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9-19
实施时间: 2017-1-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389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就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问题明确如下:
  一、房产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上、下半年两期缴纳。上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当年的6月15日前,下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当年的12月15日前。
  二、本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内容同时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9月1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21/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16/5/6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小额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宁地税发[2004] 2004/4/9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顺延的通告 深地税告[2014] 2015/1/1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 2021/5/2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6年度申报纳税期限顺延的通告 2016/1/1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简并财产和行为税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西 2021/6/1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 国家税务总局湖 2022/8/18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19年1月申报纳税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广 2019/1/15
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征科函[2 20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