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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上线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2-30
实施时间: 2017-1-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4816
评论人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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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出口企业:
  为方便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申报,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推出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届时,各出口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完成出口退(免)税的预审、申报、查询等各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访问地址
  http://ckts.szgs.gov.cn/,或者 http://218.18.101.151/。
  二、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登录帐号及初始密码
  登录账号:企业海关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
  初始密码:“退税资格备案中的银行账号后8位”
  三、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用户手册
  下载地址: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四、培训视频
  外贸企业操作视频:/v_show/id_XMTg5MDc5MjMxNg==.html
  生产企业操作视频:/v_show/id_XMTg5MDc4ODAzNg==.html
  五、注意事项
  (一)通过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提交正式退税申报的电子数据后,请在两个工作日内到所属的办税大厅(生产企业请到出口退税管理科室)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生产企业建议先在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进行退税预审,然后再到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最后再回到本平台进行免抵退税的正式申报。
  (三)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附件1:《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操作的温馨提示》。
  (四)未尽事宜,请留意深圳国税门户网站的通知公告或者“出口退税专栏”的通知,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国税纳税服务”、“深圳国税直属分局”了解相关的退(免)税政策和动态。
  六、咨询帮助
  当您在办理出口退(免)税事项的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联系我们获得帮助:
  (一)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提供了在线客服的功能,在工作时间段,在线客服随时为您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在非工作时间段,完善的知识库体系将会自动回复帮助您解决申报系统常见问题。
  (二)您还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深圳国税纳税服务热线(0755)12366-1,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对于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上线工作,我们已经做了详尽的安排和准备,但在系统磨合的初期,可能还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12月30日

相关附件: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操作的温馨提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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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414   2017年1月3日
对企业是利好。是一项利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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