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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十三五”期间建设品牌强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府[2016]172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1-24
实施时间: 2016-11-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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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十三五”期间建设品牌强市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4日
  关于“十三五”期间建设品牌强市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十三五”期间商标战略工作,全面增强我市商标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支持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国家商标品牌战略,以“鼓励制造、高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为工作方针,以建设品牌强市为工作目标,以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以及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着力加强商标权有效运用和保护,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发展的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大力培育驰、著、知名商标群体,大力推进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充分发挥商标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中的重要作用,为争当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先行军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持。
  (二)主要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市国内国际商标运用成效显著,商标权保护力度明显加大,商标管理日趋完善,商标服务精准便捷,初步建成品牌强市。主要目标如下:
  1.注册商标总量持续增长。全市注册商标总数达到25万件,拥有自主商标的市场主体超过6万户,商标注册年均申请量达到2.5万件以上,其中农产品商标数和服务业商标数每年增幅不低于15%。
  2.品牌价值大幅提升。行政认定驰名商标总量达到150件、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数突破1000件、苏州市知名商标达到1200件,江苏名牌产品数达500个,苏州名牌产品数达1000个。苏州市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7%。区域品牌发展指数继续保持全省第一。
  3.品牌国际化提速增效。建立健全商标国际注册、运用和保护机制,自主品牌国际知名度明显提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量年均增长20%以上,总数超过1000件,重点出口企业实现商标国际注册全覆盖。
  4.区域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按照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总体规划,紧贴地方主导产业集群,新建5个省级品牌培育基地,10个市级品牌培育基地,创建15个江苏省区域名牌和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探索建立10个品牌特色镇(街道)。
  5.商标保护效能全面提升。依法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力争每年商标侵权案件结案率超过90%。优化商标法治环境,加强商标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作,进一步完善商标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衔接工作,假冒、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不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地遏制。
  6.商标品牌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完善商标战略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多渠道、立体式品牌服务体系,每年培训创新型企业品牌管理人才200人;建立健全品牌质押融资体系,全市实现商标权质押贷款总额50亿元。
  二、重点工作
  (一)支持企业商标注册。加强宣传引导,确立“品牌发展、注册先行”理念,多措并举、合力推动。进一步增强企业商标注册积极性、主动性,支持市场主体将商标注册工作作为企业开拓市场的先导,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根据商品或服务市场需求申请和使用多件商标。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老字号商标注册分类指导,提高全市企业有效注册商标的覆盖率。
  (二)大力培育高知名度品牌。各级政府要将商标品牌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政府相关部门建立重点品牌企业培育库,有目标、有计划地精准指导和培育。开展“苏州制造”品牌认证和国际互认,加快推动由苏州产品向苏州品牌转变,不断增强“苏州制造”品牌影响力。引导企业以商标为纽带,以品牌为载体,有机融合企业质量标准、技术创新、市场营销、信用管理等工作,大力提升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支持中小企业专注细分市场,培育一批“小而精”、“小而优”、“小而特”的产品品牌,鼓励企业积极创牌,不断提升品牌价值。
  (三)提升商标运用能力。市工商、商务、金融等部门要强化对全市商标企业品牌运用的指导,商标通过有效使用累积品牌价值,增强显著性。大力支持高知名商标企业借助品牌优势通过实施商标许可、品牌连锁和跨地区兼并等方式,加大品牌经营力度,提高品牌价值和市场占有率。支持我市商标品牌企业通过商标价值评估、商标转让、商标参股、商标质权押贷款等方式,实现品牌市场价值。
  (四)推动商标国际注册。加快苏州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保护试点城市建设。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机构的合作交流,深入实施苏州企业“走出去”战略,进一步加大商标国际注册运用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完善苏州品牌国际化工作机制。工商、商务、海关等部门要加强协作,有效指导,重点出口企业开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力争重点出口企业实现商标国际注册全覆盖。引导企业加强品牌海外运用、品牌推广和形象展示,鼓励有条件的品牌企业收购海外品牌。建立健全商标海外维权工作机制,建立苏州企业商标海外维权专家指导制度,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可能遇到的商标有关的国际纠纷,防范海外商标抢注行为和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畅通海外维权投诉和救济通道。
  (五)加快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市经信委、工商等部门应加快产业集群从产品经营、资产经营向品牌经营升级,提升优势产业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增强龙头品牌企业幅射带动作用,把产业集群品牌基地建设成为商标战略实施的先行区、集中区和示范区。鼓励相关协会注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促进公共品牌和企业品牌融合发展,推动特色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品牌优势、竞争优势。大力发展商标密集型产业,实行政府部门牵头,行业协会参与、龙头企业引领、公共品牌带动,把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等苏州特色产业打造成品牌价值高、经济贡献大的商标密集型产业。市农委、工商等部门充分挖掘和利用地理标志资源,大力培育以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为主体的农产品公共品牌,积极推广商标+协会+农户的生产经营方式,加快推广苏州特色品牌农业发展。探索开展品牌特色镇(街道)建设。以商标密集型产业、品牌培育基地为重点,以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镇(街道)、示范企业建设为依托,探索建设具有苏州产业特色鲜明、积聚度强、商标密集度高的品牌特色镇(街道)。
  (六)强化品牌保护力度。创新监管理念,提升商标科学监管水平,动态分析企业商标拥有使用情况,及时规范企业商标使用行为。建立商标品牌信用联动监管机制,探索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等新领域实施商标监管的有效路径。结合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商标权保护机制,全面提升保护效能,建立健全信用联动监管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强化执法快速反应,深化部门与区域协作,完善行政与司法保护深度衔接的维权体系,探索网络商标监管路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以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引导企业提升商标权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建立重点企业商标保护名录,支持行业组织、产业组织建立商标品牌保护联盟。
  (七)优化品牌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区域品牌发展指数引导作用。以商标品牌评价指数各项指标为重点,推动全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确保各年度苏州商标品牌发展指数全省领先。在全市镇(街道)建立商标品牌指导站,加强对企业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全方位、精准化的行政指导。充分发挥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在商标战略中的助推作用。加强以商标协会为主体的专业协会建设,在相关政府部门指导下,由市商标协会牵头组织,加强市知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夯实品牌培育发展的基础;促进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和行业自律,为商标品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持服务;以市商标协会为主体定期组织苏州品牌博览会,举办知名品牌展示、名品销售,知名品牌企业之间以及与专业电商平台的有效对接,进一步拓宽企业品牌推广渠道,不断拓展品牌企业市场空间,实现品牌企业合作共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部门紧密合作、各司其职,企业多措并举、主动实施,社会广泛知晓、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市商标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商标战略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舆论宣传、考核监督等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经济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配套组织机构,加强对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的指导。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考核上一年度商标战略实施情况,审议新年度重点工作,整合行政资源,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地要加强对商标战略实施的资金管理,优化财政资金投入结构,保障全市商标战略实施成果的宣传推介活动和示范创建工作,落实对获得驰名、著名商标认定企业的奖励政策。
  (三)加强理论研究。依托市商标协会,加强与知名高校、品牌研究机构合作,成立市商标战略研究机构,积聚高层次商标品牌研究人才,开展商标品牌理论、实务、课题调研,为我市实施商标战略提供咨询建议,评估各地、各行业商标实施效果,更好地推动苏州经济由产品经济向品牌经济转型。
  (四)营造良好环境。工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宣传培训形式、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开展行政指导、宣传、培训,全面提升我市市场主体、新闻媒体、社会机构和社会公众对商标品牌的认知度、关注度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培育、保护商标知识产权的良好态势。加强苏州特色的商标文化建设,培育与“崇文、融合、创新、致远”城市精神有机融合的品牌文化,形成有利于商标战略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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