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会计职称 > 高级会计职称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会字[2014]2229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12-31
实施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288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度全省职称工作安排要求,现就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
  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4]21号)要求,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我省当年评审有效合格标准为55分。
  二、申报条件
  按照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的要求,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和2014年度考试成绩55分以上的(含55分)的人员,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请于2015年1月31日前将个人申报材料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西宁市黄河路30号省财政厅604室)。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财税经济师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财税经济师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审计师、财税经济师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师、审计师、财税经济师后从事会计工作满7年。
  5、中专毕业、取得会计师、审计师、财税经济师后从事会计工作满9年。
  6、公务员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考评,考评取得的资格不与工资、福利待遇挂钩。
  (二)其他条件按《青海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暂行)》(青财会字[2004]258号)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以上两种表格请联系人社厅专技处,地址:五四西路5号)。
  (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简况表》一式10份。必须用A3复印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三)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2014年成绩合格证请于2015年1月5日后到财政厅会计处领取)、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毕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证书、职称计算机证书等原件并复印件各1份。
  (四)职称英语和职称计算机要求参见《青海省人事厅关于完善全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青人专字[2007]194号)和关于深化职称改革工作的意见(青人专字 [2004]309号)文件要求。
  (五)任现职以来发表的本专业论文原件,另附复印件(要求有杂志封面、目录和封底)1份。
  (六)任现职所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一式1份,须写明申报人的业务理论水平、工作表现、主要业绩和获奖情况等。
  (七)相关业绩材料、文件、证书、奖状等原件并复印件各1份。
  (八)论文(专著)、科研成果和各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日为2014年9月30日。
  以上各种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除特别规定的以外,均以A4复印纸复印,并装订成册。
  未尽事宜,请与青海省财政厅会计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联系。
  省财政厅会计处:6105839  6130145
  省人社厅专技处:6309093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简况表
  青海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暂行)

相关附件:
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简况表.xls    
2.青海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暂行).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 会考[2021]5号 2021/7/8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 苏财会[2020]6号 2020/4/14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沪财会[2023]33 2023/8/3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上海市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沪财会[2020]28 2020/6/19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 苏财会[2024]40 2024/6/7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 鲁人社[2009]12 2009/7/6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推荐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 辽财会函[2024] 2024/9/6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报送南京市2012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 宁财人[2012]19 2012/4/5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 浙人社发[2011] 2011/6/1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 赣财会[2025]15 2025/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