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企[2015]3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11-25
实施时间: 2015-11-2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12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发局,省直各有关部门,省属控股集团公司:
  为了规范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省财政厅、省经信委联合制定了《福建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已经制定的工业和信息化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在尚未修订前,申请、审核等程序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25日

相关附件:
附件:福建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管理办法.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工业和信息化目标责 杭政办函[2014] 2014/11/20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 穗府规[2018]15 2018/8/28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投资 渝府办发[2013] 2013/1/24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轮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龙 闽政办[2018]50 2018/5/30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赋予省直管试点县[市]企业投资 豫工信规[2012] 2012/5/1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二O一 杭经信联计财[2 2012/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