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社[2016]6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12-24
实施时间: 2016-12-2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78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有关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加强福建省省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了《福建省省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省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24日

相关附件:
附件:福建省省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基本公共 豫政办[2017]19 2017/1/12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基本公 湘发改社会规[2 2023/12/19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等29个 2022/4/24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等21部 冀发改社会[202 2021/9/30
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7]9号 2017/1/23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共 辽政办发[2018] 2019/1/1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 2023/9/15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基 杭政办函[2011] 2011/8/26
杭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基本公共 杭政办函[2012] 201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