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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政办[2016]165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9-6
实施时间: 2016-9-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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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6日
  河南省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加快我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推动消费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宽、范围广,涉及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当前我省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更多依靠消费引领、服务驱动的新特征。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有利于培育新供给、增强新动能,是激发内需潜力、实现经济增长动力转换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发展新消费、满足新需求,是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对建设高成长服务业大省、促进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增进人民福祉、满足生活服务需求为主线,以增加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效益为核心,以创新业态模式、培育市场主体、优化消费环境为抓手,做强做优旅游、文化等带动能力强的支柱性产业,培育壮大健康、养老、教育培训、体育、法律、居民和家庭服务等新兴产业,改造提升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优势产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为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支撑。
  (三)基本原则。
  ——坚持消费引领,增加有效供给。顺应居民消费升级的新形势要求,以新消费需求牵引供给结构优化,增加短缺服务,开发新型服务,进一步释放消费潜能、促进市场繁荣。
  ——坚持融合发展,推动服务创新。抢抓产业跨界融合发展新机遇,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促进服务类型多元化、服务方式便捷化、服务消费绿色化。
  ——坚持质量为本,提升品质水平。进一步健全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管理、质量监督和质量标准体系,鼓励服务业企业以服务质量为立业之本,打造“河南服务”品牌。
  ——坚持市场主导,激发发展活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打破市场壁垒,维护市场秩序,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创新创造内生动力。
  (四)发展目标。
  生活性服务业实现较快发展,总体规模持续扩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消费结构升级取得重大进展。到2020年,旅游总收入达到1万亿元,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吸纳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建设形成一批规模较大、集聚程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生活性服务业园区,培育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基本形成市场规范、功能完善、便捷高效、优质安全的生活性服务业体系。
  二、重点领域
  坚持需求导向,优化供给结构,重点发展贴近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生活性服务领域,推动生活消费方式由生存型、传统型、物质型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促进和带动全省服务业转型发展。
  (一)旅游服务。
  1.发展方向。适应旅游消费多元化需求,推动旅游产品由观光为主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加快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和全国重要的旅游集散中心。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促进产城融合、景城一体,推动郑汴洛焦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培育南太行、伏牛山、桐柏—大别山、沿黄生态旅游区,依托重点生态廊道和城市周边建设都市休闲旅游区。提升休闲度假、人文体验、乡村旅游等优势产品开发水平,支持红色旅游、研学旅游、康养旅游、体育旅游等特色产品培育,发展风情小镇、房车露营、滑雪漂流、低空飞行、市民农园等新业态,鼓励探索自驾拼车、短租民宿、定制导游等分享经济商业模式,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演艺娱乐服务,支持主题酒店、绿色宾馆、精品民宿、休闲农庄建设,加强中原特色旅游商品研发,盘活文化文物资源,开发文化创意纪念品。推进智慧旅游发展,推广线上线下互动体验模式。完善旅游交通、信息咨询、安全保障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国内外市场旅游推介和区域合作。
  2.重点任务。
  (1)实施旅游精品景区建设工程。挖掘整合优势资源,创新开发建设模式,加快重点景区提档升级步伐,争取创建2—3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新增3—5个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
  (2)支持特色旅游村镇发展。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旅游扶贫开发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加快旅游扶贫试点村发展,扶持农民发展休闲农业合作社,争取建成50个特色旅游示范乡镇和500个特色旅游示范村。
  (3)健全智慧旅游体系。推进洛阳市、郑州市智慧旅游城市建设,开展智慧景区和智慧企业试点,争取全省所有4A级以上景区和智慧乡村旅游试点单位实现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
  (4)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适应自驾游发展需求,推进汽车营地、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开展旅游厕所建设管理行动。
  (5)加强旅游开放合作。办好国际旅游城市市长论坛、中国郑州国际少林武术节、黄帝拜祖大典等节会,主动融入丝绸之路旅游带、大黄河旅游带,推动区域旅游协同发展。
  责任单位:省旅游局牵头,省文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环保厅、扶贫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分别负责。
  (二)文化服务。
  1.发展方向。着力提升文化服务内涵和品质,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新型服务业发展,加快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积极发展具有中原特色的传统文化艺术,鼓励创造兼具思想性、艺术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服务产品。推动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加快文化服务产品制作、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支持开发网络视听、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数字出版、云印刷等产品和服务。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深度融合,建设“内容+平台+终端”传播体系,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和传播载体,提升先进文化的网络传播吸引力。扩大对外文化贸易,支持文化企业在境外建设中原文化海外发展中心,建立境外经营机构、国际营销网络。
  2.重点任务。
  (1)实施文化产业“双十”工程(10个重点文化产业园区、10个重点文化企业)。推动开封宋都古城文化产业园、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中原广告产业园等加快发展,争取培育3—5家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文化产业园区,培育3—5家文化企业上市。
  (2)实施“文化+”行动。加快文化与旅游融合,推出一批文化游精品线路和衍生品,提升旅游品质和内涵。推动文化创意与制造业产品设计、营销推广全过程融合,提升工业产品的附加值。加大文化内容、产品和服务互联网传播销售力度,开展中原历史文化网上展示推介。
  (3)实施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加快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文化产业中应用,建立文化科技创新体系,争取培育3家国家级、8—10家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将我省建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文化科技融合中心。
  (4)实施文化精品创作工程。鼓励原创内容生产,开发一批具有时代气息、艺术内涵、市场潜力的优秀文化产品,力争打造20部原创影视、出版、动漫、演艺精品。
  (5)加快发展新型主流媒体。组建河南广播电视台和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支持大河网络传媒集团、大象融媒体集团等做大做强,打造1—2家在全国具有影响力、传播力、公信力的新型媒体集团。
  (6)扩大文化消费。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复制推广新型文化消费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城市争创国家扩大文化消费试点。
  (7)实施文化“走出去”行动。增强航空港卫视、中国非洲电影频道等对外融媒体传播平台影响力,发展壮大中原出版集团海外发展中心,办好嵩山论坛、中原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力争建成10—15个省级文化出口基地。
  责任单位:省文化改革发展办公室牵头,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科技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分别负责。
  (三)健康服务。
  1.发展方向。围绕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和水平,逐步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业态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体系。强化政策引导,创新体制机制,引进优质资源,激发社会办医潜力,促进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大力发展医疗服务、健康养老、中医保健、健康体检、健康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鼓励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积极发展健康保险。发挥中医药在保健、调理、养生等方面的优势,培育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机构、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建设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强省。
  2.重点任务。
  (1)大力支持社会办医。落实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到2020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全省总量的25%左右。
  (2)推动发展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加快培养复合型护理人才,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等社会急需的护理服务。
  (3)健全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完善省、市、县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河南省中医药数据中心。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线路和特色产品,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4)加快郑州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和高端医疗集聚区建设。建成中美(河南)美尔健康管理与康复治疗中心、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华中分中心、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支持中美(河南)荷美尔肿瘤研究院基础研究成果临床转化。
  (5)积极发展健康保险。设立和引进一批健康保险服务机构,支持在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工伤保险等领域全面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扩大意外伤害医疗保障覆盖面,积极推广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支持郑州、洛阳、新乡等地探索和完善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一体化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中医管理局、发展改革委、河南保监局等部门分别负责。
  (四)养老服务。
  1.发展方向。以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基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服务、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养老服务。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发展紧急呼叫、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重点发展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服务,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支持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家庭、城乡社区和养老机构。积极探索创新切合农村实际的养老服务方式。
  2.重点任务。
  (1)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社区无障碍环境改造,支持社区完善连锁便民服务网点,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筹建河南省老年开放大学。到2020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40张,符合标准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设包括居家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2)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建设全省养老服务信息云平台,提升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服务功能,实现省、市、县级联网运营,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智慧养老试点示范。
  (3)创新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推进洛阳、漯河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开展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试点。
  (4)推进养老健康示范园区建设。鼓励养老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建设一批休闲旅游型、保健养生型、医疗康复型养老健康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力争建成50—60个养老产业示范园区。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等部门分别负责。
  (五)居民和家庭服务。
  1.发展方向。以扩大供给规模和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加快健全城乡居民家庭服务体系,推动家庭服务市场多层次、多形式发展。建设完善社区服务网点,重点发展家政、社区照护等服务,因地制宜发展家庭配送、家庭教育等个性化服务,开发生活助理、营养保健等综合性服务,发展金融理财、健康管理、管家服务等高端服务。建立乡村综合性服务网点,提高农村居民生活便利化水平。推进资源整合,加快家庭服务公共平台和服务网络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发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服务机构,推进规模经营和网络化发展。建立完善家庭服务业政策和监管体系。鼓励和规范家政服务企业以员工制方式提供服务。开展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病患服务员等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
  2.重点任务。
  (1)实施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完善供需对接、信息咨询、服务监督等功能,力争到2020年,各设区城市的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全部投入运行,实现与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2)壮大家庭服务市场主体。加强政策扶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精,创建全国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培育一批全国知名家庭服务品牌,建设一批家庭服务培训示范基地。
  (3)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将洗染、废旧物资回收、修理维护、保洁保安等需要就近提供的家庭服务站点纳入社区服务体系。支持大型家庭服务企业到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点,开展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业务。
  (4)规范家庭服务市场管理。逐步建立家庭服务行业标准体系,大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加强家庭服务市场经常性监管。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商务厅、民政厅、教育厅等部门分别负责。
  (六)体育服务。
  1.发展方向。推动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同发展,健全体育产业体系,加快体育强省建设。繁荣体育服务市场,发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促进康体结合,推动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等相关业态融合发展。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普及“三大球”(足球、篮球、排球)、健身跑、自行车、登山等大众化体育运动项目,发展登封少林武术、温县太极拳、林州航空体育、栾川冰雪运动等特色体育产业。探索完善赛事市场开发和运作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品牌赛事。
  2.重点任务。
  (1)建设完善体育设施。盘活存量资源,合理规划布局,通过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投资等方式,新建和改建一批体育场馆,到2020年实现省辖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拥有“三馆两场”(体育馆、游泳馆和全民健身综合馆,体育场、公共体育活动广场),乡镇、行政村、新建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
  (2)培育壮大武术产业。推进少林武术规范化、标准化,培育1—2所世界一流的武术教育集团,探索推进少林武术与青少年足球运动深度融合,打造少林足球新品牌。支持建设太极拳产业孵化和推广基地,培育1—2个享誉国内外的太极拳培训品牌。
  (3)丰富体育赛事活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培育发展特色赛事品牌,探索搭建体育赛事服务平台,办好足球、篮球、排球全国职业赛事河南主场比赛,做大做强郑州少林武术节、郑开国际马拉松比赛、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安阳航空旅游节等赛事活动。
  (4)加强体育产业基地建设。依托各地资源优势,建成1—2家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5—10个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和项目。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牵头,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旅游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分别负责。
  (七)批发零售服务。
  1.发展方向。优化城乡流通网络,建设现代批发零售服务体系,构建开放融合的大市场、大流通格局。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动传统商贸企业利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进行升级改造,鼓励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加快批发业转型升级,增强物流配送、展览展示、质量标准、金融服务等新型功能。推动零售企业转变经营方式,加大自主品牌、定制化商品比重,丰富消费体验。积极发展社区商业,引导便利店等业态进社区。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
  2.重点任务。
  (1)统筹规划城乡商业网点功能和布局。培育一批特色专业市场、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和品牌消费集聚区。推进城市物流配送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解决“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
  (2)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加快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提升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水平,推进洛阳国家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工作,加快中国中部电子商务港、河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园等园区发展,建设省级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郑州智慧城市共同配送云平台,培育100家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基地、300家示范企业。
  (3)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强化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加工配送中心、现代化交易和结算设施等建设,开展国家跨区域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试点。
  (4)加强流通领域监管。制定实施网络交易管理建设发展规划,推进网络经营者使用电子链接标识工作,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试点工作。
  (5)实施食品农产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拓展销售渠道,增加出口优质产品供销国内市场份额。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牵头,省邮政管理局、工商局、质监局、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分别负责。
  (八)住宿餐饮服务。
  1.发展方向。强化服务民生的基本功能,形成以大众化市场为主体、适应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的住宿餐饮业发展新格局。大力推进住宿餐饮业连锁化、品牌化、标准化经营,加强“老字号”保护,提高住宿餐饮服务的文化品味和绿色安全保障水平。推动住宿餐饮业分层错位经营,积极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细分业态。支持住宿餐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快预订平台、中央厨房、餐饮配送、食品安全等配套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发展。
  2.重点任务。
  (1)推动住宿业多元化发展。倡导低碳绿色经营理念,发展绿色酒店、主题酒店、客栈民俗、短租公寓、长租公寓,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品牌,完善星级酒店监督机制,开展农家宾馆星级评定。
  (2)加快餐饮业特色化发展。发展有机餐饮、快餐团餐、传统豫菜、特色小吃等特色餐饮,建设一批特色明显、业态丰富的风味美食街区,举办一批大型美食节庆活动。实施餐饮业品牌战略,开展餐饮“名企”“名店”建设工作,推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环保节能产品,鼓励豫菜特色菜创新,支持中原烹饪技艺(豫菜)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3)加快住宿餐饮业信息化建设。鼓励发展智慧餐厅、智慧宾馆、网络预订等服务平台,推动实体店与互联网以及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合作,开展线上营销、团购、外卖、餐厅索引和评价服务。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牵头,省旅游局、文化厅等部门分别负责。
  (九)教育培训服务。
  1.发展方向。积极发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逐步形成以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为主体、企业参与的现代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发展城乡社区教育,开展人文艺术、科学技术、幼儿教育、养老保健、生活休闲、职业技能等教育服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推进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发展远程教育和培训,建立远程学习网络、服务平台和学习资源库,拓展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2.重点任务。
  (1)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实施全民技能振兴、职教攻坚、技能人才回归工程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动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开展职业院校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2)整合开发社区教育培训资源。加强与省广播电视大学的合作,加快建设四级社区教育培训资源,力争创建15个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10个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
  (3)加快教育培训信息平台建设。探索集中面授与远程在线学习相结合的新模式,推进河南社区教育网、河南终身学习网、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等教育培训服务平台建设。
  (4)推动示范体验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家庭、养老、健康、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培训基地,培育发展一批连锁化、品牌化经营的大型教育培训机构。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分别负责。
  (十)法律服务。
  1.发展方向。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组织形式,促进专业化分工,大力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稳步扩大法律服务规模,扶持培育一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法律服务机构,建立激励法律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提升面向基层和普通百姓的法律服务能力,切实加强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领域法律服务,加大对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等法律援助和服务的支持力度。规范法律服务秩序和服务行为,完善法律服务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优化法律服务发展环境。
  2.重点任务。
  (1)推动律师服务健康发展。制定实施律师事务所管理发展有关意见,建立健全律师人才培养选用机制,加快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
  (2)健全公证服务信息系统。推进各省辖市公证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建立省、省辖市公证信息管理平台与公证机构相互对接的网络体系。
  (3)加强法律援助。制定法律援助质量标准体系,加快12348系统升级改建,逐步建立法律援助业务平台。
  (4)推动法律服务规范发展。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执业制度,完善执业状况评价、监督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
  责任单位:省司法厅负责。
  三、推进措施
  (一)深化改革创新。
  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取消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除国家明确规定外,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取消群众性和商业性体育赛事审批,在医疗卫生、新闻出版广电领域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巩固“先照后证”改革成果,进一步提高养老、健康、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的工商登记便利化水平,在全面实施“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积极探索适合生活性服务业特点的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制度,逐步建立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
  (二)扩大对外开放。
  优化开放环境。打破地域界限和行业垄断,除法律、法规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外,全部向外资和社会资本开放,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积极承接服务业产业转移,在银行保险、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科技、医疗、教育等领域,签约落地一批战略合作项目。搭建开放发展平台,建立大通关机制,完善电子口岸平台,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支持有条件的省辖市申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进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支持企业“走出去”。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加快培育一批中原文化贸易品牌和出口基地,加强与国际知名演艺、展览、电影、出版中介机构或经纪人合作,构建国际文化营销网络。培育认定一批省级中医药服务贸易出口骨干企业和机构,支持中医药服务走向海外,提升国际市场占有率。
  (三)加强政策支持。
  创新财税政策。实施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税制改革,降低企业税负,推动专业化发展。推广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一批生活性服务业PPP项目。创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收益和分配机制,在医疗、教育、旅游、养老、文化、体育等领域开展有稳定收益的特许经营项目示范。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购买养老、健康、体育、文化等服务,委托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保经办服务。
  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服务平台,引导商业银行发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支持医疗、商贸等服务业企业发展。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完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推动省内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利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进行股权转让和融资。
  健全价格机制。深化景区门票价格改革,规范景区门票价格秩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调放结合、政策联动、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四)优化消费环境。
  完善消费平台。推进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推进成熟商圈上档升级,加快新兴商圈和社区、乡镇便民商圈建设,配置完善消费业态,打造形成三级层次、错位发展、一站式综合性消费平台。加快旅游度假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健康养老服务园区发展,完善休闲、娱乐、康体等消费设施,不断满足城乡居民特色化、个性化、多元化消费需求。
  发展消费金融。培育和引进实力强、服务优的消费金融公司,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服务,满足文化、教育、旅游、养老等领域消费信贷需求。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线上互联网消费,发展餐饮、旅行、健康等生活服务领域的信用透支和分期信贷业务。大力发展手机银行、移动支付、快捷支付等支付方式,提升居民缴费、金融消费的便利水平。
  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开展诚信创建示范试点和诚信承诺活动。实施生活性服务业放心行动计划,出台服务质量升级意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选择健康、养老、旅游、体育、文化等重点领域,开展省级和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加强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行政执法,加大小商品批发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商品集散地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和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活动,严厉打击群体性、恶意、反复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五)做强市场主体。
  壮大龙头企业。实施服务业百户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增长潜力好、品牌影响大的生活性服务业骨干企业,推动创新业态模式,加快跨界融合,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和行业龙头集中,支持龙头企业加快省内外分支机构布局,通过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知识产权投资等方式做大做强。
  培育小微企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开展小微企业免费技能培训等服务。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用,探索“双基联动”“网格服务”等服务新模式,加大对从事服务业的个人创业者、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打造优势品牌。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在文化、旅游、健康等行业打造一批享誉国内外的企业和名牌。
  (六)推动职业化发展。
  扩大人才培养规模。鼓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相关专业,加强实训基地建设,重点资助康复治疗技术、护理等高等职业教育国家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积极申建中等职业教育全国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和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鼓励生活性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施特殊岗位支持政策。鼓励各地研究制定职业院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护理支持政策。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群从事家政服务、养老护理、病患服务等服务业。
  (七)推进标准体系和统计制度建设。
  加强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完善家政、养老、健康、体育、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标准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参与生活性服务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修订。加快重点领域认证认可体系建设,健全顾客满意度、万人投诉量等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规范检测认证市场秩序。建立完善健康、养老、教育、旅游、体育等重点领域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
  四、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服务业打造成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推进本领域工作。省财政、税务、工商、质监、金融、知识产权、统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进一步细化政策,抓好政策措施落实。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每半年向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一次落实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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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 京政发[2015]40 2015/7/29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实施 黑政办发[2016] 2016/5/26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 赣府厅发[2016] 2016/4/20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85号文件进 鲁政办发[2016] 2016/9/19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沪府发[2014]59 2014/9/19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 厦府办规[2022] 2022/8/23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 甘政发[2016]26 2016/3/7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 粤府办[2016]10 2016/9/18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 沈政办发[2016] 2016/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