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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编报2016年度会计报表及缴纳2017年度执业会员个人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会协[2017]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7-1-13
实施时间: 2017-1-13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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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布置2016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会协[2016]60号)规定,我会现将2016年度会计报表的上报工作及缴纳2017年度执业会员个人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上报工作
  (一)2016年度会计报表编报要求
  1.内容真实、数字准确
  为使2016年度会计报表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特作如下要求:各事务所报送的会计报表报表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全体股东(合伙人)对会计报表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由于某种原因股东(合伙人)不能签字的,各事务所要写出说明,并注明何时能将附有全体股东(合伙人)签字的会计报表上报我会财务部。我会财务部对不符合要求的会计报表有权拒收。
  2.发布财务信息的有关规定
  我会将在适当时间网上公布事务所上报的业务收入等信息资料,各事务所采取自愿原则。不参加信息公布的事务所必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内容及填报格式
  2016年度事务所财务报告继续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财务报表子系统”上报,填报内容包括:事务所会计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
  (三)事务所用户访问地址及登录方式
  事务所用户访问地址为:
  事务所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事务所用户登录名为事务所证书编号_cw(例如:11000001_cw),初始密码是事务所证书编号,首次成功登录系统后须及时修改密码。如有需要,可联系我会财务部协助修改密码。
  事务所登录后,通过单击页面上方的“最新动态”按钮,在线阅读或下载用户手册,指导完成系统操作。
  (四)报送形式
  会计报表按属地原则,只报送总所或分所在北京地区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采取网络报送和纸质报表报送两种方式,从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中导出并打印的纸质报表应与网络报表数据一致。纸质报表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缴纳执业会员个人会费
  根据2016年12月31日注册部数据库提供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每人缴纳1000元。各单位在缴纳个人会费时,需附注册会计师名单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另,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求,团体会费暂缓缴纳,缴纳标准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送时间
  请各事务所在2017年2月13日至2月24日,将执业会员个人会费及会计报表一并上交我会财务部。
  四、其他事项
  (一)如有会费或财务报表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我会财务部,联系人:朱莹,联系电话:88221025。
  (二)如有系统使用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联系人:贾福梅、张健彬,联系电话:(010)88250338、88250337。
  (三)使用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时,建议使用IE7以上版本或火狐浏览器。如果浏览器是IE6版本,且暂未升级至更高版本的,建议单独安装火狐浏览器。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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