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推进落实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政办明电[2016]56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0-12
实施时间: 2016-10-1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252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6年,省政府先后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办函[2016]11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目标任务的通知》(吉政发[2016]35号),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为确保各项改革重点目标任务提前或如期完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改革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发展软环境的重要要求,纳入议事日程,不等不靠,以勇于担当、有所作为的精神,采取有力举措,攻坚克难,集中力量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提前完成或于2016年12月20日前完成。各地政府要切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强化责任,主动作为,突出创新突破,抓好本地区改革的统筹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中省直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和承担承办的具体目标任务,逐项制定 “路线图 ”和 “时间表 ”,推动所承担承办目标任务取得实质性成果成效。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映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涉及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也要明确本部门的责任和任务。
  二、畅通协调沟通联络机制
  随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涉及各领域、各部门、各层级,迫切需要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省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为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稳步推进按时完成,在各地已经建立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基础上,逐层次完善协调沟通联络机制。中省直各部门要组建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明确组长人选和1至2名联络员,负责统筹研究本领域、本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点改革措施,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重点难点问题,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各地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好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加强对所属县(市、区)的领导,畅通协调沟通联络机制。中省直各部门组建的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及确定的联络员;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以及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农安县、集安市、珲春市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联络员,请将姓名、单位及职务,办公电话及手机,传真电话,电子邮箱等,于2016年10月2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职能转变协调处。
  三、强化督查落实和调度
  省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督查组要发挥督查作用,在深化督查落实的基础上,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目标任务的通知》,细化分解的72项重点目标任务全部纳入省政府督查计划。督促检查各项重点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核查督办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省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协调,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部门重点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和改革措施。2016年10月底前,召开第四次调度会,听取各部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果成效;12月20日前,召开第五次调度总结会,听取各地区、各部门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情况总结。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实施台账销账管理
  按照省政府领导的要求,省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对省政府安排部署的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全部建立了台账,并实施销账管理。中省直部门已经完成的重点目标任务要随时结项,并以正式函件形式向省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提交结项材料。具体包括:结项总结、工作安排或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家部委的相关文件、推进工作印发的相关文件、其他材料(如领导批示、会议纪要、调研成果等)。结项时间截至2016年12月20日。
  五、加强调查研究和宣传报道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新要求、新部署,积极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研究重点改革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切实做好改革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和重要的改革动态,全面客观反映推进改革的积极探索、初步成效、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省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将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联系人:史纪元;
  联系电话:0431-88904951;
  电子邮箱:a88906541@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 桂政发[2016]43 2016/9/14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 杭政办函[2016] 2016/3/28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 闽政办[2015]62 2015/4/25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 津政发[2017]24 2017/7/18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 吉政发[2016]35 2016/9/6
北京海关公告2017年第13号 北京海关公告20 2017/7/27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承接省政府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 闽地税[2017]76 2017/6/19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 内政发[2016]68 2016/6/9
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 国发[2016]30号 2016/5/23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 黑政发[2016]26 201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