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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政发[2016]39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0-21
实施时间: 2016-10-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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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1日
  吉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 “四个全面 ”战略部署,加快发展我省全民健身事业,建立更加完备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建设健康吉林,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和《吉林省全民健身条例》,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冰雪运动强省为机遇,以构建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体系为主线,以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为方法,转变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夯实基础,厚植优势,加强全民健身治理体系建设,为建设健康吉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基础。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人民群众基本健身公共服务需求得到满足。覆盖全面、功能完善、管理高效、保障有力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以各地政府为主导、部门协同、智库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支撑,以健康促进服务中心为抓手的全民健身治理结构初步形成。体育文化、体育活动、体育组织、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向科学化、体系化发展。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多元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在 “大健康 ”中的作用得到凸显,体育健身成为越来越多人的生活方式,成为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
  ———全省各级体育文化体系初步建成,出现一批省级体育文化特色市、县、乡镇,在全国形成吉林特色体育文化品牌。
  ———全省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明显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900万以上,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
  ———全省城乡居民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2%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逐年提升。
  ———百姓日常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多彩。省、市、县均有代表性的品牌项目;形成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品牌项目;培育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国内品牌赛事活动。
  ———全省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基本完成。体育协会、俱乐部、民间社团等健身组织网格体系更加健全。所有市(州)和90%以上的县(市、区)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省、市、县均有冰雪协会和足球协会;各类健身站点遍布城乡,呈现新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格局。
  ———全省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更加完善。小型、便捷、实用、多元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遍布城乡,全省各类体育场地达到2。5万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实现城市社区、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打造体育生活化示范社区(行政村)和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建成多功能运动场150个以上、足球场300个以上、滑冰场500个以上,滑雪场数量逐年递增。全省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率达到70%以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
  ———全省科学健身指导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省、市、县国民体质监测智能平台系统联网管理。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网络基本建成,全省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6万人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全省全民健身服务业不断发展壮大。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市场初具规模,全民健身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体育消费逐年递增,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三)大力弘扬体育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健康发展。加强体育类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建设,以体育题材影视、文艺创作、体育文化长廊和广场、展览室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广冰雪、足球等运动项目文化,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弘扬 “终身体育”“体育生活化 ”等体育健身新理念,树立 “大体育 ”“大健康”文化观,构建具有吉林特色的体育文化体系。命名一批省级体育文化宣传基地、体育文化特色市、特色县和特色乡镇(街道)。
  大力弘扬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将体育文化,尤其是冰雪文化、奥林匹克文化融入到体育健身活动和场地设施、信息化平台等的建设之中,营造良好的健身文化氛围。充分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和提升国家软实力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让体育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创造者,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和先行者。
  (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
  (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活动多元化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大力发展龙舟、登山、健身气功、短程马拉松、自行车、滑冰、滑雪、游泳、棋牌、球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项目。乡镇(街道)每年定期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和比赛,县级政府每两年举办1次全民健身运动会,市级政府每四年举办1次全民健身运动会,每四年举办1次全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每年定期举办全省业余足球、篮球和排球联赛。
  创新开展 “全民健身百日行”和 “全民冰雪活动季”系列活动。将毛泽东 “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 ”题词纪念日、 “全民游泳健身周”、全民健身日、国庆节、元旦等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打造成群众广泛参与的传统体育休闲节日。将吉林国际冬季龙舟赛、长春南湖冬泳赛、“重走抗联路 ”雪地越野徒步赛、象棋全国冠军南北对抗赛、青少年夏令营和冬令营等打造成为具有吉林特色的全国大众精品赛事活动。积极引进国际精品赛事落户吉林。鼓励协会、企业、人民团体等社会各界举办各级各类大众体育赛事。加强对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和人民群众参与活动的科学指导,制定《活动指南》和《活动菜单》。
  (责任部门:省体育局、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地政府)
  (五)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激发和释放体育社会组织活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办发[2015]39号)要求,积极推进体育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进程,建立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实体化、规范化、法治化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建设体育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
  培育和发展枢纽型、人群型、项目型体育社会组织。加强4+X+J(4是指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体协、农民体协,X是指单项体育协会,J是指体育俱乐部和健身站点)体育社会组织模式建设。重点扶持引导草根性、项目化和自生力强的体育民间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形成遍布城乡、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格局。
  (责任部门:省体育局、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加大场地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以促进人的全面健康为目的,将健身设施与对人心理健康、道德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有积极促进作用的设施相结合,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促进我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走向内涵式发展。大力推进体育生活化社区(行政村)建设并制定建设标准,构建基层百姓身边有设施、有组织、有活动的全民健身服务网络,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
  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社区体育公园、户外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笼式足球场等场地设施。实现全民健身路径建设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全覆盖。加强已有公共健身设施检查、维修和更新工作。创新和引进科技含量高、安全、实用、便于推广的新型健身设施。加强和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和儿童参与健身创造条件。
  根据国家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建设要求,制定吉林省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建设集体育健身、健康文化宣传、科学健身指导、体质健康监测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在市(州)、县(市、区)全覆盖基础上,向乡镇、街道延伸。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开发商要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实现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协调市政、园林、城建等部门,在城市现有符合条件的公园增加体育健身设施,逐步实现 “公园体育化 ”。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
  (责任部门:省体育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残联,各地政府)
  (七)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形成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结合 “健康中国2030”“东北振兴 ”等国家和地区总体发展战略,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的需求,统筹谋划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多功能运动场馆、冰雪运动基地、体育生活化社区等全民健身项目工程,加强项目战略策划和资源整合,把符合条件的全民健身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积极探索全民健身服务业组织形态、发展模式和服务产品的创新,大力发展全省冰雪运动、山地运动及体育健身娱乐运动项目,吸引体育服装、体育健身器材等企业到我省建立生产基地。拓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渠道,推进全民健身与养老、助残、教育、文化、卫生、旅游、保险等多种产业相融合,促进体育文化创意、体育培训、体育咨询、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销售等业态竞相发展。
  (责任部门: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局、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老龄办、省残联,各地政府)
  (八)拓展体育国际交流,促进全民健身开放发展。充分发挥我省地处东北亚中心的区位优势以及体育无国界的特点,积极 “请进来、走出去 ”,拓展全民健身文化、项目、人才、设备等国际交流渠道,不定期开展体育国际文化论坛、青少年体育国际邀请赛等赛事活动,搭建全民健身交流平台,筑起体育国际友谊桥梁。(责任部门:省体育局、省外办)
  (九)着力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保基本、促多元、兜底线为原则,重点扶持我省民族地区、沿边地区和贫困地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农村、向少数民族地区延伸,以乡镇、行政村和少数民族聚居区为重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农村体育设施配建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基层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实现 “村有组织、屯有队伍 ”“一村一品 ”的乡村全民健身氛围。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保护、宣传和传承、发展。
  (责任部门:省体育局、省民委,各地政府)
  (十)高度重视、大力开展重点人群全民健身工作。
  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施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广泛深入开展 “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活动。保证上足上齐中小学体育课,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校外体育活动基地创建工作,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网络机制,构建更加完备的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
  加大老年人体育服务供给。落实《国家体育总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体群字[2015]155号)精神,加强乡镇、社区公共体育设施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功能衔接。将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纳入体育生活化社区建设内容。加强各级老年体育协会和多种类型的老年体育组织建设,加强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导。各市(州)、县(市、区)每年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趣味运动会、单项比赛或健身表演活动。每四年举办一次全省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责任部门:省老龄办、省体育局)
  加强残疾人体育服务力度。建立健全各级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开展 “残疾人健身示范点 ”建设,建立残疾人体育重点项目训练基地。办好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社区矫正人员等人群体育服务供给。使他们享受更多社会关爱、在融入社会方面增加获得感和满足感。(责任部门:省残联、省体育局,各地政府)
  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工作有效开展。发挥各级工会的作用,切实加强职工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各级职工体育协会、俱乐部、健身团队,配备必要的专(兼)职体育干部,加大对职工体育骨干的培训力度。实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间操制度。定期举办多种形式的职工体育健身展示和足球、篮球等单项竞赛活动。(责任部门:省总工会、省体育局)
  (十一)加强对我省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的推动。
  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实现社会足球的广泛普及。着力加大足球场地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地。积极倡导和组织行业、社区、企业、部队、残疾人、中老年等社会各方面开展五人制、七人制等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推动青少年足球运动的深入开展。抓紧完善常态化、纵横贯通的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四级足球竞赛体系。推动延边州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和长春市净月区校园足球特色县区建设。建设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350所左右。引进国内外高水平足球讲师指导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竞赛,开展校园足球管理人员、(专、兼职)教练员、体育教师业务培训。相关高校修订完善体育专业人才培训方案,鼓励学生选修足球专业。(责任部门:省体育局、省教育厅)
  大力发展冰雪全民健身运动。利用筹备和举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契机,按照全省建设冰雪运动强省的要求,推动冰雪运动进景区、进公园、进商场、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部队、进农村。充分利用公园河湖等水域资源开辟天然滑冰场,积极利用城市空地、公共绿地人工浇筑滑冰场、冰球场、搭建可拆装滑冰场。全省参与冰雪运动的人数力争达到1000万人以上,各级各类冰雪运动社会组织超过1000个,营造全民参与冰雪运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青少年冰雪运动的推广和普及,广泛开展滑冰、滑雪进校园、“百万青少年上冰雪”等活动,冰雪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达到500所以上,青少年冰雪活动基地达到100个以上。(责任部门: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各地政府)
  三、保障措施
  (十二)建立并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各地政府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探索建立实体型全民健身智库或购买智库服务,为各项目标任务的精准落实提供智力支撑。
  (十三)加大资金投入和保障。县级以上政府应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保证留归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总额的70%以上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加强监督管理。市、县级政府应结合财力可能,积极支持各类场地设施建设,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47号),加大对智库、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服务的购买比重。各地政府可将社会资本投入建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纳入本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管理,并按规定给予必要的政策或资金扶持;对参与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和承办活动的社会资本创造方便条件,提供必要支持。
  (十四)建立全民健身综合评价体系。根据国家全民健身相关评价标准和要求,制定我省全民健身工作综合评价体系,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把全民健身综合评价指标纳入全省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创建的测评体系中并增加权重。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保障内容加以落实。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相关的人、事、物进行立体评估,将评价、评估指标纳入各地政府年度考核内容,督促各地政府部门落实 “三纳入 ”要求,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的有效开展。
  按照《全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和《吉林省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评价标准》等规范标准,推进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发展。
  (十五)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立足我省实际情况,搭建全民健身激励平台,有效调动城乡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有条件的地方可试行向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时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方式,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引导和增强群众体育消费意愿。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与推进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十六)完善全民健身宣传推广机制,推动科技创新。省、市、县各级宣传、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新媒体等平台,加强对本实施计划的宣传,多渠道、多手段普及全民健身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健身素养。做好足球和冰雪运动文化的宣传,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文化作品的展示和评选活动。
  全省要建设 “全民健身+互联网 ”智能服务平台,推动互联网与全民健身相结合,形成省、市、县三级全民健身工作信息化管理,集信息发布、活动参与、赛事介绍、体育旅游、场馆查询、场馆场地预定、设施维护、健身指导、体质监测、体育产品购买、实时管理、在线交流等多重功能于一体。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总工会等相关部门,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民体质测定标准》。依托各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开展各类人群的体质监测工作,建设省、市、县三级数据联网科技平台,每年将本辖区国民体质监测报告报本级政府并在政府网站公示。加强体医结合,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通过科技创新手段,不断提高全民健身工作的科技含量,提升人民群众的体质健康水平。
  (十七)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对基层全民健身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国民体质监测人员、健身科技志愿人员和服务管理人员、民间健身领军示范人物、智库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力度,增强服务大众的能力和水平。与高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加强合作,建立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基地。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实行按项目培训、分类管理。足球和冰雪运动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人数每年都要达到500人以上。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进校园、进社区、进乡镇、进机关、进军营等活动,带动更多人群加入科学健身行列。
  (十八)完善法律政策保障。树立法治观念,实施依法治体、依法行政。推动修订《吉林省全民健身条例》,梳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事项,保障全民健身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公共文化、社区服务、健康养老、科技创新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加快全民健身产业与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全省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开展全民健身领域执法和检查工作,加强对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的监管,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各地政府要充分利用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主导,明确财政、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文化、卫生计生、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民委、残联、国土资源、税务、工商等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国土资源、规划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落实现有法律、法规中关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定。
  (二十)严格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县级以上政府要制定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做好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2020年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各地政府每年要对本级计划的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并将检查和评估情况上报上一级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重点目标责任制实施考评,部分工作纳入民生实事,定期听取汇报,定期调度检查,向社会公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全民健身的良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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