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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政办发[2017]3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1-3
实施时间: 2017-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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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3日
  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提升产品品质,增加有效供给,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战略机遇,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企业为主体,以增强自主创新和质量品牌建设能力为重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完善质量标准,延伸产业链条,促进融合发展,加强宣传推广,打造知名品牌,扩大增值效应,着力提升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优化升级,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二、建设目标
  实施品牌培育工程,鼓励相关企业通过加盟、连锁、托管等方式,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增强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到2020年,品牌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自主和知名品牌数量显著增加,品牌价值和效应显著提升,产品和服务对消费升级的适应能力显著增强,品种丰富度、品质满意度、品牌认可度及顾客忠诚度、社会信誉度明显提升。
  (一)农产品品牌。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农产品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品质需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总量超过1000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超过30个,国家级农业示范企业超过50个,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振消费信心提供保证。
  (二)工业品品牌。通过品牌创建,使食品、纺织、轻工等传统行业优势得到加强,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产业、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品种、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和效益明显提升。培育100个宁夏名牌产品和20个在全国有影响的知名品牌,树立“宁夏制造”“宁夏创造”新形象。
  (三)服务品牌。通过创建服务品牌,使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服务品牌价值和效益实现倍增,培育20个具有宁夏特色的生活性、生产性服务业知名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争取打造在全国有影响的服务品牌,以品牌建设引领服务业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政策法治环境。
  以国际标准、开放思维完善标准体系,提高标准制(修)订能力。提高计量能力、认证认可服务能力、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能力建设,不断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增强科技创新支撑,为品牌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制定品牌发展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品牌发展扶持政策,严格落实宁夏名牌管理办法,加大《商标法》以及相关品牌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与培训,加强对企业商标使用的行政指导,增强品牌意识,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优化市场环境。(牵头部门:自治区质监局,配合部门:自治区科技厅、工商局、民委)
  (二)切实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强化落实自治区质量奖管理办法,借助自治区质量奖评选活动,激励全区企业积极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质量,完善品牌管理体系。强化监督,引导企业诚实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品牌形象。
  发挥企业家领军作用,培养引进品牌管理专业人才。深入实施自治区领军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职业技能提升工程,积极培养品牌管理领军专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依托职业技术学院等技工院校实施技师培养计划,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造就一批素质优良、技术精湛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牵头部门:自治区质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
  (三)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主流媒体、重要节日,鼓励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宣传和交流合作,主动开展宁夏知名品牌产品国内外推介、品牌企业跨省交流等活动,培养消费者自主品牌情感,树立消费信心,扩大自主品牌消费。组织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面向企业推广质量诊断、质量改进和效益提升方法,发挥好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既要坚决曝光企业重大质量违法行为,更要宣传优秀企业、优质产品,大力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氛围,真正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牵头部门:自治区质监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配合部门:自治区商务厅、民政厅)
  四、重大工程
  (一)品牌基础建设工程。
  1.推行更高质量标准。加快制定《宁夏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年—2020年)》,以标准化带动品牌国际化,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深入开展“标准化提升年”活动,组织百家企业进行标准分析提升,推动产品更新换代。改革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方式,全面推广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推进消费品、出口食品生产实现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牵头部门:自治区质监局,配合部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宁夏检验检疫局)
  2.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深入推进我区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整合各类检验检测资源,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生产制造企业申请相关资质,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市场化进程。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营造检验检测机构平等参与竞争的良好环境,尽快形成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加快宁夏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为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质量品牌提升提供技术支撑。推进先进质量、计量标准在企业的广泛应用。(牵头部门:自治区质监局,配合部门:自治区财政厅、编办、经济和信息化委、宁夏检验检疫局)
  3.加强持续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设国家和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鼓励龙头企业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支持校企合作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总部或研发机构在区外的企业来我区建立独立研发机构或设立分支机构。健全产业公共创新平台体系,建成宁夏工程技术研究院。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围绕制约行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大科研攻关力度,创建产品设计创新中心,提高产品设计能力,不断开发适应消费趋势和特点的新产品。支持重点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大数据平台,动态分析市场变化,精准定位消费需求,为开展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供支撑。(牵头部门:自治区科技厅,配合部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4.增强品牌建设软实力。 围绕品牌创建和国际品牌保护,与国际国内品牌管理及服务机构建立全方位的交流合作机制,通过政府间磋商、涉外商协会组织游说等多种形式促进品牌保护。以“中阿博览会”和“一带一路”品牌推广活动为契机,在重点国家和地区举办宁夏品牌展览和推介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品牌“走出去”。鼓励企业在海外开展营销活动,支持知名企业利用各类国际展会、知名电商平台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贸易合作与交流。围绕品牌建设,突出设计、营销、咨询等专业服务功能,鼓励发展一批品牌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引导中介服务企业做专、做精、做特、做新,形成品牌竞争优势。(牵头部门:自治区商务厅,配合部门:自治区质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博览局)
  (二)供给结构升级工程。
  1.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以我区优质粮食、蔬菜、畜禽、枸杞、葡萄等特色农产品为主,打造一批名、精、优、新农产品品牌。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简称“三品一标”)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制修完善生产、分级、包装、运输等技术规程,在生产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全面推行贯彻标准。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出口国及时注册商标,取得商标国际保护,避免出口风险,增强国际竞争力。
  建立农业投入品登记备案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将本地生产的蔬菜、枸杞、规模畜禽和水产品纳入质量追溯系统,实现各类农业投入品全程在线监管。
  积极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线上市场,支持与阿里、京东等大型电商企业合作共建“地方特产馆”和“特色产品专区”。建立实体店与网店相结合的宁夏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设立集展示、销售、电商和品牌宣传为一体的宁夏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满足更多消费者需求。(牵头部门: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配合部门:自治区质监局、林业厅、葡萄酒局)
  2.丰富工业消费品品种,推出制造业精品。支持企业开展新材料、生物制药、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示范,提高产品质量,增强自给保障能力,为生产精品提供支撑。制定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实施方案,鼓励重点轻工、纺织、食品企业增强科技创新投入,支持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电力装备、高端控制阀、精密轴承等关键基础零部件实现本地化配套,完善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链,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重点装备制造企业,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支持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开展差异化产品研发,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求,开发绿色、智能、健康的多功能中高端消费产品。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在线监控和产品全生产周期质量追溯能力。(牵头部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部门: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监局)
  3.提高生活服务品质。支持生活服务领域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特许加盟等方式,整合现有资源,形成服务专业、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放心安全的连锁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打造生活服务企业品牌,促进连锁经营模式从零售领域向生活服务业领域扩展。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改进信息技术装备条件,完善社区网络环境,支持大型龙头家政物业等生活服务企业开展线上预约、线下上门服务等业务;鼓励餐饮企业发展在线订餐、团购、外卖配送等服务;打造社区综合生活服务中心,向居民提供日常消费、远程缴费、健康医疗等综合服务。
  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社区养老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可依托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特色商业街区管理机构,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借助“互联网+”模式,提供高品质养老服务供给、儿童托管和家政服务。(牵头部门:自治区商务厅,配合部门:自治区民政厅、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
  (三)需求结构升级工程。
  1.努力提振消费信心。建设产品质量信息平台。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信用管理体系,规范企业数据采集,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完善企业信用档案,逐步加大信息开发利用力度。鼓励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信用和社会责任评价,发布企业信用报告,督促企业坚守诚信底线,提高信用水平,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宁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商业经营主体信息公开披露,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督促企业提高信用水平,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牵头部门:自治区质监局、工商局、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五市人民政府)
  2.宣传展示宁夏品牌。在中阿博览会期间设立“宁夏品牌日”,大力宣传本地知名品牌,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自媒体作用,突出地域特色、地缘优势,加大对宁夏商标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扩大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对商标法律知识、商标品牌对企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举措成效、中外驰名商标品牌保护的成功经验等重点的宣传力度,为商标品牌建设提供舆论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中国商标金奖”评选、认定等活动,在国内外、区内外树立宁夏品牌的良好形象。(牵头部门:自治区工商局、商务厅,配合部门:自治区质监局、博览局)
  3.推动农村消费升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送科技下乡、食品安全周等宣传活动,加大对农村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知识的宣传,利用宁夏农业信息网等信息平台,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技术,及时发布农产品监管动态及检测信息,提高农村居民质量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开展农村商贸市场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三下乡”行动,以农资、建材、食品及纺织服装为重点,深入开展“质检利剑”打假行动和“双打”行动,严查坑农害农质量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未按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标识欺诈等违法行为,拓宽农村产品消费市场空间。通过自建或利用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筹建农产品网上商城,推进特色品牌农产品网上销售,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让农村居民共享数字化生活。(牵头部门:自治区农牧厅、质监局、商务厅,配合部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食品药监局、工商局、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4.持续扩大城镇消费。鼓励传统出版、传媒企业与互联网合作,加快发展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等新兴文化产业,增加互动体验,扩大消费群体。引导各类文艺团体、文博单位、创意机构创作生产满足现代消费需求的优秀文艺作品、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通过合理布局城乡文化服务网点等举措,进一步扩大文化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拓宽文化消费渠道。
  充分利用各地差异化地缘及旅游优势,积极拓展旅游、养老、养生、度假等服务新模式,建设一批特色化、主题化鲜明的旅游服务设施和集观光、休闲、度假、养生、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特色旅游小镇和旅游综合体,满足多层次高品质健康休闲消费需求。推动“宁夏优秀旅游商品”认证,严格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品牌旅游景区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建设宁夏全域旅游示范(省)区、中阿旅游中转港和特色鲜明的国际旅游目的地。
  立足宁夏资源特点和群众体育需求,建设山地、水上、沙漠体育运动基地,开发沙漠阳光旅游、温泉旅游、冰雪旅游、西部民俗体验游四大冬季旅游新产品,配套完善服务设施。大力发展球类、登山、攀岩、自行车、垂钓、冰雪、航空等体育健身休闲运动,鼓励大众参与体育锻炼,推动体育与文化旅游等融合发展。通过提高服务水平、扩大已有赛事影响力,积极承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促进体育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牵头部门:自治区旅游发展委、文化厅、体育局,配合部门:自治区民政厅)
  五、保障措施
  (一)净化市场发展环境。
  清理、废除制约自主品牌产品消费的各项规定或做法,形成有利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的体制机制。建立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各主管部门间沟通交流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各类知识产权取得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力度,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提高执法的有效性。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产品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对相关企业、责任人依法实行市场禁入。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商标品牌保护相关课程,培养品牌创建、推广、维护等专业人才。(牵头部门:自治区质监局、商务厅、工商局、科技厅,配合部门: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食品药监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
  (二)制定激励政策扶持。
  完善农产品、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融资、财税、信贷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支持自主品牌发展。以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的特色品牌为依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发挥自治区质量奖激励作用,鼓励产品创新,弘扬工匠精神。(牵头部门:自治区财政厅、质监局、金融工作局,配合部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商局、民委)
  (三)抓好工作组织实施。
  各市、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深刻理解经济新常态下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重大工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经验交流、信息沟通、行业标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推动我区品牌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力争尽早取得实效。充分发挥组织引导作用,建立品牌引领行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对实施方案的协调指导。(牵头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质监局,配合部门: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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