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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浙江省地方税务系统预防和化解涉税行政争议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8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1-30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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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结合《浙江省地方税务系统预防和化解涉税行政争议实施办法(试行)》在全省地税系统试行情况,经综合评估,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废止《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地方税务系统预防和化解涉税行政争议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7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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