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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政[2017]2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7-1-26
实施时间: 2017-1-26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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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为总抓手,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省政府确定了12个方面55项重点工作,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并将重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适时督察调度。各级各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省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勤勉尽责抓好落实,不折不扣达成目标,确保兑现政府对人民的承诺。
  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完成全年主要预期目标
  1.全省生产总值增长8.5%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财政收入增长9%。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地税局、省国税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5%。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等。
  5.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肥海关等。
  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8.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物价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市场价格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9.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牵头负责领导:刘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等。
  10.节能减排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管局、省能源局等。
  二、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
  11.坚决去产能,推动传统行业脱困升级。
  (1)完成煤炭、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年度任务,退出炼铁产能62万吨、粗钢产能64万吨,关闭煤炭企业矿井6对、退出产能936万吨/年。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加强融资支持,有序推进产权、股权交易,妥善处置企业债务。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强化市企协调,加快“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支持企业脱困发展、转型升级。
  牵头负责领导: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4)深入落实“六个一批”措施,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稳妥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刘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2.加快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加快三四线城市商品住房去库存,采取有效办法消化商业房地产库存。落实进城落户农民住房保障政策,积极稳妥扩大城镇公租房保障范围。落实财政和政策性贷款支持政策,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和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加强住房市场监管和整顿,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坚决控房价、防泡沫、防风险,引导房地产回归居住功能。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国税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国开行安徽省分行、农发行安徽省分行等。
  13.大力去杠杆,确保经济稳健运行。
  (1)进一步降低企业杠杆率,支持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加大股权融资力度,优化债权融资,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受益面。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确保完成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目标。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省信用担保集团等。
  (2)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有效管控政府债务杠杆率。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等。
  (3)加强金融监管,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等。
  14.继续降成本,增强实体经济企业发展活力。
  (1)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扩大小额票据贴现规模。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省国税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2)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直接交易电量规模达550亿千瓦时。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等。
  (3)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少审批环节,削减中介评估项目和费用,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省物价局、省政务公开办等。
  (4)完善劳动力市场和物流体系,降低人工、物流等要素成本。启动物流园区示范工程,规划建设5个左右省级示范物流园区,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加强物流统计。
  牵头负责领导:刘莉、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省物价局、省国税局、省邮政管理局、合肥海关等。
  15.聚焦补短板,培育经济发展后劲。
  加大创新能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补短板力度,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开工建设亿元以上重点项目1600个以上、建成600个以上,实施亿元以上技改项目1000项,完成技改投资6600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国开行安徽省分行、农发行安徽省分行等。
  三、持续加强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大力振兴实体经济
  16.全面展开创新支撑体系建设。
  (1)大力推进科教大省建设,全面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教育发展质量,构建面向安徽制造的科研体系和高等教育体系,推进更多普通高校向应用型深度转变。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2)建设一批重大创新工程。加快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创建科技创新“一号工程”——量子信息国家实验室(筹),启动建设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规划建设环巢湖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安徽创新馆,打造面向全球的创新成果路演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全创改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建设一批创新平台。加快实施北航合肥科学城、中科大先研院二期等项目,支持创建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精准医疗、人工智能等领域研发机构。加快省科技馆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计生委等。
  (4)发展一批支持创新的金融服务产品。启动建设综合性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平台,推进国有出资股权基金创新管理,加快建立科技银行和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科技融资租赁公司,争取投贷联动试点,推行“产业+基金”模式,突出发展面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天使投资。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省投资集团、省信用担保集团等。
  (5)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
  (6)建立健全省级编制周转池管理制度,在省属本科高校全面推开,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和自由流动。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等。
  (7)实施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70%。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等。
  (8)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推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扶持计划,营造关爱人才的良好环境。
  牵头负责领导:刘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
  17.实施“三重一创”建设工程。
  (1)加快2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抓好研发平台建设和产业链配套。加强对首批7个重大工程、重大专项的政策支持,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加快产业化进程。启动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加强对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重点新兴产业谋划。组建一批“三重一创”产业联盟。开展“三重一创”年度评估工作,实现动态调整。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国资委等。
  (2)出台支持“三重一创”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组建支持“三重一创”建设的重大新兴产业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基金。加大对信息技术、生物健康、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领域重大项目的资金支持。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投资集团、省信用担保集团等。
  (3)实施先进制造发展“一号工程”,推动江淮大众合资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获得国家核准,年内实现开工建设。实施航空产业园建设工程,扶持一批通用航空整机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
  牵头负责领导: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国资委、江淮集团、民航安徽安全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等。
  (4)加大重大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支持力度,将新材料、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纳入保险保费补偿范围。
  牵头负责领导: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安徽保监局等。
  (5)围绕构建完善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在量子通信、高性能专用集成电路、机器人、生物育种、生物医药等领域,布局实施100项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突破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0家。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等。
  18.大力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
  (1)加快建设制造强省,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积极发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品制造、服务型制造,加快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0个、技术创新示范企业30家,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5家,全年培育省级新产品500个、安徽工业精品100个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等。
  (2)深入开展“互联网+”制造行动,积极创建智能制造示范区,建设100个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支持制造业绿色改造,培育一批绿色产品、工厂、园区和供应链。
  牵头负责领导: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3)加快建设技工大省,实施“江淮工匠2020计划”,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全年培训200万人次以上。加强重点群体技能培训,实施农民工学历提升及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计划、技工大省技能培训民生工程等,全年培训高校毕业生3万人,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25万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2万人、退役士兵1.5万人,培育新型农民5万名,系统培养新技工3.3万名,新增技师6000名、高级工7.4万名。建设6个左右省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加快提升政府公共职业培训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刘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国资委、省扶贫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
  19.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1)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十大扩消费行动”。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组织“双百”活动,开展安徽知名品牌、旅游商品“五进”活动。加快传统商圈提档升级,推进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开展2017“皖货精品”线上线下联合促销活动,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一批新网商和电商服务商。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力争实现76个县县域电商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扎实推进国家市场化养老服务产业试点建设。积极实施“商贸物流标准化行动计划”,稳步推进芜湖市全国物流标准化试点。打造特色商业街区,开展“商业特色街区”评选认定。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等。
  (2)支持有条件地区建设大健康产业基地,加快发展医疗服务、健康养老、健身休闲等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刘莉。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局、省发展研究中心等。
  (3)制定出台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方案和示范园区认定管理相关办法,培育认定首批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规划建设20个左右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启动建设一批服务业特色小镇,推进服务业集聚发展提档提质。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服务业加快发展工程推进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0.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
  (1)推进质量安徽建设,开展质量品牌升级示范年活动,树立一批省级以上质量品牌升级示范企业。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创建1个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4个安徽省质量强县;新申报驰名商标50件,新增安徽名牌200个、安徽省著名商标400件,新增商标注册申请6万件、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15个。支持企业积极主导或参与研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地方标准100项。积极打造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示范精品工程,力争建设国家级示范试点10家、省级示范试点30家。
  牵头负责领导:刘莉。
  牵头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工商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推进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广泛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组织实施消费品工业“四个一百”示范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
  21.强力推动旅游业大发展。
  实施旅游强省“五个一批”建设工程,开展旅游资源普查,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各1家、各类旅游示范基地10家以上。加强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深入实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推进黄山市、池州市、宣城市等19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力争6个试点单位通过首批验收。提升金寨红军广场等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水平,打造一批红色旅游教育培训基地。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安徽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强化旅游营销,加强新业态培育和多业态融合,深化大别山区域、长三角地区旅游一体化发展,推动皖北地区旅游业加快发展。全年实现接待入境游客增长9%,国内游客增长16%,旅游总收入增长19%。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旅游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22.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创新和推广农业科技,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建设一批生态高标准农田。推进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深入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和“主食厨房”工程。加大“三品一标”农产品补助,增加“绿色皖农”品牌。提升畜牧业发展质量,积极发展草食畜牧业。加快建设跨区域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新增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3个、示范点20个。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省粮食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局、省供销社、省物价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等。
  23.强力推动农业产业化大提升。
  主攻粮食和畜产品加工转化,加快振兴食品工业。完善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和优质项目、优势基地。继续大力发展专用品牌粮食,集中开展农业产业化品牌创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发展连接农户与龙头企业的服务组织,培育壮大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研究中心、省供销社、省电力公司、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农发行安徽省分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省农垦事业管理局等。
  24.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1)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扩大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实施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增加财产性收入为目标,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2)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等。
  (3)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政府金融办等。
  (4)深化供销社体制改革,完成国有林场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供销社、省林业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国资委等。
  (5)推进农垦改革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垦事业管理局、省国资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委、省监狱管理局等。
  (6)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农委等。
  (7)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统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等。
  五、大力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开拓发展更大空间
  25.统筹推进区域联动发展。
  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体制机制等高对接,重点打通“断头路”“卡脖子”等瓶颈,强化产业、技术、人才、生态、社保等领域深度合作。支持合肥都市圈扩容升级和一体化发展,创建国家级合肥滨湖新区。深入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展期规划。创新支持皖北发展政策措施,实施新一轮南北结对合作和园区共建。高水平建设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加快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扶贫办等。
  26.深化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
  (1)落实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实行差别化用地管理,实施规划统筹管控,改进用地计划指标安排。完善进城落户农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办法。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等。
  (2)深入实施“四创一建”,启动“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市县“多规合一”,开展省市县空间规划编制,划定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以及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控制线,落实底线管控。开展永久性城市绿带建设省级试点,有序推进老城区更新改造和功能恢复,优化城市生态空间布局。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
  (3)强化城市设计和特色塑造,深入推进城市特色风貌规划编制,加强城市特色定位。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等。
  (4)加强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和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建设,设区城市基本建成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启动城市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建设试点。推动合肥市地下综合管廊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全省新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100公里以上。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质监局、省人防办、省通信管理局等。
  (5)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制定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市县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完成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建成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编办、省法制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工商局等。
  27.实施县域经济振兴发展工程。
  (1)落实和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政策,支持县域特色经济、配套经济发展,推动县域产业融入中心城市产业链和创新体系。加快县域开发区转型升级和产业集群专业镇建设,新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鼓励和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兴业。推动中心城市教育、医疗等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县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培育和推进一批基于产业生态人文优势的特色小镇。开展县域经济振兴发展考核评价。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发展研究中心等。
  (2)提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培育一批现代中小城市,力争完成3个县改市。开展534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和670个中心村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等。
  (3)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8.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1)编制2017—2021年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规划,建立支持政策和保障机制体系。加快省际间、城市间道路互联互通建设,开工建设芜黄等高速公路,建成芜湖长江公路二桥,新增高速公路130公里、一级公路300公里,新改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3000公里,建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2.1万公里。建成庐铜铁路、淮北—萧县北客车联络线,新增铁路123公里。加快商合杭、合安、郑阜等高铁项目进度,开工建设安九高铁,加快合宿新、池黄、昌景黄高铁和合六、淮宿蚌阜亳、合巢马城际铁路前期工作。开工建设芜宣机场,推进蚌埠、亳州、宿州、滁州、金寨等机场和黄山机场迁建前期工作。加快淮河干流和重要支流航道整治,加强港口建设统一规划和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交通控股集团、省投资集团、省民航机场集团等。
  (2)全面推进引江济淮工程建设,推动完成主体工程初步设计报批和用地报批,按建设进度提供建设用地,完成投资100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引江济淮公司等。
  (3)加快水利“一规四补”和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完成灾后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加快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基本完成114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开工建设8座重点易涝区排涝泵站,续建环巢湖防洪治理等重大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4)实施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改造、新建排水(雨污水)管网2000公里。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等。
  (5)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200万千瓦。加快合肥—六安成品油管道、宣城—黄山天然气干线等管网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电力公司等。
  (6)推进“宽带安徽”建设,新建移动通信基站2万个,行政村光纤通达率达到95%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六、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生态质量
  29.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1)深入开展工业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和燃煤锅炉改造,推进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和运行,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和细颗粒物浓度(PM2.5)达到国家年度考核要求。
  牵头负责领导: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能源局、省气象局、省电力公司、中石化安徽分公司、中石油安徽分公司等。
  (2)积极开展“三河一湖一园一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面实施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巢湖、淮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制定考核规定,严格考核问责。深入开展不达标水体治理达标工作,加快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新开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80个,完成新安江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及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牵头负责领导: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等。
  (3)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启动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牵头负责领导: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卫生计生委等。
  (4)健全环保监管体系,积极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按计划开展环保督察工作,探索建立信贷与环境信用评价联动机制,在火电、造纸等行业推动排污许可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编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办、省能源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等。
  (5)全面推行“河长制”。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环保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等。
  30.加大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力度。
  (1)推进生态修复,深入开展生态市和生态县创建。深化环境综合整治,扩大“三线三边”治理成果。
  牵头负责领导: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省文明办等。
  (2)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完成全域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建设高标准农田400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等。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等。
  (4)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完成造林120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等。
  31.推动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
  (1)全面落实能耗、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加强对重点企业、行业的能耗监测,坚决遏制能耗过快增长。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等。
  (2)加快推进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力争完成1100万千瓦超低排放改造、400万千瓦节能升级改造。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能源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等。
  (3)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严格实行用水定额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物价局等。
  (4)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推进闲置低效和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税局等。
  (5)加强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产出率。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建设,全面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等。
  32.强力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
  立足于实现改善环境和农民增收双赢,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步伐,积极引进秸秆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和成熟项目,打造以秸秆为原料的现代环保产业,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示范园区。
  牵头负责领导: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质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研究中心、省能源局等。
  七、继续深化关键性改革,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33.深化“放管服”改革。
  (1)动态调整优化省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推行省市县乡四级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建设。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全面推行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法制办、省物价局、省政务公开办等。
  (2)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扩大“证照合一”覆盖面。
  牵头负责领导:刘莉。
  牵头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政务公开办等。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牵头负责领导:刘莉。
  牵头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省政务公开办、合肥海关等。
  (4)试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加快形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法制办、省政务公开办等。
  (5)2017年年底前建成面向公众、开放共享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信息惠民试点,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6)发布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7)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8)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各种证明和手续,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和企业。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法制办,省政府相关部门。
  (9)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统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3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落实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大财政支出优化整合力度,改变财政支出项目只增不减格局,下放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审批权,逐步将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转化为股权投资基金。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实现年度存量到期政府债务置换全覆盖。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审计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等。
  (2)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落实营改增试点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营改增试点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35.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1)加快发展普惠金融,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支持。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等。
  (2)积极发展民营银行,推进省农村信用联社体制机制改革,培育和引进更多法人金融主体。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控制与补偿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安徽银监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信社、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信用担保集团等。
  (3)增加公司信用类债券品种和规模,壮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安徽板块”。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证监局等。
  (4)促进保险资金支小支农、服务创新和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安徽保监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等。
  36.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重要突破口,推动省属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组建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员工持股、职业经理人制度、规范董事会、中长期激励等试点。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优化国有资本监管方式。稳步推进盐业体制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金融办、安徽证监局、省盐业总公司等。
  37.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1)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放宽放活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进民间资本。大力促进民间投资企稳回升,在生态环保、市政、交通、医疗、养老、教育等领域,再推出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保护,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牵头负责领导: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八、全面扩大双向开放,不断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38.促进对外贸易回稳向好。
  实行更加积极的外贸促进政策,扩大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增加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加强核心关键技术引进吸收。积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推动加工贸易向海关特殊监管区集聚。推进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品牌设计、营销和推广中心,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公共海外仓和产品展示中心。支持条件成熟的外贸大县(市)设立通关监管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合肥海关。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外办、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39.加强招商引资和对外投资。
  (1)深入融合国家“三大战略”。以打造综合交通枢纽为依托,构建开放大通道。鼓励各地在法定权限内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外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外资企业在国内上市和发债融资。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国民待遇。办好第十届中博会,创新中国国际徽商大会模式,打造有重要影响力的展会平台。积极引进中高端产业和知名跨国公司,推进中德、中新苏滁等合作产业园建设。积极扩大对外投资,完善“走出去”政策和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重点推动我省建材、汽车、钢铁、化工、煤炭、电力、机械设备、轻工纺织、农业、矿产资源等领域优势产能和装备“走出去”,积极发展境外经贸合作区。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外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省能源局等。
  (2)加强与央企、全国知名民企合作,不断完善项目推进机制,促进签约项目加快转化落地。
  牵头负责领导: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推进与中央企业暨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40.积极争创自由贸易试验区。
  依托皖江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以综合保税区为主体,以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为目标,积极推进自贸区创建,打造科技创新、政务服务、内陆开放先行区。开展新一批自贸区改革试点新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推进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等改革,实行全面报告加有限许可的外资准入制度,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体制。加快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建设,拓展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筹建六安海关。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合肥海关。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复制推广自贸区试点经验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等。
  九、着力强化机制保障,高标准推进脱贫攻坚年度任务
  41.构建精准扶贫保障机制。
  (1)完善“四个清单”,坚持因村因户施策,落实精准帮扶措施。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新增特色种养业贫困村260个,新建光伏电站村级1000个、户用5万户,推进333个省级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设。增强贫困村内生动力,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生产经营模式。实现贫困家庭“雨露计划”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全覆盖。落实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严格执行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实施3万以上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金融办等。
  42.构建监测评估保障机制。
  坚持“六看六确保”,健全督查巡查和暗访制度。严格落实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办法,对年度拟出列的贫困村、脱贫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实行监测评估全覆盖。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团省委、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省政府督查室等。
  43.构建防范返贫保障机制。
  建立运行返贫预警机制,加强返贫信息管理,通过调查、评议、审核、认定等途径确认返贫户,并及时衔接帮扶机制。对已脱贫的县、村、户,一定时期内继续保留原有扶贫政策,为贫困户量身定制保险产品,打牢稳定脱贫基础。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妇联、省残联、安徽保监局等。
  44.构建责任落实保障机制。
  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健全“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考核和问责机制,形成责任链闭环运行。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深入开展扶贫日活动和扶贫志愿者行动,凝聚脱贫攻坚强大合力。全年完成脱贫90万人以上、贫困村出列1000个以上,力争2个县脱贫摘帽。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十、全面发展社会事业,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
  45.大力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
  (1)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启动新一轮公办幼儿园建设。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继续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试点省建设,力争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认定。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委(省宗教局)、省财政厅等。
  (2)稳步实施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序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继续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深化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3)实施一流学科专业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平台、工程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工程,促进产教融合、特色办学。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等。
  (4)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和老年教育事业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省残联等。
  46.加强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1)深化就业创业“四进四扶”机制,加强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搭建公共服务招聘平台。组织实施就业扶持民生工程,完善和落实就业援助措施,帮助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深入推进“创业江淮”行动计划,加快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建设创业服务云平台,创新发行电子创业券,打造创业担保贷款“整贷直发”升级版,认定一批创业大学、创业学院和青年创业园,培育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30个。加快全省劳动用工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综合实验区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牵头负责领导:刘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实施社会保障全覆盖工程,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完成“同舟计划”目标任务。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实现退休人员待遇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7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六统一”。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不断提升经办管理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刘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审计厅、省地税局、省安全监管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省总工会、安徽保监局等。
  (3)完善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构建多层次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等。
  (4)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33.2万套,基本建成19.8万套。完成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万户。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金融办、省扶贫办、国开行安徽省分行、农发行安徽省分行等。
  47.深入推进健康安徽建设。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分级诊疗,县域医共体试点实现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达到国家颁布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县级医院达到50所,三分之一的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高医保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和分类采购,加强药品供应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刘莉。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实施中医药名医、名科、名院、名药工程,建设20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00个基层中医馆。
  牵头负责领导:刘莉。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3)推进“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莉。
  牵头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4)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健康社区、村镇、单位、家庭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公共场所控烟。
  牵头负责领导:刘莉。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文明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红十字会等。
  (5)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深化卫生计生“多证合一”改革,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乡居民全覆盖。加强产科、儿科建设,推进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刘莉。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6)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办好全国绿色运动健身大赛等省级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提升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制定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实施意见。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全民健身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48.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1)组织开展“践行核心价值·打造好人安徽”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网宣办、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新闻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红十字会等。
  (2)加强文化惠民,推进县域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深化“书香安徽”阅读活动,加快省文化馆建设,培育一批文化小镇、街区。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完成中央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一期工程建设任务。组织开展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新建109个示范点。全省1787个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送戏进万村”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精品工程、文学原创和舞台艺术创作工程,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改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体育局、省扶贫办,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继续做好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推进含山凌家滩、凤阳明中都皇故城、禹会村、芍陂等遗址保护。推动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转化利用,举办第三届中国非遗传统技艺大展。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委(省宗教局)、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等。
  49.巩固提升民生工程。
  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其中新增健康脱贫兜底“351”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技工大省技能培训等重点民生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刘莉。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十一、深入推进平安安徽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0.推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1)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持续开展“守护平安”系列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互联网安全管理,构建和谐文明网络空间。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省网宣办、省通信管理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等。
  (2)深入实施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督管理,调整完善我省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风险分级监管+双随机”模式。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市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加强对已授牌市县的动态管理,研究制定我省第二批创建评估验收标准,指导合肥、马鞍山等市做好迎接国家食品安全试点城市中期评估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刘莉。
  牵头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单位。
  (3)编制安徽省“十三五”应急体系发展规划,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建设,健全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应急预案建设,推进应急演练常态化,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应急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安全监管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
  51.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以中小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为重点,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完成安庆油气管廊迁建工程。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立运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初步构建覆盖省、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和重点监管企业,联接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平台。深化“铸安”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依法严惩非法违法企业和行为,确保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继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牵头负责领导: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52.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1)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实行县(市、区)直接服务和管理社区。推进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信息化,实现城乡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健全完善重点人员分类管理、动态管控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综治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等。
  (3)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实行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相结合,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4)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扩大法律援助。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加强监所安全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
  (5)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和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实施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程,努力实现全省信访总量、重复信访、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稳中有降”。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信访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6)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深入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共同发展”提升行动联合攻坚,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决防范民族宗教领域发生极端事件。
  牵头负责领导:刘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委(省宗教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民委委员单位和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7)做好援藏援疆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援藏援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8)健全完善妇女儿童社会化维权网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老人的关爱服务。加强残疾人民生和权益保障,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刘莉。
  牵头责任单位:省妇联、省残联、省民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法制办、省扶贫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红十字会、省妇儿工委等。
  (9)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健全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机构。完善需求对接和管理机制,建设安徽省军民融合信息服务平台,组建若干军民融合产业创新联盟,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共建共用、科技协同创新、联合应急救援等方面拓展融合广度和深度。积极配合完成跨军地的国防和军队改革任务,加强新形势下全民国防教育、人民防空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方春明、周春雨。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防科工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防办等。
  十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提升政府工作效能和水平
  53.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1)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完善政府立法机制,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
  牵头负责领导:李国英、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法制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在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法制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法制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54.切实加强廉政建设。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提升政府系统从严管党治党水平。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防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牵头负责领导:李国英、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监察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大力倡俭治奢,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牵头负责领导: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重点开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署统一组织的扶贫审计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11个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25个省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37个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1个重点事项审计、4个重点专项资金审计、1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15个外资审计。
  牵头负责领导:李国英、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审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55.狠抓工作任务落实。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自觉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建立抓落实的制度链条,认真落实“三察三单”制度,健全分工协作、督查评估、考核问责等机制,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牵头负责领导:李国英、吴存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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