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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会[2017]1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2-17
实施时间: 2017-2-17
法规类型: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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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顺德区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7]1号,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7〕3号),现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逐级汇总、单向报送”的方式,各地区分级组织实施并以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汇总,非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省法院和省检察院汇总本系统情况统一报送。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和顺德区财税局应当于2017年5月5日前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省直各部门应当于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以及2016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电子版可在“财政部(会计司)”(http://kjs.mof.gov.cn)—“工作通知”中下载查看。
  二、其他事项
  省直各部门请指定1名人员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联系人,并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本单位联系人名单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
  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郭钊许健昶
  联系电话:020-83170215,83170087,83170423(传真)
  电子邮箱:gdctkjc@
  附件: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联系人名单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2月17日

相关附件:
附件: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联系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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