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保险 > 财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电子保单试点的通告
发文文号: 京保监通告[2016]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12-23
实施时间: 2016-12-28
法规类型: 财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522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运用信息技术为广大车主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保险和交通管理服务,进一步助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缓解首都道路交通拥堵,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决定在北京地区试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电子保单。现通告如下:
  一、交强险电子保单试点包括电子保单(含车船税纳税信息)及电子交强险标志,试点范围涵盖了目前北京地区投保交强险的客车、轿车、货车、特种车、摩托车、拖拉机以及农机具等全部机动车辆。交强险电子保单及电子交强险标志的内容和格式与纸质交强险保单、纸质交强险标志保持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北京地区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再统一印制和签发纸质交强险保单和纸质交强险标志。保险公司将采取短信方式告知车险消费者承保基本信息及电子保单、电子交强险标志的查询获取途径。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将为车险消费者提供PDF格式电子保单、电子交强险标志的查询、下载、打印及验真服务。同时,北京保险公司配套推出了电子发票,供车险消费者选择使用。
  三、在北京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在北京辖区内道路行驶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移动警务终端等手段完成电子保单和电子交强险标志的查验工作,车主也可以通过“北京交警”APP等形式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查验信息;在北京辖区内办理临时号牌或办理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车主暂需打印交强险电子保单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在北京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在北京辖区外道路行驶、注册登记及安全检验的,车主可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交强险标志。
  四、试点实施后,北京地区保险公司将进一步简化承保理赔流程,完善管理制度,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为车险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
  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将加强协作,推动交强险电子保单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相结合,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缩短报案处理时间,为广大车主创造更加绿色、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
  六、本通告自2016年12月28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通告。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进一步规范进口机动车环保项目检验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8/11/1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 穗国税发[2006] 2006/8/17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机动车存车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津价检[2011]57 2011/6/17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机动车车船税审查工作 广东省地方税务 2017/9/18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推行工 冀国税函[2009] 2009/1/5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福建省财政厅 闽地税发[2003] 2003/1/17
关于印发《机动车保险理赔基础指标第1号[试行]》的通知 保监发[2015]27 2015/2/26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 2008/4/1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 云国税发[2005] 2005/6/6
关于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机 保监复[2003]64 200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