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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意见
发文文号: 苏府办[2016]251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6-11-21
实施时间: 2016-11-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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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意见》(苏政发[2016]24号)精神,高水平全面推进我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现代农业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藏地于地、藏地于技”的战略要求,遵循“政府引导、装备支撑、技术引领、服务保障、整体推进”的原则,以水稻、小麦两大作物为主要对象,以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为重点环节,加快推进农机科技创新、组织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培育壮大农机服务市场主体,重点突破高效植保、粮食产地烘干等薄弱环节,促进地区间均衡发展,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十三五”期间,各市(区)要全面高水平建成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市(区),各市(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其中水稻、小麦生产的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六大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95%、80%、90%、95%、70%、80%以上。
  二、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
  (一)加快集中育秧点建设。重点发展集中育秧点建设,不断提高机插质量,积极实施整镇(街道)、整村整体推进,确保机插率在80%以上。
  (二)加快小麦机播技术应用。各地要积极引进适宜当地小麦机械化播种的配套机具,加强稻秸秆机械化还田与小麦机播集成技术应用,加大小麦种植复式、联合作业机械推广力度。
  (三)加快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把机械化还田作为稻麦秸秆综合利用主渠道,大力推广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与机插秧集成技术;同时要积极发展稻秸秆机械化打捆、收贮、再利用。“十三五”期间,全市秸秆处理机械化水平达80%以上。
  (四)提高高效植保技术水平。重点发展高效植保、精准施肥等机械化技术,加大高地隙喷杆喷雾机、小型无人植保机械和先进适用的撒肥机等机具的示范推广力度,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提高肥料使用效率,控减化肥施用量,“十三五”期间,全市植保机械化水平达90%以上。
  (五)提高联合收割机自给率。重点发展高性能联合收割机,加快老旧收割机更新换代,优化装备结构,提高自给能力,降低对跨区作业依赖度,确保机具存量满足实际生产需求,不断提高收获作业质量,确保粮食丰产丰收,“十三五”期间,全市联合收割收割机自给率达80%以上。
  (六)提高机械化产地烘干能力。通过合理规划、科学布点、典型示范、扩面推广,积极鼓励农机合作组织和种田大户采用先进适用机械化烘干技术,按照“500亩左右粮田配一台烘干机”的要求,在产地合理规划配置烘干装备,逐步提高粮食干燥处理机械化水平。加快机械化烘干示范基地(中心)建设,着力提升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能力,“十三五”期间,全市机械化烘干能力达70%以上,其中产地烘干能力50%以上。
  三、积极开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
  (一)培育新型服务主体。积极培育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服务主体,各地要积极扶持培育新型示范农机经营服务主体开展全程机械化作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扎实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积极开展农机实用技术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农机操作能手。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每年选拔培育一批依法运行、管理规范、设施配套、服务高效的农机合作社,通过合作经营、土地股份、统一服务等形式,推进订单式、托管式、联耕联种等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十三五”期间,新型经营服务主体服务面积占全市农机作业面积的80%以上,发挥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主力军作用。
  (二)创建全国和省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区。各地要积极争创全国和省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区。一是争取2~3个市、区为全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区;二是稻、麦面积超过20万亩的市、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全国或江苏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市、区;三是面积少于20万亩的吴中、相城、高新区,参照《江苏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考核办法》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三)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围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薄弱环节,加快引进适合我市农业生产需要的农机装备,加大技术人员、农机手、种粮大户的培训力度,成立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专家组,深入开展全程机械化技术研究和指导工作,为突破农业机械化发展技术瓶颈提供技术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农业现代化建设考核内容,建立协调推进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各市、区政府要制定本地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方案,排出时序进度,确保按期实现发展目标。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水利、国土资源、粮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强化配合,形成协调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为规模化的农机作业服务创造条件。支持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兴建农机机库,加大农村机耕道路、桥梁建设力度,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等配套设施建设。落实粮食生产经营组织粮食烘干用电享受农业用电,以及农机机库、维修场所和烘干配套设施用地等政策,要在财政、税收、金融、科技、人才等方面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给予支持,充分调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用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的积极性。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实施优惠和普惠相结合的扶持政策,对创建为全国和省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区实行优惠奖励政策,对环保、节能、生态、先进的农业机械实行普惠补贴政策,积极支持各地开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工作。各市、区要根据江苏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区创建办法,结合各地实际需要,补短、补缺、创优,加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资金投入。积极构建金融支农协作新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机贷款、融资担保服务,通过设立基金、财政贴息等措施,逐步解决农机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典型引路,不断提高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水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技术路线等,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良好氛围。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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