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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府办[2016]165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0-15
实施时间: 2016-10-1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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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国有企业,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组织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确保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动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学习研究,认真领会精神,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战略任务,积极策划项目,加大政策研究和储备,确保如期完成目标指标和重大战略任务。对涉及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重大部署,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动规划实施。
  二、重点任务分工
  (一)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约束性指标任务分工
  按照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指标,其中预期性指标,请各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工作部署要求认真执行,紧密跟踪对接,确保预期完成。约束性指标,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下达的任务目标落实,分工如下:
  1.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按照省下达数。(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区)
  2.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国家下达指标。(责任单位: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委)
  3.新建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国家下达指标。(责任单位:市国土房产局)
  4.森林蓄积量年均增长累计达到0.15%。(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
  5.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大于0.035毫克/立方米。(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
  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
  (二)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任务分工
  1.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涉及厦门的事项
  (1)建设重庆至厦门高速铁路通道。(责任单位:市铁路建设指挥部)
  (2)推进厦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厦门港口管理局)
  (以上出处:第二十九章  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专栏10交通建设重点工程)
  (3)在厦门湾等开展水质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以上出处:第四十一章  拓展蓝色经济空间 专栏15海洋重大工程)
  (4)深化厦门对台合作支点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台办)
  (以上出处:第五十五章 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进程 第一节 促进两岸经济融合发展)
  2.福建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涉及厦门的事项
  (1)电子信息:建设厦门等集成电路产业基地,推动厦门集成电路等一批高端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市经信局)
  (2)机械装备:打造厦漳大中型客车和特种专用车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以上出处:第三章 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专栏3三大主导产业重大工程)
  (3)现代物流:重点建设厦门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以及一批现代化综合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和共同配送末端网点。推动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海外仓等现代物流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物流办)
  (4)金融服务:重点建设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等金融集聚区,发展若干民营银行。(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以上出处:第三章 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专栏5生产性服务业重大工程)
  (5)旅游业:建成厦门全域旅游市。(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以上出处:第三章 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专栏6生活性服务业重大工程)。
  (6)园区建设:厦门闽台云计算产业示范区、厦门软件园升级发展等。(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7)电子商务: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专业化垂直电商平台、跨境电商服务体系等,厦门电商快递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以上出处:第三章 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专栏7互联网经济重大工程)
  (8)厦门湾等开展水质和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以上出处:第三章 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第四节 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9)海洋科技平台: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等海洋高技术研发中心,水产品种业创新及产业化工程。(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10)海洋产业园区(基地):厦门生物医药特色产业基地等。(责任单位:海沧区政府、市科技局)
  (11)海洋经济空间拓展:厦门湾等六大特色湾区海洋经济密集区,厦门湾等四大船舶产业集中区。(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市经信局)
  (以上出处:第三章 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专栏8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重大工程)。
  (12)提升一批重大平台:厦门大学石墨烯工业技术研究院等。(责任单位:厦门大学)
  (以上出处:第四章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专栏9科技创新重大工程)
  (13)山海协作共建工程:推进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等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
  (14)厦门市实行积分落户制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
  (以上出处:第七章 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5)加快城市群和大都市区建设。强化厦漳泉大都市区自身内在联系和功能互补,加快同城化步伐,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联防联治、产业发展协同协作、市场要素对接对流和社会保障共建共享,实现集约、联动、互补发展,建设引领全省城镇化发展和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高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6)提升中心城市综合功能。做大做强厦门等三大中心城市,优化中心城市的城市风貌、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推动城市功能更新、精明增长,增强综合承载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产业办)
  (以上出处:第七章 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 第二节 优化新型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17)统筹规划和建设厦漳泉都市区城际线网主骨架,建设城际轨道交通网络。加快厦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全面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公交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地铁办)
  (18)加快推进厦门翔安门户枢纽机场建设,加快建设厦门临空经济区。(责任单位:市机场建设指挥部)
  (以上出处:第八章  健全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 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19)发挥厦门国际贸易集装箱干线港、国际邮轮母港作用。(责任单位:厦门港口管理局)
  (20)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着力打造对接两洲、服务中西部、便利两岸往来的综合枢纽,推进福州、厦门两大全国性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委)
  (以上出处:第八章 健全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 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21)综合交通重大工程
  铁路:新建福厦客专。(责任单位:市铁路建设指挥部)
  高速公路:续建厦门至沙县、厦泉漳城市联盟路、翔安机场高速公路等项目,实施国高网厦蓉线等部分拥挤路段扩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高(快)速路指挥部)
  轨道交通:续建厦门地铁1号线、2号线、3号线;新建厦门地铁第二轮建设规划项目。(责任单位:市地铁办)
  港航:重点建设厦门港海沧、翔安港区、古雷港区。建设厦门港主航道四期工程、古雷港区航道三期。(责任单位:厦门港口管理局)
  交通枢纽:建设厦门国家级大型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委)
  “三纵六横”干线铁路网:包括温州—福州—厦门—深圳(包括运营的沿海快速铁路、规划沿海高速铁路和沿海货运铁路),赣州—龙岩—厦门。(责任单位:市铁路建设指挥部)
  “一环两网”城际轨道交通:“一环”,利用既有铁路和新建铁路形成9个设区市城际环线,即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福州。“两网”包括厦漳泉城际线网等,厦漳泉规划线路6条,里程约546公里。(责任单位:市地铁办)
  “两集两散两液”核心港区:支持以集装箱运输为主的厦门港海沧港建设。(责任单位:厦门港口管理局)
  (以上出处:第八章 健全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专栏16 综合交通重大工程)
  (22)抽蓄:重点抓好厦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责任单位:同安区政府)
  (以上出处:第八章 健全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专栏17东南沿海重要能源基地重大工程)
  (23)支持厦门等优化开发区域率先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推进厦门等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以及低碳工业园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建设局、厦门港口管理局)
  (以上出处:第九章 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第三节 促进资源节约和低碳发展)
  (24)循环经济:建设厦门等“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以上出处第九章 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专栏20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重大工程)
  (25)互联互通:厦门国际航运中心等项目。(责任单位:厦门港口管理局)
  (以上出处:第十一章 深化全方位开放合作 专栏21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重大工程)
  (26)继续办好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会等活动,提升闽台文创园区集聚集约水平,吸引台湾文创设计人才和企业来闽创业,进一步完善闽台文创产业常态化合作机制,探索两岸文创产业合作先行先试政策。(责任单位:市文发办、市文广新局)
  (以上出处:第十二章 推动闽台深度融合 第二节  深化人文交流交融)
  (27)创新两岸产业合作发展新机制。围绕建设两岸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探索建立有利于两岸产业合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特区示范带动作用。提升产业园区载体,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生根型企业,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和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推进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支持在厦门设立两岸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服务两岸的基础设施和涉台重点产业项目。创新两岸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强两岸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火炬管委会、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28)创新两岸贸易合作新机制。围绕建设两岸贸易中心和厦门国际航运中心,加强台湾商品展示交易平台和对台集疏体系建设,打造两岸冷链物流产业交流合作的重要基地。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积极培育自主贸易品牌,鼓励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对台出口贸易。大力发展两岸转口贸易、保税展示交易、商业保理、文化保税、物联网、供应链金融、物流增值等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两岸海关、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认证等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互换。(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厦门港口管理局、市自贸委、市物流办、市口岸办、市经信局、厦门海关、厦门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
  (29)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围绕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扩大金融对台开放,突出金融创新功能和金融服务相对接,推动两岸金融合作体制创新。进一步开展对台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建立和完善适应离岸投资贸易发展的宽松可控的存贷款制度、税收制度、外债管理制度和外汇资金结算便利制度,逐步形成对台离岸金融市场。推动与台湾跨境双向人民币贷款试点,扩大厦门企业向台湾金融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规模。支持引进台资银行、新设综合类证券、证券投资基金、产业基金。发展离岸再保险市场。(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以上出处:第十二章 推动闽台深度融合 第五节 推进厦门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30)深化厦门海事法院管理体制改革。探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责任单位:厦门海事法院、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以上出处:第十六章 推进法治福建建设 第三节 切实保证公正司法)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实施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重大任务落实情况和下一年度实施计划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纲要》实施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主要指标以及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落实工作,确保每一项重大任务责任到人。
  (二)建立健全《纲要》实施机制。市发改委负责牵头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机制,各区、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单位联络员要负责牵头推动本单位所涉及的规划任务,及时跟踪进展,按照要求上报实施情况报告,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三)确保主要指标落实。要加强对《纲要》所列指标的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明确进度安排。约束性指标,要按照国家和省的下达的任务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创新统计方法,进一步完善指标统计体系,年度总结报告要体现《纲要》主要指标的落实进展情况。
  (四)抓好主要任务落实。对涉及本单位的任务,要制定规划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工作推进举措和抓手,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具体实施项目等,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确保规划任务的落实。
  (五)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提出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计划安排,严格按照计划推进,确保项目进度。对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对解决不了的及时提请上级部门协调解决。于每季度末向市发改委上报工程和项目进展情况。
  (六)加强评估实施和绩效考核。加强规划的中期和终期评估,充分借助智库等专业资源,开展第三方评估,确保规划的任务落实到位。《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计划。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5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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