授科学健身方法和技能。
  (九)大力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发挥全民健身对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大力培育与全民健身相关的竞赛表演、场馆服务、项目培训、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和销售等体育产业,扩大产业规模,提高健身服务业比重。积极拓展健身业态,推动全民健身与健康、文化、旅游休闲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发展登山健身、水上运动等新兴特色健身休闲产业,推广体育医疗、体育康复等大健康产业,鼓励发展健身信息聚合、健身手机软件(APP)、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全民健身新业态。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拓宽全民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场,不断提高全民健身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的比重。注重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的健身需求,形成结构合理、形式多样、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健身休闲市场。创新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体育产业投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健身休闲产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将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建设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财政预算,年底进行年度考核,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实施。市体育部门负责统筹推进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落实任务,探索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群众组织和体育社团共同实施。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格局,发展改革、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要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选址、立项、投资、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公安机关和文化、教育、科技、卫生、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各自职责配合开展工作,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各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本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领导协调机制,制定推进本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考核本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二)加强法治保障与政策扶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持续实施,依法保障市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权利。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76号)工作要求,结合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发挥社会办体育的积极性,推动体育消费市场发展,为市民群众享受公共体育服务提供更多选择,满足不同层次的体育消费需求。完善财政、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以无偿或有偿方式投入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探索尝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场地设施建设、体育场馆惠民开放、体育运动健身科学指导等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新机制,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公共体育服务职能转由体育社会组织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承担。
  (三)加强财政保障与规范管理。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活动开展、体育社团组织建设、公共体育场馆惠民开放等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益,确保用于全民健身(群众体育)的资金不低于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计划总额的70%。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拓宽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四)加强规划布局与土地供应。将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体育设施用地按相关程序和要求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加强土地供应,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广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功能区专项规划》的标准配置健身设施,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予以完善。在闲置空地建设无上盖及围护结构的体育设施无需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建设单位可在符合城市管理等其他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规范进行建设。已建好的体育健身设施,不得违规挪作他用。
  (五)加强人才队伍培养与管理使用。努力培养一支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加大对全民健身骨干队伍的培训力度,重点做好基层全民健身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志愿者的培养,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探索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岗位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推动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者专家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倡导高校专业人才培养、就业岗位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互联互通,促进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为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六)加强绩效评估与严格监管。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完善全民健身评价体系,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国民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创建的测评体系中并增加权重,将全民健身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保障内容切实加以落实。完善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做好体育场馆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严格过程监管,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的实施进度和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多方监督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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