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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铁路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府厅字[2016]131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9-9
实施时间: 2016-9-9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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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铁路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9日
  江西省铁路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省铁路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抢抓国家加快铁路建设的黄金机遇,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的铁路建设目标任务,扎实推动全省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适度超前、保障安全的原则,着力扩大规模、补齐短板、提高标准、完善网络,加快构建“五纵五横”铁路网主骨架,尽快形成对接周边、联通重要经济区的现代化铁路运输体系,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实施铁路建设“853”工程,力争实现“八开八成”,基本形成“五纵五横”路网主骨架,加速构建“三个交通圈”。铁路项目建设投资完成1400亿元以上,新增铁路运营里程1200公里以上,总里程突破5000公里,其中高铁达到1500公里,快速铁路覆盖所有设区市和70%左右的县(市、区)。
  “八开八成”,即开工建设安九客专、赣深客专、兴泉铁路、皖赣铁路浯溪口水库段改线工程、昌景黄铁路、瑞金至梅州铁路、长沙至赣州铁路、吉抚武温铁路等8条铁路,建成武九客专、安九客专、昌吉赣客专、赣深客专、九景衢铁路、蒙华铁路煤运通道、兴泉铁路、皖赣铁路浯溪口水库段改线工程等8条铁路。
  “五纵五横”,即基本形成合福、阜鹰汕、银福、京九、蒙吉泉5条纵向通道和沿江、岳(长)九衢、沪昆、衡吉温、韶赣厦5条横向通道。
  “三个交通圈”,即实现省会南昌至各设区市和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心城市1-2小时交通圈,至上海、广州、深圳等周边主要城市3-4小时交通圈,至北京、西安、昆明等城市6小时交通圈。
  (二)年度安排。
  2016年基本建成1条、开工4条,即基本建成武九客专江西段,具备联调联试条件;开工建设安九客专、赣深客专、兴泉铁路、皖赣铁路浯溪口水库段改线工程。
  2017年建成2条、开工1条,即建成武九客专、九景衢铁路,开工建设昌景黄铁路,力争开工建设瑞金至梅州铁路。
  2018年建成1条、开工1条,即建成皖赣铁路浯溪口水库段改线工程,开工建设瑞金至梅州铁路,力争开工建设长沙至赣州铁路。
  2019年建成2条、开工1条,即建成昌吉赣客专和蒙华铁路煤运通道,开工建设长沙至赣州铁路,力争开工建设吉抚武温铁路。
  2020年建成3条、开工1条,即力争建成安九客专、赣深客专、兴泉铁路,开工建设吉抚武温铁路。
  同时,适时启动昌九客专、常岳九铁路、兴永郴赣铁路、鹰潭至建宁铁路、六安至景德镇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结合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强化南昌市与设区市中心城区、重要经济据点之间的互联互通,规划建设南昌至抚州、南丰至瑞金、南昌至修水、新余至吉安等一批城际铁路,打造高效、便捷、通畅、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的协调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江西省铁路建设工作推进小组(以下简称推进小组),由省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副省长担任组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环保厅、省地震局、南昌铁路局、省电力公司、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及各设区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承担推进小组日常工作,省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二)强化规划引领。 对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及重大区域布局,科学编制《江西省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2030年)》和《江西省城际铁路网规划(2016-2030年)》。加强江西省铁路网规划与国家、我省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谋划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铁路项目纳入国家规划,最大限度地发挥铁路作用。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要求,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保持适度投资规模,促进铁路建设科学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南昌铁路局、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市县政府)
  (三)加快建设进度。 积极争取中国铁路总公司支持,调增我省铁路投资计划,力争2016年在建项目完成投资215亿元,“十三五”后四年基本保持每年完成300亿元左右的投资规模。狠抓年度投资任务分解落实,督促各项目业主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标段和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和要求。加快铁路项目征地拆迁,铁路项目(含电力、市政配套项目)全部列为省重点项目,享受有关支持政策。铁路沿线市县政府是铁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责任主体,包工作、包经费、包协调,并负责组织实施站前广场、进站道路等地方市政配套项目,保证同步投运。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南昌铁路局、省电力公司、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市县政府、项目公司)
  (四)抓好前期工作。 加强路地合作,定期或不定期与中国铁路总公司进行对接,协商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建立提前介入机制,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启动后,省发改委要及时向省直有关部门和铁路沿线市县政府通报进展情况,督促项目业主按照前期工作流程尽快开展各项工作;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现场勘察、设计文件编制等工作,主动提供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强化对口负责,明确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环保厅、省地震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做好相关前期工作,确保按照计划的时间节点完成省内初审(批复)和获得国家批复。凡省内审批的事项,有关部门要优化流程、联合审批、限时办结;需报国家有关部委审批的事项,对口部门要提前汇报,派专人跟踪落实,争取及早获批。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环保厅、省地震局、南昌铁路局、省电力公司、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市县政府)
  (五)筹措建设资金。 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努力将铁路项目纳入国家层面统筹规划实施,降低我省配套资金出资比例。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省和有出资任务的市县都要将铁路建设所需的财政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路地合资铁路项目省方资本金由省财政、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沿线市县按一定比例合理分担,具体比例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发挥铁路发展基金平台作用,进一步拓宽兴铁产业投资基金、长江兴铁产业基金等基金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重点满足全省铁路及关联项目资金需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37号),建立江西省铁路土地综合开发的长效动态机制,充分发挥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建设和运营的作用。创造公平竞争、平等进入的市场环境,通过项目资源优化配置、沿线土地合作开发、给予合理回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江西省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市县政府)
  (六)严格工程管理。 南昌铁路局和各项目业主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把质量安全管理贯穿到前期工作、勘察设计、工程实施、运营准备等各个环节,健全和落实质量安全风险体系,确保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认真研究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做到尽量少占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生态环境。在确保工程质量、环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调度协调有力,确保项目按时建成。 (责任单位:南昌铁路局)
  (七)加强督促检查。 根据全省铁路发展规划、前期工作计划和年度铁路建设计划,省发改委在年初将年度具体工作任务和目标逐项分解下达给省有关单位、铁路沿线市县政府、项目业主和设计单位。省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下达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调度,对完成工作任务较好的省有关单位、地方政府、项目业主、参建单位、设计单位等予以鼓励。加强对参建单位和设计单位的信用评价,对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列入失信档案,失信单位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八)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密切协调配合,加强铁路建设环境治理,严厉打击阻碍施工、破坏铁路设施、盗窃铁路设备、哄抢铁路建设物资等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方式,广泛宣传铁路建设动态、重要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各方关心支持铁路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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