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股市 >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全国股转公司BPM日常业务系统部分功能正式上线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股转系统公告[2016]123号
发文部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16-12-9
实施时间: 2016-12-9
法规类型: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81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BPM日常业务系统部分功能定于2016年12月12日正式上线运行。届时,各市场参与人需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执行操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起,各主办券商应转为通过全国股转公司BPM日常业务系统报送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并同时报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该报送功能入口位于全国股转公司业务支持平台()。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电子化报送是办理日常业务的基础,请各市场参与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请主办券商尽快完成现有挂牌公司董监高人员电子化信息报送。
  二、自2016年12月12日起,各主办券商应通过全国股转公司BPM日常业务系统报送并办理股票限售、股票解除限售业务,该报送功能入口位于全国股转公司业务支持平台()。
  对于目前主办券商已申请用印《XXXX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及解限售明细表》的,可以继续按现有流程申请办理股票限售、股票解除限售业务,对于自2016年12月12日起挂牌公司新提交的股票限售、股票解除限售业务申请的,请主办券商在完成该挂牌公司董监高人员电子化报送后,通过全国股转公司BPM日常业务系统报送并办理。
  特此通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就《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公 0001/1/1
关于新设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的通知 2018/12/17
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 证监发[2014]11 2014/12/25
关于加强参与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管理的 2015/3/20
关于全国股转系统移动端官网上线的通知 2018/12/21
关于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重大资产重组电子化报送与 2017/12/29
关于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日常业务系统部分功能正式 股转系统办发[2 2017/9/8
关于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交易支持平台发布三板指数行情的公 股转系统公告[2 2015/11/2
关于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股票发行电子化报送与审查 2017/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