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登记注册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本级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6]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府厅发[2016]67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0-25
实施时间: 2016-10-25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23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6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省本级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6)》予以公布。
  经营者从事本目录中事项的,直接向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由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同时依法履行“双告知职责”。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设置或变相设置目录中事项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形成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秩序。
  2016年10月2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安徽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 皖政办秘[2017] 2017/7/20
关于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 商办资函[2018] 2018/6/30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暂 粤工商企字[201 2014/3/1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及后置审批事 2018/3/8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 2016/1/12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并重新公布山西省工商登记后置审 晋政发[2016]36 2016/7/1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 京财会[2015]18 2015/2/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设定依据 桂政办发[2014] 2014/5/5
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 201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