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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2017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7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6-12-30
实施时间: 2017-1-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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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满足社会公众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国令[2005]454号)有关规定,现公布《2017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2017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
  海关总署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
  2017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

  注:
  一、月度数据指上一个月的当月数据及1至上一个月的累计数据。其中,“快讯”为海关统计月度初步汇总数据;“月度正式数据”是在月度初步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正差错后形成的正式数据;“中文月报”和“英文月报”为以海关统计月度正式数据为基础编制的系列报表。
  二、“中文年鉴”和“英文年鉴”指以上一年度的海关统计正式数据为基础编制的系列报表。年鉴出版后对上年度数据不再更正。
  三、“快讯”中文版由海关总署通过政府网站(www.customs.gov.cn)和海关统计资讯网()及新闻媒体对外公布。
  四、“月度正式数据”由海关对外数据咨询服务部门提供数据咨询。海关总署数据咨询电话:010-65195623、010-65195923;传真:010-65195884;网址:,;邮箱:service@。
  五、“中文月报”和“中文年鉴”由《中国海关》杂志社出版发行。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南路甲1号朝阳口岸中国海关信息出版大厦6层《中国海关》杂志社 ;电话:010-65194252;传真:010-65194245;邮编:100023;邮箱:fa_xing@customs.gov.cn。
  六、“英文月报”由香港经济导报社出版发行。联系地址:香港轩尼诗道342号16字楼;电话:852-25722289: 传真:852-28342985;网址:,邮箱:eiaet@。
  七、“英文年鉴”由香港方誉信息有限公司提供在线服务。联系地址:香港菲林明道8号大同大厦803-804室;电话:852-29739133;传真:852-25309820,网址:;邮箱: 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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