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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2016年第二批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建村[2016]297号
发文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文物局 国土资源部 文化部 国家旅游局 农业部
发文时间: 2016-12-28
实施时间: 2016-12-2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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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文化厅(局)、文物局、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旅游委(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村落项目实施和2016年拟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中国传统村落技术审查工作的通知》(建村[2016]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2016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建村[2016]99号)要求,相关省(区、市)组织专家对前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中最后一批未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旅游局等7部门技术审查的村落上报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备案。现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同意将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大新寨镇界岭口村等219个中国传统村落列入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现予公布。
  请各地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6]61号)要求,认真做好中国传统村落各类保护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2016年第二批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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