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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内政发[2016]129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1-21
实施时间: 2016-11-2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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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招商投资促进工作是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招商投资促进工作为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但是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持续加大,我区投资促进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项目秋季开工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好招商投资促进工作对扩大有效投资的基础性保障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 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 ,主动把握并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投资促进工作的新要求,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全方位开放新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着力助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绿色化,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结合我区产业基础和发展条件,立足区位、资源、产业、政策等比较优势,科学确定我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的重点方向和工作方法,合理布局,统筹推进。
  2.健全体制,有序推进。健全完善我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机制,发挥政府规划设计、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着力加强公共服务,优化投资环境,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企业等引资主体的能动作用,正确分工,有序推进。
  3.创新方式,精准推进。拓宽我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思路,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积极推进我区“互联网+”产业,从政府主导向专业化招商、市场化运作转变,围绕我区重点优势产业,有针对性地选择招商对象和工作途径,提高招商投资促进实效。
  4.强化协作,协同推进。积极开展区域间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交流合作,探索建立项目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协同推进,促进特色发展、错位发展、融合发展和互动发展。
  (三)主要目标。按照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招商投资促进对投资增长、结构调整的作用。“十三五”期间,全区力争引进国内(区外)项目资金到位年均增长10%以上。
  二、切实做好重点领域招商投资促进工作
  (一)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引进煤的清洁生产和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依托呼和浩特等大型云计算基地,重点引进大型数据中心项目,加快政府云、公共服务云、企业云等重大示范应用平台建设,积极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引进现代煤化工延伸加工循环产业链,重点引进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甲烷气、煤制乙二醇等新型煤化工项目。引进高性能铝、镁、铜、铅、锌合金及航空、电子等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支持企业投资粉煤灰提取氧化铝产业。引进轿车、载重汽车、非公路矿用车、铁路车辆整车和新能源汽车生产线,以及配套模具、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培育整机及零部件产业集群;引进大功率风力发电机及关键配套零部件产业,大功率电牵引采煤机、液压支架等煤炭机械产业。引进稀土、光伏、电子信息、特种合金和非金属新材料,推进稀土、硅、锗、铀、镁合金、蓝宝石、石墨烯等新材料产业化。引进乳肉、粮油、羊绒、薯菜、饲草料精深加工等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牧业,实现农畜产品加工业高端化、标准化和可追溯。引进国内重点文化旅游企业,参与旅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发展草原旅游、黄河旅游、沙漠旅游 、观光农业等特色旅游产业。
  (二)完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进各类资本,通过合资、合作、股份收购、BOT等PPP模式投资建设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等公路基础设施项目,客运专线铁路、既有线路改造升级等铁路基础设施项目,运输机场、通用航空等民航基础设施项目 ,农田水利、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土保持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光纤骨干网通道和分支网络建设等信息化基础设施项目。
  (三)提升城乡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探索以多种方式吸引客商来我区兴办各类医院、医疗康复服务、疗养保健、健康咨询等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发展民办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投资发展老年生活照料、老年产品用品、老年健康服务、老年体育健身、老年文化娱乐、老年金融服务、老年旅游等为主的养老服务业;大力引进各类服务商来我区投资“互联网+”服务业,提升我区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四)加快发展生态环保产业。积极引进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应用产业;鼓励投资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城乡生活垃圾转运技术和成套设备生产应用,引进以先进技术为支撑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产业,提升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环境治理、清洁生产等技术装备与产业发展水平,努力形成新型节能环保产业集群。支持风电供热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五)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依托我区边境口岸优势,以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为契机,大力发展与俄罗斯、蒙古国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农牧业、能源、矿产、旅游、文化、卫生、教育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满洲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平台,积极开拓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合作。抓住国家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经济区发展的机遇,建立并完善省区间合作协调机制,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和差异化发展优势,建立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在更广阔的空间优化区域分工和产业布局。
  三、不断完善创新招商投资促进方式方法
  (一)完善并创新招商投资促进方式方法。继续完善会展招商,利用全国性的大型招商投资促进活动平台,宣传投资环境和招商项目,增强展会活动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积极开展精准招商,突出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地区,开展小型化、专业化招商活动,发挥主题鲜明、形式灵活多样、针对性强、项目对接精确的优势,提高招商成功率。加强产业链招商,依托我区重点产业和重点园区,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链延伸招商,培育产业集群。积极推进驻点招商,选派有招商经验、懂产业发展和政策的优秀干部,针对本地产业发展需求,准确选择目标地区建立驻点招商工作平台,找准目标产业和企业主动上门跟踪对接,实现先期洽谈与投资环境“零距离”。切实强化以商招商,充分发挥各类商(协)会信息渠道、商务渠道、人脉资源优势,积极拓展招商渠道,提高招商效率。探索开展委托招商,选择有实力的招商中介机构,借助其信息量大、专业性强、客户覆盖面广等优势,针对各地产业导向和优势引进优质项目。通过营造比较优势开展招商,在继续用足用好各类产业政策和优惠政策的同时,更加注重营造优质的劳动力、人才、营商环境,打造商务成本“洼地”,投资兴业“宝地”,要素集聚“高地”。发挥投资主体引领作用扩大引资,探索与国内外金融机构设立各类创投基金和产业引导基金,推动我区重点产业做大做强,努力发掘、扶植有潜力的高新技术项目和中小企业。鼓励和扩大社会与民间投资,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保、交通设施、能源设施、新型城镇化、社会事业等领域。
  (二)积极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投资主体网络建设,向投资主体网络要更多的投资项目。强化引资质量,重点瞄准央企、大型民企、跨国公司等总部企业和大企业,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股权投资机构,行业龙头企业、领军企业、上市公司等优势企业,新技术、新商业模式、新业态等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促进更多优质项目落户我区。强化对接联系,通过走访座谈、项目对接、投资服务等多种形式,发挥好招商投资促进的到场效应,不断密切与国内外投资主体的联系。强化跟踪服务,主动为各类投资主体提供环境推介、商机发布、优惠筹划等服务,以服务巩固投资主体网络,使服务成为投资主体网络拓展和深化的催化剂和粘合剂。强化协调合作,坚持“以网络提升合作,以合作强化网络”,与重点投资主体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吸引优质资本和优势企业在我区投资兴业。强化网络管理,推进自治区与各盟市、园区投资主体网络互联互通,建立信息收集、需求反馈、问题解决等管理机制,提高我区投资主体网络建设效能。
  四、努力完善园区承载能力建设
  (一)坚持差别化发展战略。坚持规划引领、突出主业、错位发展原则,用循环经济理念完善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专项规划,明确园区发展定位和方向。已有规模的产业园区,要坚持规划定位不动摇,着力完善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培育产业集群,打造园区品牌。要坚决避免产业同质化,避免相互争夺资源、引发不良竞争,以特色鲜明的专业化特征做大招商引资规模。
  (二)加大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力度。按照“资源节约、要素集中、环境友好、专精特新”的原则,坚持把完善园区 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园区建设的主攻方向。完善园区内供水、供电、供气、道路、通讯、排污等配套 基础设施,确保园区项目正常运转;加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减低园区企业运行成本;建立社会化后勤服务体系,减轻园区企业社会负担;加强专业市场体系建设,为园区企业提供资金、信息、技术、人才等全方位服务,全面提升园区产业承载能力和配套服务能力。
  五、全面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制
  (一)建立完善招商项目储备库。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新要求,抓紧谋划和储备一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发展的重点项目。围绕政策机遇抓好项目储备,重点围绕国家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以及促进区域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和充实重点项目库,确保储备项目符合国家定向调控支持方向;围绕编制“十三五”规划抓好项目储备,抓紧谋划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和重要民生项目,尽快形成覆盖面广、重点突出、结构合理并与“十三五”规划目标相配套的重点项目支撑体系;围绕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抓好项目储备,努力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等方面筹划实施 一批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
  (二)强化项目跟踪服务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重签约轻落地、重招商轻服务”等突出问题,提升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水平,确保外来投资达产达效。要建立签约项目工作台账制度,对重大项目配备专门联络小组,列出清单,强化管理,努力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成功率。对已开工建设的招商引资项目,要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和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切实解决好建设用地 、用水、用电、用工、融资 等实际问题。要强化符合政策要求的承诺兑现,营造重诺诚信、真诚待商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执行招商项目退出机制。坚持“以清促用、以清促建”,确保土地等要素资源有效利用,全面提高投资项目质量。对国家和自治区已批未开工建设的招商引资项目,要抓紧清理。对无力继续投资建设的,要调整变更项目业主;对确实难以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项目退出机制,限期收回已经取得的用水、用地、污染物排放等指标,为新上项目腾出空间;对在约定建设期内未建成投产的半拉子工程,或按期投产,但固定资产投资低于协议约定投资额度,超期仍未达到投资额度的,取消一切优惠政策,并扣缴履约保证金;对分期投资项目,首期投资固定资产未实现协议约定投资额度或超期未竣工的,取消一切优惠政策,并全额扣缴履约保证金,同时终止后续投资协议。
  六、着力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招商投资促进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各盟市要建立招商投资促进工作跟踪问效制度,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工作交流,特别是围绕创新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作用,推进工作思路更新、模式创新、方法革新。
  (二)打造高效诚信政务环境。切实抓住审批和核准制度改革关键环节,推动招商投资促进工作高效率、有活力。对投资主管部门已经下放的审批事项,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要努力做到同步下放;暂不具备同步下放条件的,相关部门应采取委托与核准机关同级的审批部门审批,或者建立同级受理机制等方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坚决落实国务院要求,按照“五个一律”规定大幅度减少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努力为企业和社会投资创造更优环境;要加快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纵横联动的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实现外来投资“一窗式办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
  (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投资环境、重点招商领域、重大引资项目、引资成功案例和企业投资经验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升我区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我区实施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努力增强开放意识,大力营造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加大自治区招商投资促进网站建设投入力度,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打造我区对外推介重点云服务平台。
  (四)建立统筹互动的协调机制。加强各行业部门在项目审批和建设各环节的联动配合,建立重点产业联合推进会商制度,通过开展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汇报会、存在问题协调会,定期对重点企业跟踪、督察、服务,协调解决项目投资落地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盟市间的联合协作,建立以项目调剂、利益共享为主的招商引资合作机制,强化信息、资源、平台共享,避免不同区域间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过度竞争”。加强工作指导和上下联动,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园区四级整体联动招商机制,做到比较优势突出的错位发展,比较优势互补的合作发展,比较优势相近的集约发展,变招商引资为招商选资。
  (五)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招商投资促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强化对招商投资促进工作人员的培训,充分利用京蒙区域合作人才培训等平台,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和重点产业专题培训,将开放型经济理论和对外宣传业务知识纳入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招商投资促进工作人员转变工作理念,改进招商引资方式和途径。注重人才引进,建设熟悉产业经济、掌握投资政策、通晓商务惯例、精通项目谈判的专业化队伍。培养招商投资促进人员良好的形象意识与行为准则,掌握商务礼仪和行为规范,努力打造诚信内蒙古。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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