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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闽政[2016]6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2-30
实施时间: 2016-12-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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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充分发挥制造业与互联网的融合效应,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大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着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分业施策、企业主体”的原则,以激发制造业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为主线,把制造业转型升级、“互联网+”和“双创”工作紧密结合,创新发展思路、模式和业态,加快推动产业升级。
  二、实施目标
  到2020年,全省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活力明显增强,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催生的新模式新业态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能。
  ——制造业互联网“双创”支撑体系不断完善。创新资源与服务的在线化、平台化和共享水平显著提升,重点行业骨干企业普遍利用“双创”平台实现网络化协同创新,培育省级制造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50个、制造业产学研“双创”平台20个,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50家以上。
  ——制造业与互联网加速融合取得成效。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互联网营销等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在重点行业逐步得到推广,信息化指数、两化融合发展指数分别达到88、90,均继续保持全国前列,电商交易额突破2.5万亿元,重点领域生产数控化率达到70%,培育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100家,打造一批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
  ——融合发展的基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自动控制与感知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取得突破,工业软硬件供给能力稳步提高,工业云与智能服务平台逐步成为智能制造关键应用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服务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智能装备制造业产值和工业软件业务收入均超1000亿元,互联网经济总规模超过4000亿元。
  到2025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融合“双创”体系基本完备,互联网制造新模式广泛普及,制造业综合竞争实力大幅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制造业互联网“双创”平台
  鼓励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互联网“双创”平台。组织实施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工程,支持龙头骨干企业搭建互联网“双创”平台,开放共享创新资源,培育内部创客文化。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通过设立产业创投基金、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协同创新等模式,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创新链。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双创”平台与各类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器合作,共享优势资源。引导龙头骨干企业联合产业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各类创新主体,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依托互联网开展协同研发创新。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教育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推动互联网企业建设制造业“双创”平台。推动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的平台入口、计算能力等资源向制造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放,建设或与制造企业、行业组织合作建设面向中小制造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在线设计、制造能力在线发布、协同和交易等服务。鼓励电信运营商对制造业“双创”平台和创业企业提供优质通信解决方案,将宽带与大数据、云服务等创新业务相结合,对初创企业提供优惠云服务。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科技厅、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加快建设产学研“双创”平台。鼓励省内高校院所、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新型研发机构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面向制造企业的互联网“双创”平台,促进企业技术需求和科技成果对接,加快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推动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数据库等创新资源向企业开放,降低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成本。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
  积极培育“双创”示范基地。以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依托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产业集聚区,打造示范创业创新中心,培育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积极争取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培育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树立一批“专精特新”和创业创新示范企业标杆,推动制造业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科技厅、经信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培育融合发展新模式
  支持开放式研发设计。支持消费电子、制鞋、服装、食品等消费类企业建立开放式创新交互平台、在线设计中心,对接用户需求,发展客户深度参与的研发设计模式。支持机械、船舶、汽车、建材等企业加快构建产业链协同研发体系,集聚各类优势研发设计能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设计。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借助互联网等手段,立足核心竞争优势,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开放式创新设计平台,打造市场化与专业化结合、线上与线下互动、孵化与投资衔接的创新设计载体。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发展个性化定制生产。率先在服装、制鞋、建材等行业开展个性化定制试点示范,鼓励企业面向市场多样化需求,提供消费者和客户需要的高质量、中高端个性化产品和服务,在设计、制造、物流、服务等环节植入客户参与界面,实现客户深度参与的定制化生产。推行模块化产品设计、柔性制造系统、智能化生产控制与调度技术,实现以大批量生产的成本和效率提供定制化产品。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推行网络化协同制造。开展协同制造试点示范,鼓励龙头企业深化工业技术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控制技术的集成创新与应用,实现基于互联网的上下游企业间高效协同和资源配置优化,带动行业关联企业向网络化、服务化、智能化新型生产模式转变。支持纺织鞋服、水暖卫浴、装备机械等行业龙头企业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共建服务行业协同发展的网络化创新研究院。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企业构建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平台,向关联企业“溢出”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资源优势,提升网络化协同制造水平。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教育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促进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整合培育一批面向全国、覆盖全产业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和闽货网上专业市场,引导制造企业利用电商平台拓展市场。支持制造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战略投资、品牌培育、网上销售、物流配送等领域合作,实施流通领域主辅分离,突出专业化业务水平,整合线上线下交易资源,拓展销售渠道,打造高效协同的生产流通一体化新生态。推动建设智能物流平台,提高面向工业领域供应链协同需求的物流响应能力。鼓励企业利用移动社交、新媒体等渠道,发展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网络营销新模式。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经信委、发改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积极发展智能装备和产品
  发展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加快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与产业化,促进纺织机械、工程机械、建材机械、轻工机械、食品机械等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突破伺服电机及驱动器、智能化传感器及仪器仪表、工业控制系统等智能测控装置;开发高压液压元件及密封件、高速精密轴承、高效高承载传动件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大力培育和引进智能装备制造企业、系统集成和设备服务企业,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企业采购本省生产的工业机器人整机和成套设备。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发展互联网智能终端产品。促进传统制造业产品与传感器、物联网、大数据、无线通信、移动互联网、自动控制等技术的集成和跨界融合创新,提升产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穿戴智能产品、智能家居、无人机、智能照明电器、感知交互式影音设备、生活服务机器人、远程环境监控终端等智能终端产品。鼓励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绿色建材等行业企业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培育产品在线服务、远程运维、智能供应链等服务新业态。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实施智能化改造提升工程,突出需求侧激励,加快释放网络化、智能化装备与产品的市场潜力。加快机械、船舶、汽车、轻工、纺织、食品、电子等行业的成套设备及生产系统智能化改造。全面推广“数控一代”,促进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在工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引导企业构建制造工艺的仿真优化、数字化控制、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等先进制造能力。加快国防科工、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食品、稀土、农药等重点行业智能检测监管体系建设,提高智能化水平。大力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推动企业“机器换工”,加快工业机器人在各作业领域的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科技厅、发改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四)提升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服务水平
  培育融合发展系统集成服务。实施融合发展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提升工程,突破系统集成技术瓶颈,面向重点行业智能制造单元、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培育一批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重点鼓励有条件的龙头骨干企业和高端装备企业向外输出系统集成、智能化制造、实施方案咨询等业务,服务行业发展。引导优势软件企业向制造执行管理、工业控制集成、智能产品设计等领域拓展,成为系统集成服务提供商转型。面向重点行业组织开展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应用试点示范,为中小企业提供标准化、专业化的系统解决方案。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质监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发展工业云和大数据服务。支持制造业云平台建设,推动工业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检测、数据管理、技术标准、工程服务的开放共享,打造制造资源“池”,推动分散制造能力的在线集中发布、协同和交易,实现制造资源优化配置。依托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等专业园区,建设重点领域制造业工程数据中心,为企业提供数据共享和深度应用服务。加快工业数据服务平台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动大数据在工业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应用,形成一批工业大数据解决方案。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支持企业导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以贯标为牵引推动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构建开放式、扁平化、平台化的组织管理新模式,打造精益管理、个性化定制、供应链协同、精准营销等互联网环境下的核心竞争能力。培育贯标评定的市场服务队伍,指导企业本质贯标。健全面向互联网化和智能化发展需求的两化融合评估体系,依托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推动企业开展周期性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与自对标。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五)强化制造业与互联网基础支撑能力
  加快自动控制与感知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跟踪国际科技前沿,支持开展自动控制与感知新技术的研发,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加强传感器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发展,提升传感器智能化、微型化和集成化水平。促进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处理、生物特征识别、智能决策控制及新型人机交互等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积极开发石墨烯在超灵敏传感器等领域的应用。加快可视化、环境构造、仿真等虚拟技术研发应用,发展头盔式虚拟现实显示、可视化眼镜、数据手套等虚拟显示和交互产品。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科技厅、发改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提升自主工业软件支撑能力。重点支持工业基础软硬件、嵌入式系统、高端工业软件、新型工业APP应用平台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加快计算机辅助设计仿真、制造执行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工业软件产业化,提升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装备自动化及物联网应用等方面的系统集成能力。推动工业软件与工业大数据平台、工业互联网、工业信息安全系统和智能装备的集成应用。推进行业应用工程技术和解决方案研究,支持行业创新示范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推动工业互联网建设。跟踪IPV6、工业以太网、泛在无线、软件定义网络、5G等新技术发展,支持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深入实施“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加快推进4G网络覆盖、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推广应用节能高效、高性价比的宽带网络设备,建设低延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科技厅、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增强融合发展安全保障。支持重点工业企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开展信息系统风险评估和信息安全体系认证,提升信息安全监测、评估、验证和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工业安全可靠控制系统研发,重点建设工业控制产品与系统的信息安全仿真测试、运行监测、预警平台。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安全测评等专业软件开发,提高智能工业产品的漏洞可发现、风险可防范能力。支持建立福建省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测评服务机构,开展社会化工业信息安全测评服务。
  责任单位:省网信办、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质监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融合推进工作机制。依托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建立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对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的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做好指导协调,强化跟踪督查,及时帮助有关方面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要建立相应的协调工作机制,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工作统筹安排,确保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支持试点示范推广。结合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各项主要行动,选取一批重点项目、企业和地区开展“双创”、智能制造和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树立一批具有创新性、典型推广意义的标杆企业和融合发展新模式。各地各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要积极总结典型示范经验,通过现场交流会、传媒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引领广大制造企业融入“互联网+”的发展环境,培育增长新动能。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省级财政资金现有渠道,加大对企业实施智能制造、“双创”平台建设运营和融合创新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鼓励政府采购云计算、大数据等专业化第三方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信息化能力。企业“双创”平台的研发仪器设备、研发费用投入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进口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双创”平台可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厅、财政厅、地税局,省国税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四)优化金融扶持。支持政府主导的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创投基金,积极参与龙头骨干企业“双创”平台建设、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创新创业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支持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省众创空间综合融资服务平台,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模式,加强金融服务与制造业生产销售流程的融合,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稳妥发展互联网金融,积极推广运用融资租赁。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厅、财政厅、金融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相关领域的人才(团队)纳入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加大力度引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高端人才和职业人才。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收益分享机制,支持科技人员创业创新。发挥企业在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方面的主体作用,组织实施“福建省人才兴企促进计划”、企业管理提升专项工作,建立校企结合的人才实训和实践基地。在大中型企业推广首席信息官制度,壮大互联网应用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省人才办,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教育厅、人社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六)营造良好融合环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宽新产品、新业态的市场准入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产学研用联盟,适应制造业与互联网跨界融合发展趋势,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融合标准制定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扩大宣传交流培训范围,推广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做法,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经信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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