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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2-20
实施时间: 2017-2-20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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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全省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做好2017年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登记和执业会员年检工作,推进原《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转为《登记卡》工作,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17年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17]5号)、《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4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5号)等规定,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定于2017年3月1日至3月31日组织开展2017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和执业会员职业资格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前,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批准,在省评协登记的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以下简称“资产评估师”)以及登记的资产评估机构非资产评估师股东(合伙人)。
  二、年检时间
  2017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年检内容
  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否按规定完成2016年继续教育;
  (二)是否按规定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三)是否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满12个月;
  (四)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及离所备案手续;
  (五)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
  (六)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是否存在受到行业自律惩戒、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八)中评协和省评协规定的其他内容。
  四、年检材料
  执业会员参加年检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2016年评估机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本机构的资产评估师总体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二)资产评估师一览表(每个机构一份,见附件2);
  (三)资产评估师年检表(每人一份,见附件3);
  (四)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每个机构一份,见附件4);
  (五)资产评估师年检未通过及未参加人员统计表(每个机构一份,见附件5);
  (六)社会人才交流机构统一管理档案的凭证复印件或者内退、下岗、退休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七)资产评估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八)与资产评估师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鉴证表复印件(验原件);
  (九)机构如有非资产评估师股东(合伙人)的,需提供中评协颁发的2016年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十)党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7);
  (十一)资产评估师证书原件或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从“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系统”生成);
  (十二)资产评估机构通讯录(见附件8);
  五、年检方式
  (一)参加年检的资产评估师应当认真填写《资产评估师年检表》(见附件3),经本人签字、盖章后交所在资产评估机构签署意见。法定代表人(首席合伙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不签署意见或签署不同意年检意见的,应当说明理由,并附该资产评估师本人的书面意见。年检材料由各资产评估机构按顺序装订成册后报送省评协。
  (二)省评协对资产评估机构上报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查后,在《资产评估师年检表》(见附件3)中签署审核意见。
  (三)由协会代管的资产评估师,只需填写《资产评估师年检表》(见附件3),由本人携带资产评估师证书原件自行前往省评协参加年检。
  六、年检结果处理
  (一)省评协汇总全省资产评估师年检信息上报中评协,并导入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系统。通过年检的资产评估师,年检信息将在《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卡》中体现。
  (二)对符合各项规定的,予以通过年检;对违反有关规定但不符合取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条件的,暂缓通过年检,并责令限期改正。在限期内完成改正的予以通过年检,未完成改正的不予通过年检。
  (三)对违反有关规定,符合取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条件的,不予通过年检,其会员证书及印鉴由省评协收回。
  (四)由协会代管的资产评估师,代管时间超过12个月的,由省评协报中评协撤销。
  (五)年检工作结束后,省评协将在“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网站”上公告年检合格的资产评估师名单。
  (六)为保证年检工作信息化平稳过渡,2017年12月31日前,通过年检的原《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可继续视同《登记卡》。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在参加年检前完成2016年网上评估项目报备和财务报备工作。
  (二)对2017年1月1日至2月28日完成转所的资产评估师,其年检表由原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年检意见后,再由现所在资产评估机构统一报送。
  (三)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在上报年检材料前,通知本机构资产评估师登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系统”(网址:/),完成重新登记信息、证书打印等工作。
  (四)“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可在系统登录界面中下载《个人中心使用说明书》。系统使用过程中若有问题,请与中评协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10-82601199-614。
  (四)本次年检的申报材料(附件1至8)均需提供电子版,请以“机构名+年检+填表人姓名及电话”格式命名Word文档。电子版请发送至42115073@邮箱。
  (五)年检期间暂停办理资产评估师转所手续。
  年检咨询及办理联系人:陈 磊、姚 娜
  联系电话:0871-63138617、63138622
  办公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6号新华大厦15楼
  附件:
  1.封面
  2.资产评估师一览表
  3.资产评估师年检表
  4.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5.资产评估师年检未通过及未参加人员统计表
  6.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打印情况统计表
  7.党员信息统计表
  8.资产评估机构通讯录
  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2月2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8.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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