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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政办发[2016]165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1-25
实施时间: 2016-11-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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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5日
  山西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更好发挥品牌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中的引领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和方法,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加快推动供给结构优化升级,适应引领需求结构优化升级,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企业主体作用、政府推动作用和社会参与作用,围绕优化政策环境、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实施品牌基础建设工程、供给结构升级工程、需求结构升级工程,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更好地适应需求总量、需求结构的发展变化,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为不断塑造山西美好形象、逐步实现山西振兴崛起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省品牌发展政策法规环境进一步优化,企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高,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品牌基础建设进一步推进,基本建成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体系,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搭建创新平台和增强品牌软实力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供给结构进一步升级,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实现品种增加、品质提高,打造一批自主品牌,形成一批质量水平高、竞争能力强的名牌产品。需求结构进一步优化,企业信用体系基本建成,我省自主品牌影响力和认可度得到明显提升,自主品牌省内消费市场不断巩固,省外市场进一步拓展。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政策法规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积极推动“质量强省、名牌兴晋”战略,进一步完善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名牌产品推选机制,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保驾护航。完善标准体系,提高计量能力、检验检测能力、认证认可服务能力、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能力,不断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增强科技创新支撑作用,为品牌发展提供持续动力。落实品牌发展法律法规,完善财税、金融等扶持政策,通过执法常态化净化市场环境。加强我省自主品牌宣传和展示,提高“山西品牌”影响力。(责任部门: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
  (二)切实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切实增强品牌意识,苦练内功,改善供给,适应需求,做大做强品牌。支持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商标品牌战略,以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为核心,带动技术创新能力、产品和服务质量、市场营销水平、企业文化等品牌建设支撑要素全面协调发展,不断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品质,提高品牌价值。鼓励企业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引导企业诚实经营、信守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企业家领军作用,培养引进品牌管理专业人才,造就一大批技艺精湛、技术高超的技能人才。(责任部门:省工商局、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
  (三)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凝聚社会共识,积极支持我省自主品牌发展,助力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培养消费者自主品牌情感,树立消费信心,扩大自主品牌消费。发挥好行业协会桥梁作用,加强中介机构能力建设,为品牌建设和产业升级提供专业有效的服务。切实加大商标法律知识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积极应用品牌、关心品牌、宣传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环境,努力营造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社会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关注我省自主品牌成长,讲好“山西品牌”故事。(责任部门: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经信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重大工程
  (一)品牌基础建设工程。
  围绕品牌影响因素,打牢品牌发展基础,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创造条件。
  1.推行更高质量标准。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更高质量的团体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鼓励企业制定并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增强企业竞争力。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改进质量的内生动力和外在压力。(责任部门:省质监局)
  2.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行为,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科学、公正、廉洁、高效,降低检验检测机构运行成本。加快具备条件的经营性检验检测认证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市场化进程。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生产制造企业申请相关资质,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营造检验检测机构平等参与竞争的良好环境,尽快形成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先进计量技术和方法在企业的广泛应用。对目前全省40家具备产品质量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的政府监督检查工作质量进行分类监管,根据工作质量考核情况划分为I类、II类、III类、IV类四个类别,II类以上可以承担国家监督抽查工作,III类以上可以承担省级监督抽查工作。(责任部门:省质监局)
  3.搭建持续创新平台。加强研发机构建设,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牵头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推动行业创新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产品设计创新中心,提高产品设计能力,针对消费趋势和特点,不断开发新产品。支持重点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大数据平台,动态分析市场变化,精准定位消费需求,为开展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供支撑。加速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催生经济发展新动能。(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
  4.增强品牌建设软实力。探索培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评价理论研究机构和品牌评价机构,开展品牌基础理论、价值评价、发展指数等研究,提高品牌研究水平,发布客观公正的品牌价值评价结果以及品牌发展指数,逐步提高公信力。积极探索参与品牌评价标准建设工作,参与完善品牌评价相关国家标准,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并就品牌国家标准进行宣传贯彻,指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鼓励发展一批品牌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建设一批品牌专业化服务平台,提供设计、营销、咨询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发挥商标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商标品牌服务行业自律,建立完备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机制,促进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支持行业协会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商标运用和保护中的积极作用,以品牌带动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建设一批国家级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积极参加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选活动。加大企业设计人员培训和工业设计类人才培养力度,培育一批示范性消费品创意设计园区和设计类服务企业。(责任部门: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经信委)
  (二)供给结构升级工程。
  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内容,从一、二、三产业着手,采取有效举措,推动供给结构升级。
  1.丰富产品和服务品种。继续做强做优酒类、食醋、乳品等以知名品牌为支撑的传统食品产业,做精做细小杂粮加工、肉类加工、特色食用油加工、干鲜果蔬加工、功能食品等以浓郁地域品牌为支撑的特色食品产业,培育壮大饮料制造、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等以规模化深加工为特征的现代食品产业。支持食品龙头企业提高技术研发和精深加工能力,针对特殊人群需求,生产适销对路的功能食品。继续支持我省医药、纺织、玻璃、陶瓷等轻工产业发展,研发优质产品,增加品牌影响力。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针对工业消费品市场热点,加快研发、设计和制造,及时推出一批新产品。支持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求。开发一批有潜质的文化旅游资源,形成以历史文化景点、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区、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等为支撑的现代文化旅游业品牌体系,增加文化旅游产品供给,丰富文化旅游体验,满足大众文化旅游需求。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酒店品牌及管理公司,进一步推进星级酒店发展。积极发展经济型、文化主题型、乡土民俗型、家庭旅馆等特色酒店,建立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住宿服务网络。大力推进住宿业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提高住宿服务品位和便利水平。积极打造晋菜品牌,弘扬山西面食文化,推进餐饮业品牌化、特色化、规范化、规模化经营,培育一批跨区域经营的餐饮连锁示范企业。发挥区域美食特色,鼓励省内有条件的中心城市建设美食街和餐饮集聚区,提升太原食品街等饮食文化美食街和餐饮集聚区的品牌形象和吸引力。(责任部门:省经信委、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
  2.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围绕小杂粮、马铃薯、玉米、果蔬、红枣、核桃等我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实施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化肥、农药施用总量减少,地膜、秸秆、畜禽粪便基本资源化利用。加快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认证农产品的“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安全可追溯”。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快完善“三品一标”省级生产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制(修)订,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农产品在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全程控制、质量安全追溯等方面的优势,增强辐射带动,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推进产业化。参照出口农产品种植和生产标准,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种植和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满足中高端需求。大力发展优质特色农产品,支持乡村创建线上销售渠道,扩大优质特色农产品销售范围,打造农产品品牌和地理标志品牌,满足更多消费者需求。支持以临汾、运城为主体加入西部果业联盟,打造“丝绸之路”苹果产业经济带;以大同新发地市场为纽带,推动晋北地区蔬菜、肉、蛋、奶等鲜活农产品进入京津市场,不断提高山西特色农产品在环渤海区域的市场销量;打造长治、晋城、运城、吕梁等特色生态农产品种植基地,形成面向大中原的农业特色品牌。深入开展“商标富农”工作。积极引导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注册并依法规范使用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大力推行“公司+商标(地理标志)+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进一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责任部门: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3.推出一批制造业精品。以加快项目建设为重点,着力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煤化工、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一批重点企业,为生产更多优质精品提供有力支撑。充分发挥我省在不锈钢、铝镁合金、碳纤维、石墨材料、化工新材料以及复合材料等领域的研发和产业基础优势,支持企业开展战略性新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示范,提高新材料质量,增强自给保障能力。围绕轮轴、电机、铸锻件、液压件、法兰、风机关键零部件、光伏关键零部件、汽车电池等我省优势或潜力产业,优选一批零部件生产企业,开展关键零部件自主研发、试验和制造,提高产品性能和稳定性,为精品制造提供可靠性保障。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在线监测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支持重点企业瞄准国际标杆企业,创新产品设计,优化工艺流程,加强上下游企业合作,尽快推出一批质量好、附加值高的精品,促进制造业升级。引导企业围绕信息化提升、节能降耗、质量提升、安全生产等领域加大改造力度,优化产品结构,全面提升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强制造业商标品牌建设。积极引导制造业企业开展商标品牌整合联合,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制造业品牌。(责任部门: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科技厅、省质监局)
  4.提高生活服务品质。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居民和家庭服务企业,支持生活服务领域优势企业整合现有资源,形成服务专业、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放心安全的连锁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家庭服务市场多层次、多形式发展,基本满足居民生活性服务需求,打造生活服务企业品牌。拓展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加快发展护理型养老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全方位进入养老服务领域,通过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推动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提供高品质养老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生活服务机构提供场所设施。采取市场化方式,引进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龙头组织或机构企业。引导大中型生活服务企业深入社区设立便民站点,提供家政、儿童托管、居家养老、美容美发、洗染等各类便民生活服务,提高居民生活便利化水平。探索建立适应企业管理方式的新型家庭服务企业,建设以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的家政服务体系,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服务。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等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发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服务机构,提升家庭服务业职业化、连锁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责任部门: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省商务厅)
  5.强化示范引导。围绕我省优势和潜力产业,积极推进在重点企业开展品牌培育试点工作,在产业集群区开展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对产业发展影响大、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力强、市场扩张能力强、产品质量诚信度高的企业和集群。配合国家做好示范企业遴选核定、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单位遴选和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单位培育等工作,积极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良好企业氛围,引领并带动一批重点企业对标一流,择优推荐企业申报全国质量标杆企业。推动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按照国家要求,引导有条件的设区市出台质量强市示范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发挥名牌战略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国家要求,大力推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做好汾阳市白酒集中产区等6家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创建指导工作;对我省第一家通过知名品牌示范区现场考核与验收的云冈旅游区做好宣传和帮扶工作;支持我省有条件的园区积极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支持培育一批地理标志示范产品,提升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效应。发挥地理标志保护知识产权、精准扶贫、富民强县、服务外贸的重要作用,实现保护一个产品、形成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群众的目标。(责任部门:省经信委、省质监局)
  (三)需求结构升级工程。
  发挥品牌影响力,切实采取可行措施,扩大我省自主品牌产品消费,适应引领消费结构升级。
  1.努力提振消费信心。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有公信力的产品质量信息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产品质量信息,为政府、企业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提供服务,为消费者判断产品质量高低提供真实可信的依据,便于选购优质产品,通过市场实现优胜劣汰。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规范企业数据采集,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建立企业信用档案,逐步加大信息开发利用力度。鼓励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信用和社会责任评价,发布企业信用报告,督促企业坚守诚信底线,提高信用水平,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以农产品、食品药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儿童玩具、装饰装修材料等消费者普遍关注的消费品为重点,组织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提振消费信心。(责任部门: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2.宣传展示自主品牌。大力宣传我省知名自主品牌,讲好“山西品牌”故事,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鼓励我省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平面、网络等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我省自主品牌公益宣传。以“山西品牌中华行”“山西品牌丝路行”和“山西品牌网上行”系列活动为统领,以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展会和网络平台为载体,以国内中心城市设立品牌中心(专柜)为依托,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通过主题展示、展示展销、商品交易、投资推介、交流合作、拜会考察、专题研讨等方式,着力拓展市场发展新空间,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扩大山西品牌的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中国商标金奖”评选、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活动。(责任部门:省商务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工商局)
  3.推动农村消费升级。加强农村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农村居民质量安全意识,树立科学消费观念,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清理“三无”产品,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拓展农村品牌产品消费的市场空间。加快有条件的乡村建设光纤网络,支持电商及连锁商业企业打造城乡一体的商贸物流体系,保障品牌产品渠道畅通,便捷农村消费品牌产品,让农村居民共享数字化生活。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释放潜在消费需求。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除农民后顾之忧,增强农民消费信心。(责任部门: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
  4.持续扩大城镇消费。鼓励家电、家具、汽车、电子等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适应绿色环保、方便快捷的生活需求。引导和规范农副产品、食品药品、轻工消费品、餐饮服务、生活服务、文化旅游、休闲健身等企业主体加强质量和服务水平,合理确定价格,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促进消费快速增长。大力发展具有我省鲜明特色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艺娱乐等文化产业。鼓励传统出版企业、广播影视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加快发展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等新兴文化产业,扩大消费群体,增加互动体验。探索建设康养旅游基地,提供养老、养生、旅游、度假等服务,满足高品质健康休闲消费需求。探索合理开发利用低空空域等资源,发展我省航空体育产业,支持航空飞行营地建设,扩大体育休闲消费。(责任部门: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
  五、保障措施
  (一)净化市场环境。建立更加严格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力度,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提高执法的有效性,追究执法不力责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分子。破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类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责任部门: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省质监局)
  (二)清除制约因素。清理、废除制约自主品牌产品消费的各项规定或做法,形成有利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的体制机制。建立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黑名单”制度,大幅提高失信成本。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品牌相关课程,培养品牌创建、推广、维护等专业人才。(责任部门: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省教育厅)
  (三)制定激励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出台扶持政策,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支持自主品牌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大型电商平台企业、经认定的驰名商标和山西省著名商标以及积极参与“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山西品牌中华行”“山西品牌丝路行”和“山西品牌网上行”等系列活动的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或补贴。鼓励企业充分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直接融资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责任部门: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商务厅、省工商局)
  (四)抓好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经济新常态下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的重要意义,切实按照本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力争尽早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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