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教[2016]22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12-9
实施时间: 2016-12-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297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有关市、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财教[2016]354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将2017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相应增列“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码:207;项目代码:Z135050009036)。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见附件。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的文物维修保护、文物安防、消防及防雷等所需支出。请有关市、县(市)财政局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附件:提前下达2017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9日

相关附件:
附件:提前下达2017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农村电影公益 闽财教[2014]5号 2014/1/27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 大财企[2017]20 2017/4/22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 浙财建[2015]51 2015/4/23
云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998/1/1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0001/1/1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现 杭发改委市场[2 2007/9/21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 沪经信用[2016] 2016/12/30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办法 湘财预[2015]16 2015/12/8
关于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财教[2016]268号 2016/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