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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绍政发[2016]53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2-8
实施时间: 2016-1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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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绍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8日
  绍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认真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完善惠及全市人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有力推动健康绍兴建设,加快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浙政发[2016]3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通过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工程,倡导全民健身新时尚,加快完善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健康绍兴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围绕建设健康绍兴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绍兴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身需求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场地便民化、组织网络化、活动系列化、健身科学化、资源信息化、服务均等化、体育生活化、体质优良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民健身各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一)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切实提高。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人数达到全市总人口58%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全市总人口40%以上。加强对学生体育运动兴趣的培养,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2%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有明显提高。
  (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网络化格局,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以上。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构建“十五分钟健身圈”。实现各类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100%。
  (三)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更加健全。积极推进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改革,激发全民健身活力。市、县两级均建有体育总会,健全行业、人群、单项体育组织,市级体育社团超过50个,各区、县(市)体育社团均达到25个以上,全市每万人体育类社会组织(经主管部门登记和乡镇〈街道〉备案)达到2个,全民健身站点数达到2800个,每万人拥有健身站点5.6个以上,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参加体育社会组织和各类基层体育队伍人数占全市人口比例20%以上。
  (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体育、农村体育、职工体育、学校体育、老年人体育、残疾人体育等活动,统筹推进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扩大全民健身活动覆盖面。全市每年举办大型特色群体活动10项以上,其他各类群体赛事活动1000项以上。市、县、乡定期举办全民运动会。
  (五)科学健身指导水平不断提升。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推进各级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中心和站点建设,全市每年检测样本达到2.5‰以上。
  (六)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有序发展。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非奥项目教练员、裁判员等基层体育骨干队伍建设,全市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2500人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5人以上。大力加强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建设,做到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志愿服务活动普遍开展。
  (七)体育创强争先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全市实现省体育强县(市、区)创建全覆盖,并顺利通过复查验收。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达到省级体育强镇(乡)、省级体育先进街道标准,建成省级体育特色乡镇20个。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倡导体育文化与绍兴文化相融合,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等方面的正能量。弘扬健康新理念,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把“坚持到底,做中国脊梁”的鲁迅文化和“顽强拼搏、团结协作”的体育文化相融合,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和“大禹精神”,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和推动当年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规则、奋发图强、勇争前列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进一步提升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建设水平,实现便民体育设施全覆盖。围绕建设城乡“15分钟健身圈”的目标,按照绍兴城市特点以及人口和用地空间布局要求,大力建设具有绍兴特色的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以曹娥江水系、浦阳江水系、鉴湖水利工程等形成的全民健身圈为基点,借助“五水共治”契机,建设具有滨河、亲水特色的全民休闲健身带,努力推进健身场地设施进景区、公园、绿道、广场;鼓励和扶持社会资金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加大城乡健身步道、登山步道建设力度,健身(登山)步道达到每万人1.8公里以上;严格落实国家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场地和设施的要求;深度盘活存量资源,积极探索建立公共体育场馆、民营体育健身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100%向社会开放。到2020年,全市建成100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40个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体育休闲公园)等,100个游泳池(含拆装式游泳池),100片足球场(含笼式足球场),3900片篮球场;500个行政村实施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
  (三)进一步提升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水平,实现乡镇(街道)“1+5”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全覆盖。加强全市各级体育总会建设,发挥其作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作用,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推进体育社团社会化、实体化改革。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指导各区、县(市)同步推进改革。积极推动体育总会工作网络向乡镇(街道)延伸,2020年每个乡镇(街道)实现“1+5”工作格局(即1个体育总会工作站,5个以上专业体育社会组织工作站)。加强对自发成立、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网络体育自组织”(如QQ群、微信群、论坛等)的研究,探索建立对“网络体育自组织”的扶持和服务机制,引导其加强自身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组织能力,使其成为体育组织建设工作中的一股新生力量,进一步丰富体育组织多样性。
  (四)进一步提升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水平,实现常态化健身活动全覆盖。积极打造具有绍兴特色的“水城体育”品牌。坚持“水城相依、运动相伴”理念,依靠绍兴得天独厚的优良水域环境,做大做强中国·绍兴环城河国际皮划艇马拉松经典系列赛、中国·绍兴曹娥江国际摩托艇公开赛等重大国际赛事,精心策划铁人三项、公开水域游泳、龙舟、钓鱼、休闲皮划艇、趣味乌篷船比赛和环河环湖环库健步走、健身跑、骑行等广大市民能够直接参与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开展“水乡孩子学游泳”和“外来建设者子女学游泳”等公益项目。借力杭州承办2022年亚运会契机,在全市开展“全民健身与亚运同行”活动,举办国际马拉松、市民运动会、万人登山、体育节、全民健身日等大型群众体育活动,彰显体育魅力,营造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以小型分散、经常性群体活动作为普及全民健身的有效方式。鼓励机关、企业、学校、社会团体等广泛开展各类比赛活动和体育运动会,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行业系统每年应举办2次以上体育竞赛或综合性运动会;各级各类体育协会要举办经常性、有特色的比赛活动;乡镇(街道)每2—3年举办1次综合性运动会,每年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6次以上;鼓励社区(村)举办全民趣味运动会。
  (五)进一步提升群众身边的健身指导和科研水平,实现建制村(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及乡镇(街道)体质测试网点全覆盖。积极推进基层体育骨干队伍建设,完善培训体系,通过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和非奥项目发展培训基地,不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各类运动项目教练员和裁判员培训力度,改善配置装备,探索扶持机制,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服务体系,为群众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定提供运动健身指导。继续实施《浙江省3—69周岁公民体质评价等级标准(试行)实施办法》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引导各类人群积极参与科学健身。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并向社会公布监测和调查结果。积极推进体卫结合,开设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大讲堂,定期举办科学健身讲座,广泛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城乡居民体育健身科学素养。整合全市高校的专业人才和学术资源,深入推进全民健身智库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理论研究、全民健身现状调查研究、城乡居民体质健康促进研究等相关研究工作,不断提高全民健身的科研开发和推广应用能力,积极研制、推广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全民健身新项目,不断增强全民科学健身的健康责任,努力形成科学健身的良好氛围。
  (六)大力促进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引导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高度重视全民健身服务业在新时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识明显增强,体育消费规模和水平明显提高。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兴办全民健身服务业,增加全民健身服务从业人员,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全民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加快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
  (七)积极探索“互联网+全民健身”发展新模式,拓展群众体育“新蓝海”。充分认识互联网新媒体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利用互联网方便快捷、传播迅速、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等优势,鼓励和扶持在绍高校、网络公司和各类机构研发和上线各类健身网络服务平台和手机APP,提供体育健身电子地图、体育场馆预定、体育服务配送、体育培训推荐和全民健身活动信息等功能,为城乡居民提供及时便捷的资讯服务,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网络体育健身服务,提高全民健身服务信息化水平,实现全民健身科学化、智能化、掌上化。
  (八)建立完善政府向社会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新机制。在政府提供基本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前提下,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通过管办分离、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等方式,逐步将公益性全民健身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承办、公共体育设施的运营和管理、民办体育机构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等交给社会力量办。积极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升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多层次体育健身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领导,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履行相关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实际,制订本系统、本行业的全民健身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县(市)政府要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组织领导机制,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计划或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本实施计划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投入力度。要依法把体育彩票公益金按一定比例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全民健身事业,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开办全民健身专栏节目、播发公益广告和宣传片等形式,普及体育健身知识,增强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借助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各类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传播“终身体育”理念,形成崇尚和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体育旅游和农家乐体育休闲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旅游、休闲、娱乐有机结合,实现资源共享。
  (四)加强评估检查。创建“一县一品”、“一镇一品”全民健身品牌活动,推进体育特色(示范)乡镇、全民健身示范区建设,开展全民健身“四提升四覆盖”工程和学生阳光体育工作等评估。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强对本实施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督导和评估,并适时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市里将定期对各区、县(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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