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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会展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晋政发[2016]59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1-22
实施时间: 2016-11-2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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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发挥会展业对扩大消费、调整产业结构、拉动经济增长、提升中心城市功能的综合性、跨界性带动作用,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服务经济转型为根本目的,以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为发展方向,加强对全省会展业的统筹指导,加快培育会展主体,建立支持会展业发展的协同机制,夯实会展经济发展基础。力争到2020年,全省年展会数量突破150场(次),年展览面积突破120万平方米,培育2-3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国品牌展会、5个行业品牌展会,永久落户1-2个国际性学术或研讨会议。会展设施更加齐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将太原市打造成为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会展城市。
  二、加强对会展经济的统筹协调
  (一)充分发挥我省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
  省商务厅要发挥牵头统筹协调作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全省会展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全省会展业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部署全省年度会展工作。省投资促进局要统筹承办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各类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博览会、洽谈会等活动。充分发挥贸促会等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二)打造山西会展品牌。
  1.打造五个重点品牌展会。以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和招商引资为主要目标,集中精力办好政府主办的中国(太原)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会、中国(山西)特色农产品交易博览会、山西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平遥国际摄影大展和山西省旅游发展大会五大重点展会,充分利用“太原论坛”提供的平台和时机举办展会,做到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功能,打造山西会展品牌,奠定我省会展经济发展的基础。
  2.培育一批专业品牌展会。以展览展示、产品推介和洽谈签约为主要目标,自主举办山西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太原煤炭工业技术装备展览会、中国(山西)酒饮食品产业交易博览会等展会;引进举办中国(太原)国际汽车展览会、中国快餐工业博览会等展会;“走出去”参加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广州)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德国汉诺威国际工业博览会等境内外展会。
  3.鼓励各市举办地方特色展会。各市要结合当地文化、旅游资源和产业特点,继续办好关公文化旅游节、五台山国际文化旅游月、高平炎帝文化节等活动,邀请国内大型知名企业举办会奖旅游、年会等活动,以游带会、以会带游,进一步扩大地方影响,提高知名度,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三、培育会展业主体
  (三)打造全省会展经济核心区。
  会展经济是城市经济,太原市要发挥省会城市会展资源集聚的优势,打造我省会展经济核心区。太原市要制定具体的促进会展业发展办法,为会展业发展创造环境,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全力打造以长风商务区“山西国际会展中心”为标志的会展经济核心区。
  (四)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企业是市场活动的主体,要使龙头企业成为全省会展业发展的主力军。各地要引导现有会展机构和企业组建股份制会展企业集团或会展联盟,在资金、运作、人才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鼓励其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合作、参股等方式壮大企业规模,引入品牌会展,发挥全省会展产业龙头带动作用。
  (五)培育会展专业服务企业。
  鼓励社会各类投资者成立会展专业服务公司,引导中小会展企业与展览场馆、商协会等建立合作联盟,加快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提供高品质会展策划、代理、广告、宣传、工程等会展服务。
  (六)大力引进优质会展企业。
  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展馆建设,吸引拥有展会资源的国内外一流展览集团参与现有展馆经营。积极争取国内外知名会展公司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代理机构或合作机构。密切与国际会展权威机构和知名人士的良性互动,加强与国际行业组织的合作,培育、引进一批优秀会展项目。
  四、建立支持会展业发展机制
  (七)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1.建立奖补机制。设立全省会展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1000万元。同时,整合现有涉及展览业的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支持全省会展经济发展。省商务厅每年发布上年度我省重点支持的市场化展会目录,对列入目录的展会给予奖励或补贴。引进国际品牌展会每个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引进国内品牌展会每个给予不超过80万元奖励;引进行业品牌展会每个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引进大型国际性会议(论坛)给予单个不超过50万元外来参会人员住宿补贴;引进全国大型会议(论坛)给予单个不超过30万元外来参会人员住宿补贴;对重点扶持的我省自办展会每个给予不超过30万元补助。
  2.建立考核机制。对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中国煤炭博物馆、山西省展览馆每年的办展数量、规模进行考核,完成目标给予奖励,未完成目标核减相关展会经费。
  (八)建立会展设施运营管理协同机制。
  积极推进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中国煤炭博物馆、山西省展览馆等展馆运营机制创新,鼓励“走出去”招展引展,转变经营理念,围绕会展核心主业,大力发展广告宣传、旅游、拍卖等配套产业,实现业务立体叠加、跨界经营,提升综合盈利水平。鼓励展馆之间组成展馆联盟,实现资源共享,形成不同展馆的展示风格和独特主题,实施动态展与固定展滚动互融,创新展馆经营模式。
  (九)建立政策协同机制。
  1.简化展会的行政审批环节。公安、工商、质监、交通运输、卫生计生、税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设立“绿色通道”,制定实施《品牌展会绿色通道启用管理办法》,对符合规定的品牌展会,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效率,避免同类事项重复审批。
  2.规范会展收费和检查。会展收费和检查原则上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确需单独检查和收费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开具统一票据。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并严肃查处对会展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
  (十)建立产业协同机制。
  1.做大做强会展产业链。围绕会展核心业务,大力发展广告、策划咨询、装饰装潢、中介、展会物流等配套服务产业,加快发展酒店、旅游、餐饮、零售、电子商务等关联产业,延伸会展产业链,进一步扩大会展业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
  2.推动商旅文展融合发展。举办以服务产业转型和招商引资为主要功能的展会,在向参展商、参会商发邀请函的同时,寄送推介我省品牌旅游线路、展会期间文化展演介绍、我省特色品牌产品推介等宣传手册,扩大会展经济溢出效应。在主展区外围设立山西旅游、文化、餐饮、品牌产品的展览展示区域,安排我省特色文化精品剧目展演。
  3.积极发展网上会展。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牵头举办网上展会,积极推动在我省举办的各类品牌展会同步开通网上展览和推介,并逐步完善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等功能,借助互联网经济优势,努力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互动、充满活力的会展经济体系。
  五、夯实会展经济发展基础
  (十一)编制《山西省“十三五”会展业发展规划》。
  明确会展产业发展目标和产业政策,根据会展产业发展的战略定位和发展规划,对会展业硬件设施建设进行宏观把控,发挥产业政策的宏观调节功能,促进会展产业朝着既定方向和目标发展。
  (十二)出台《山西省会展业管理办法》。
  明确界定会展业参与各方的法定地位、权利职责和行为规范,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真正实现会展业经营、管理法制化。
  (十三)加强场馆基础设施建设。
  太原市筹建10万平方米以上、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大型会展场馆,为引进和创办大型展会奠定硬件基础。加快推进大同、运城等市建设高标准、国际化展览场馆,推动各市规划新建或改造一批一馆多用、优势互补的中小型场馆,增强我省办展能力。
  (十四)加快会展业人才培养。
  引导和支持有关大中专院校办好会展业相关专业,建立会展职业教育和从业人员培训机制,与国内外知名会展培训机构联合举办会展业相关培训。通过各种渠道,加快引进国内外各类会展专业人才,特别是策划、设计、现场服务等专门人才来我省发展。
  (十五)设立山西会展官方网站。
  发布我省各类展会信息,提供会展政策咨询、会展信息发布、会展企业和场馆展示、网上会展等服务,畅通企业、市场、展馆、政府之间有效联系渠道。
  (十六)建立会展业统计报表制度。
  商务部门要会同统计部门、各市、各展馆加强会展业的统计调查工作,建立会展业统计报表制度,全面准确反映我省会展经济发展情况,为制定会展业发展政策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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