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信厅信软函[2017]92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2-16
实施时间: 2017-2-1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94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和应用示范,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在产业应用基础好、前景广阔、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领域,聚焦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电子商务、信息物理系统、行业系统解决方案等方向,遴选一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动能(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其中,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互联网应用、系统集成应用条件;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科研院所具有规模化应用的产品方案和为制造企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经验。
  (二)试点示范项目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推荐。2017年的试点示范内容包括5类10项,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内容不超过2类。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5项。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4项。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3项。优先推荐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主体所申报的试点示范项目。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三、进度安排
  2017年4月15日前,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申报项目。
  4月底前,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10月底前,组织召开试点示范工作交流会。
  12月底前,组织试点示范企业提交阶段性报告,开展年度检查与效果评估,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宣传推广典型做法。
  四、报送方式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于2017年4月15日前将推荐项目的有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以邮寄或机要交换形式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报送材料包括《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以及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出具的推荐意见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朔  010-68208273 闫岩 010-68200582
  邮  箱:miit201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2层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100846)
  附件1: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
  附件2: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2月1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docx    
附件2: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 甘政发[2016]96 2016/11/22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 吉政办发[2016] 2016/3/8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 桂政办发[2018] 2018/11/25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高端制造业发 沪府办规[2022] 2022/10/1
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承接 晋商资[2023]12 2023/7/1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促进高精尖产业投资推进 京政发[2021]25 2021/9/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 桂政发[2017]1号 2017/1/3
关于印发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 发改办高技[201 2016/10/8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 晋政发[2016]63 2016/12/7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从事国际互联网业务征收营业税问 津地税二[1999] 2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