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财会行政管理 > 其他行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会计学会关于组织2017-2018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招标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会[2017]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7-2-10
实施时间: 2017-2-10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41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业务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会计学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会计理论研究工作,发挥会计理论研究的先导作用,根据《天津市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会计学会决定开展天津市2017-2018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工作,按照自愿申请、公平竞争、公开透明、择优资助原则招标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为了提高会计科研项目的研究质量,本次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的招标、跟踪管理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工作由市会计学会依据《天津市会计学会会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负责具体实施,市财政局负责对组织流程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指导思想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会计改革与发展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天津特色会计理论创新体系,发挥重点会计科研项目资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会计理论研究更好地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会计中心工作服务。
  三、项目分类
  会计科研项目分为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资助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青年项目旨在为青年会计理论、实务工作者提供展示专业研究能力的平台。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和评审办法与资助项目的要求相同。市会计学会根据申报的实际情况,组织专家鉴定,对重点、热点、难点项目进行资助,确定资助项目范围,对符合立项条件的非重点、热点、难点项目只立项不资助。
  四、申请条件
  (一) 项目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备与投标项目相关的知识和先期研究成果;
  4.每个科研项目应由3人以上组成的项目组承担,项目组成员由项目申请人推荐,至少包括一名会计实务工作者。
  (二) 申请一般项目申请人的条件。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一般项目(具有天津市会计学会高级会员资格者优先)。
  (三) 申请青年项目申请人的条件。
  青年项目:不具备一般项目申请人条件、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2年1月1日后生人)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或本人具备天津市会计学会会员资格。
  (四) 其他条件。
  1.项目组成员及推荐人须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项目申报的真实性由市会计学会负责调查、了解、核实。
  2.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科研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会计科研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会计科研项目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项目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同所申请项目相匹配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并对申请人填报的《2017-2018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申请书》批准盖章;能够对会计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
  五、申报程序
  (一) 资料报送。
  凡申报本次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的申请单位,须填写《2017-2018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申请书》(登陆“天津会计学会”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于2017年3月10日前一式三份送天津市会计学会学术部。
  (二) 项目评标。
  由会计科研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单位申报的科研项目,包括研究内容、工作方案、项目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等情况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予以批准立项,于2017年4月30日前公布立项名单。
  (三) 中期报告。
  项目申请人应当做好统筹规划,保障会计科研项目进度,于2017年12月31日前报送项目中期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开题以来,课题组成员、分工的变化情况;课题研究的进展状况;课题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研究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相应的研究方案修正情况;下一步研究工作的具体设想与安排。项目中期报告报送时间。
  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确需更换项目主持人、科研项目组成员和经费管理单位,或调整科研项目设计,改变成果形式、延长完成期限或中止科研项目研究的,项目申请人应提交书面申请,报经市会计学会批准。
  (四) 项目结项。
  市会计学会统一组织鉴定验收,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报告进行评审与论证,鉴定结果分为四类: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于2018年10月31日前公布。
  对鉴定为“合格”等级的项目研究成果,项目主持人不得以主持人身份参加下期重点会计科研项目招标;对鉴定为“不合格”等级的项目研究成果,项目主持人不得以任何身份参与之后连续两期重点会计科研项目招标。
  (五) 结集出版。
  对鉴定为“良好”及以上等级的项目研究成果,市会计学会组织编辑会计理论专辑给予推广,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发布专辑出版物。
  六、资助额度
  资助额度为:一般项目6000元,青年项目3000元。市会计学会根据会计科研项目的资助金额和完成期限、完成进度,分两次将会计科研项目经费拨付项目申请单位账户,由申请单位统一管理。对重点项目和结项验收后获得“优秀”评价的项目,追加1000-4000元不等的资助奖励。
  申请人未按计划完成预定研究内容或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的,撤销其科研项目立项并停拨资助经费。对鉴定为“不合格”等级的项目研究成果,不核发项目经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会计学会学术部张璐
  联系电话:23286476
  电子邮箱:99tjkj@
  联系地址: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405室
  邮政编码:300203
  附件:2017-2018年度重点会计科研立项课题指南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会计学会
  2017年2月10日
  附件
  2017-2018年度重点会计科研立项课题指南
  一、规定项目(指导方向)
  (一) 会计法制建设。
  1.《会计法》修订有关问题研究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修订有关问题研究
  3.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建设研究
  4.会计法治与会计德治融合发展研究
  (二) 政府会计建设。
  5.公共基础设施核算规范性研究
  6.政府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研究
  7.政府成本会计制度研究
  8.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有关问题研究
  (三) 企业会计建设。
  9.企业会计准则制度体系沿革及未来趋势研究
  10.金融市场相关会计政策研究
  11.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相关会计政策研究
  12.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问题研究
  13.企业会计准则外部咨询机制研究
  (四) 管理会计建设。
  14.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实施研究
  15.管理会计创新中心建设研究
  16.基于行为会计理论的财务信息决策有用性研究
  17.医改背景下公立医院的卫生经济问题研究
  18.互联网+企业成本全过程管控创新研究
  19.平衡计分卡实效应用研究
  20.“互联网+”背景下企业无形资产融资平台构建机理研究
  21.PPP项目财务管控研究
  (五) 内部控制建设。
  2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修订有关问题研究
  23.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规范机制研究
  2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研究
  25.关于供应链服务业务的剖析与风险防控
  26.“一带一路”战略下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管理研究
  27.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研究
  (六) 会计信息化建设。
  28.信息化时代会计信息的应用价值研究
  29.企业会计信息与业务信息融合问题研究
  30.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建设研究
  31.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内部应用研究
  32.会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研究
  33.会计资料无纸化管理制度建设研究
  34.会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研究
  (七) 会计市场建设。
  35.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机制研究
  36.政府购买会计专业服务制度研究
  37.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研究
  38.不正当低价竞争综合治理研究
  39.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研究
  40.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研究
  41.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服务能力建设研究
  42.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差异化发展研究
  (八) 会计人才建设。
  43.价值导向下企业财务队伍建设研究
  44.会计学科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
  45.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研究
  46.政府会计人才培养研究
  47.注册会计师行业后备人才培养研究
  (九) 会计组织建设。
  48.新常态下会计工作转型问题研究
  49.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案例研究
  50.京津冀会计管理协同机制研究
  (说明:上述题目属于课题指导参考方向,具体题目需要申请人自行拟定。对于符合上述指导方向的选题,立项时优先选择)
  二、自选项目
  项目申报人可根据本行业和自身的研究基础和条件,在选取规定方向后自行拟定题目,也可自行提出研究项目(研究内容需与会计工作紧密相关),经评审后立项,原则是要体现创新性、深刻性和实用性,对会计工作和经济建设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会计学会关于组织2015-2016年度重点会 津财会[2014]84 2014/11/18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会计学会关于公布2015-2016年度重点会 津财会[2016]12 2016/12/8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财政厅2023年度会计科研 2023/8/29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会计学会关于公布2023-2024年度重点会 津财会[2024]5号 2024/3/7
浙江省会计学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 2024/7/8
浙江省会计学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 浙会[2024]3号 2024/4/17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管理办 川财规[2022]5号 2022/4/1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会计学会关于公布2017-2018年度重点会 津财会[2018]21 201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