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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政办发[2016]156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9-21
实施时间: 2016-9-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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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1日
  甘肃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重点,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加快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企业主体作用、政府推动作用和社会参与作用,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和方法,优化政策环境,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品牌引领为切入点,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重点,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优化,以“识品牌、用品牌、爱国货”为引领,推动需求结构升级。坚持品牌引领带动、统筹推进,夯实品牌建设基础,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二、主要任务
  发挥好政府、企业、社会作用,优化政策环境、提升企业竞争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着力解决制约品牌发展,引领供需结构升级的突出问题。
  (一)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保驾护航。完善标准体系,提高计量能力、检验检测能力、认证认可服务能力、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能力,不断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增强科技创新支撑,推动品牌发展与创新驱动深度融合,为品牌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完善品牌发展扶持政策,持续打假治劣,净化市场环境。加强自主品牌宣传和推介,提高“甘肃品牌”消费意愿。
  实施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
  牵头单位:省质监局
  配合单位: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
  (二)切实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切实增强品牌意识,苦练内功,改善供给,适应需求,做大做强品牌。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不断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品质,提高品牌培育能力。引导企业诚实经营,信守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端技术、专业人才队伍,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队伍体系。发挥企业家领军作用,培养引进品牌管理专业人才,造就一批具有战略眼光、懂经营、善管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技术技能人才。
  实施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
  牵头单位:省质监局
  配合单位: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
  (三)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凝聚社会共识,积极支持自主品牌发展,助力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增强公众对自主品牌的认可度和自信心,扩大自主品牌消费。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中的重要驱动作用。发挥好行业协会桥梁作用,加强中介机构能力建设,为品牌建设和产业升级提供专业有效的服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鼓励消费者“识品牌、用精品、爱国货”,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培育自主品牌成长。
  实施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配合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品牌基础建设,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创造条件。
  1.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组织开展质量兴企、质量标杆、全面质量管理(TQM)普及教育、质量管理小组和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现场管理等活动,引导企业学习实践卓越绩效、精益、六西格玛等管理方法,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增强全面质量管理能力。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社会责任等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完善从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关键工序控制、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切实提高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在大中型企业中推广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积极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可靠性仿真等质量工程技术。鼓励企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创新应用质量工程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质量成本管理、质量效益提升模式等方法,降本增效。
  实施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
  牵头单位:省质监局
  配合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提高标准化水平。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提高相关产品和服务领域标准水平,围绕石油化工、水性高分子材料、有色冶金、建材、煤炭、装备制造、生物制药、电子信息、中药材等产业,加快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技术标准体系,以新能源和新能源装备制造、煤化工产业、通用航空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研究开展团体标准工作,满足创新发展对标准多样化的需要。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企业改进质量的内生动力和外在压力。推动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积极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
  实施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
  牵头单位:省质监局
  配合单位: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农牧厅、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3.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快风电设备、换热设备、塑料建材、农副产品、包装材料、智能电网输变电设备等国家级检验检测基地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装备水平,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鼓励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加快发展重大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汽车、通用航空制造等领域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加快发展药品检验检测、医疗器械检验、进出口检验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等服务。开拓电子商务等服务认证领域,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检验检测标准,开展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和技术能力国际互认。积极推进先进计量技术和方法在企业的广泛应用。加大对检验检测高端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检验检测机构依靠科研、技术革新等平台,积极引进和培养技术领军人才,高精尖人才,为检验检测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实施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
  牵头单位:省质监局
  配合单位:省工信委、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搭建持续创新平台。围绕我省重点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以培育“371”优势产业链为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提升质量控制与技术评价能力。加快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鼓励企业研发新产品、开发新工艺、探索新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围绕市场需求、长远发展需要和关键技术建设技术交易中心、孵化平台、测试中心等服务平台,开展研发创新,推动行业创新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针对消费趋势和特点建设产品设计创新中心,推行平台化、模块化、系列化的产品设计理念,普及数字化、智能化、协同化的先进设计技术与工具,提升新产品开发能力。引导企业以需求为导向,按照“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发一代”的要求,提高研发设计水平,鼓励技术、工艺、性能、品种、品牌等方面差异化竞争,不断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推动“两化”融合发展,引导企业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精准挖掘市场和消费需求,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实施高效精准营销,实现市场要素高效利用,促进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实施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
  牵头单位: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政府国资委、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5.增强品牌建设软实力。加强品牌理论与应用研究,深化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品牌领域合作交流,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品牌相关课程,开展品牌战略研究,培养品牌创建、推广、维护等专业人才。宣贯品牌国家标准,指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支持企业、园区积极参与品牌价值评价,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品牌研究、咨询、宣传、维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发展一批品牌培育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建设一批品牌专业化服务平台,提供设计、营销、咨询等方面的专业服务。
  实施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
  牵头单位:省质监局
  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二)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重点,推动供给结构升级。
  1.丰富产品和服务品种。针对我省中医药、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农产品深加工等重点行业,鼓励和引导企业打造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增强创牌意识,提高品牌经营能力。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针对消费品市场热点,加快研发、设计和制造,及时推出一批新产品。推进开放式研发设计、网络化制造、个性化定制生产、互联网商业和共享协作等方面创新,鼓励企业提供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产品,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客户满意度。以特色资源为依托、优势产业为支撑,打造健康甘肃,争取建设国家大健康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全域观光休闲养生旅游试验区,推进健康农业、健康制造、健康服务三大产业发展,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产品和品牌。
  实施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
  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农牧厅、省旅游发展委、省质监局
  2.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国家旱作农业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365”现代农业行动计划,着力实施“十百万千”工程,加快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产出高效的特色农业产业体系。重点建设粮食生产、草食畜牧业、优质林果、设施蔬菜、中药材、花卉、现代制种、酿酒原料、农产品物流九大绿色生态食材药材生产基地。在全省布局建设药用植物园和动物园,推进定西、甘南国家中藏药原料生产供应保障基地建设,依托道地中药材优势着力打造“千年药乡养生基地”,打好“陇药”、“陇药种植产业”、“陇派中医”三张牌。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马铃薯、草食畜、新型食品、经济林果、蔬菜和酿酒原料等特色产业,建设以定西为主的全国商品薯基地及精深加工基地,发展壮大临夏、甘南特色清真肉制品和皮革精深加工产业,建设以河西为主的国家大型制种基地和优质葡萄酒生产基地,支持陇东南平凉金苹果特色林果业、庆阳小杂粮等贮藏、配送及加工基地建设,打造千亿元绿色生态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把休闲农业发展与现代农业、美丽乡村、生态文明小康村以及文化创意产业建设融为一体,积极开发农业和农村的自然生态、生产生活、民族风情等休闲旅游资源,促进农村休闲旅游的产业化经营。加强对农耕食文化活态传承工程建设支持指导,集中打造食文化标准园区。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商标运用、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支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提高农业综合效益,鼓励集种养殖、加工、物流、展示、体验一体化的绿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
  实施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省质监局
  配合单位: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旅游发展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供销社
  3.推出一批制造业精品。支持企业开展战略性新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示范,提高新材料质量,增强自给保障能力,为生产精品提供支撑。依托零部件重点生产企业,开展关键零部件自主研发、试验和制造,提高产品性能和稳定性,为精品提供可靠性保障。提高生产企业在线监测控制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重点实施十大特色优势产业链培育行动,发挥骨干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合成材料及精细化工、新型化工材料、铜铝合金及深加工、镍钴新材料及电池材料、稀土功能材料、能源装备、智能装备、特色中藏药、生物医药、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等十条具有综合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链。积极推进两化融合,实施“互联网+制造”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技术在企业生产、销售、管理全过程的综合集成应用,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加快机械、电子、汽车、轻工、纺织、食品等行业生产设备的智能化改造,鼓励和引导一批企业发展智能制造项目,建设数字化车间。加强工业云服务和大数据平台建设,推进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建设兰州新区、金昌大数据中心等信息化项目。开展物联网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建立省级农业物联网社会化枢纽平台,构建全省一体的农业物联网体系,努力实现全省农业重点项目远程指导、服务与交流。深入实施“宽带中国”战略。支持企业加大广告宣传力度,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开拓国内外消费市场,组织开展产品展销会,扩大市场知名度和整体影响力。
  实施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
  牵头单位:省工信委
  配合单位: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省农牧厅、省科技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供销社
  4.提高生活服务品质。支持生活服务领域优势企业整合现有资源,形成服务专业、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放心安全的连锁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打造生活服务企业品牌。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积极培育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现代金融、信息传输、保健养生五大服务产业集群。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通过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协同创新,发展研发设计、第三方物流、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为载体,提升服务业的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围绕生活性服务业消费热点,鼓励企业增加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细分生活性服务业市场,健全标准体系,推动餐饮、住宿、批发零售等居民和家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多层次、规范化、精细化发展。加快旅游、健康养老、文化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实施养老床位和健康服务产业千亿元行动计划,构建“235”布局的重点旅游景区体系。
  实施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发展委
  配合单位: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
  (三)充分发挥品牌影响力,引领需求结构升级。
  1.努力提振消费信心。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加大信息开发利用力度,推动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建设有公信力的产品质量信息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产品质量信息,为政府、企业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提供服务,为消费者判断产品质量高低提供真实可信的依据。建立健全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等关系民生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的监督管理,及时公开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利用物联网、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建立产品及服务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完善网络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担保、损害赔偿、风险监控、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等制度。完善商会、行业协会等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以及消费者、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参与的产品及服务质量监督机制,督促企业坚守诚信底线,提高信用水平。
  实施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
  牵头单位:省质监局、省工商局
  配合单位: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宣传展示自主品牌。深入实施以政府质量奖、甘肃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驰(著)名商标、知名品牌示范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老字号等为核心的品牌发展战略,加快形成一批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积极组织我省企业参与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扩大品牌影响力。做好工业企业品牌培育、产业集群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实施出口食品竞争力提升工程,建设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竞争力,打造一批区域品牌,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做好我省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和组织等优秀品牌宣传,增进公众对甘肃质量的信心。拓展品牌营销传播渠道,运用新媒体,讲好品牌故事,传播品牌形象,传递品牌价值。依托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中国·河西走廊有机葡萄美酒节、临夏清真食品和民族用品展销会、庆阳端午香包节等平台,积极宣传甘肃品牌。鼓励企业借助媒体资源、主动参与具有影响力的重大经贸交流等活动,加强品牌宣传展示和推介,有效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实施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
  牵头单位:省质监局、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工信委、省农牧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推动农村消费升级。加强农村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农村居民质量安全意识,树立科学消费观念,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清理“三无”等不合格产品,让货真价实的商品占领农村市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面向农民的产品服务质量,拓展农村品牌产品消费的市场空间。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完善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大幅降低农村流通成本,充分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统筹规划城乡消费基础设施网络,加大农村地区和小城镇水电路气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力度,加快信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养老服务和文化体育设施。加快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公益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打造区域性以及全国重要的商品集散地,形成全省市场体系骨干框架。加快县乡便民市场建设,实现重点乡镇便民市场全覆盖。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完善流通服务功能,优化流通网络布局。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健全覆盖农产品采收、产地处理、贮藏、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涉农电商平台建设,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拓展农村消费市场,促进线下产业发展平台和线上电商交易平台融合,带动工业品下乡,方便农民消费。加强交通运输、供销、邮政等部门和快递企业与农村物流服务资源的共享,加快完善县乡村农村快递物流体系,畅通城乡商品流通渠道。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辐射农村的作用,提升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服务功能,增强商品和要素集散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特色产业小镇、文化古镇、旅游小镇和生态文明小康村规划建设,提升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服务功能,增强商品和要素集散能力。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和社会保险等制度,解除农民后顾之忧,增强农民消费信心。
  实施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人社厅、省旅游发展委、省供销社、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
  4.持续扩大城镇消费。鼓励家电、家具、汽车、电子等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适应绿色环保、方便快捷的生活需求。加快建设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医养融合健康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文化、健康旅游、体育健身等多样化健康服务。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进一步健全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兴办文化实体,不断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培育创意设计、数字出版、网络传媒、动漫游戏等新文化业态,实施文化数字化、精细化、网络化服务工程。推动广播、电视、图书、报刊、网络等媒体融合发展,利用数字电影、3D电影等高新技术,推行在线选票、电商销售和网上营销。以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中国嘉峪关国际短片电影展和中国崆峒养生文化旅游节、庆阳农耕文化艺术节等节会为依托,推动我省特色民俗民间文化产业走出去。加快“甘肃丝绸之路体育健身长廊”建设,积极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体育健身休闲产业,打造一批集体育训练、竞赛表演、健身休闲、场馆服务、中介培训、体育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户外体育营地、汽车露营地、徒步骑行营地、冰雪运动场地、航空飞行营地、船艇码头、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表演场所等体育产业基地。适应和满足城镇居民消费升级需求。
  实施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
  配合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市场机制。完善质量准入与退出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准入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环保、能效、技术、质量、安全等标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建立更加严格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加大联合执法行动力度,提高执法的有效性,追究执法不力责任。清理、废除制约自主品牌产品消费的各项规定或做法,建立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大幅提高失信成本,形成有利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的体制机制。依法健全完善汽车、计算机、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举证责任倒置制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加强对知名自主品牌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类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二)加强政策保障。在财政、金融、科技等方面加强品牌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支持自主品牌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进一步落实《甘肃省质量激励政策措施》等质量品牌激励政策,支持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等奖励的企业发展,推动质量提高,鼓励产品创新,弘扬工匠精神。
  (三)强化组织落实。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经济新常态下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的重要意义,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切实落实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尽早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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