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政办发[2016]159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9-23
实施时间: 2016-9-2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245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甘肃省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3日
  甘肃省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号),进一步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从供需两端发力,实现稳增长、扩消费、强优势、补短板、降成本、提效益,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使“互联网+流通”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具活力的领域,成为经济社会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重要途径。推进流通创新发展,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创业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在全省培育一批“互联网+流通”骨干企业和专业人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建设,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助力精准扶贫。
  二、工作任务
  (一)推动流通转型升级。引导省内传统流通企业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营销、支付、售后服务等方面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全渠道营销,全方位、全天候满足消费需求,降低消费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利用现有商业设施改造建设消费体验示范中心,发展体验式消费业态,增强实体店体验式、全程式服务能力。通过发展连锁经营、采购联盟等多种组织形式降本增效,提高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实现转型升级的能力。依托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平台,推动传统文化产业、产品和文化演艺等网络营销。积极运用互联网,创新生产工艺和商业模式,开展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品牌价值评价发布、甘肃名牌产品评选等活动,增强餐饮、工艺品、中医药、酒类等老字号传统品牌影响力。推动我省公益性大市场和有条件的专业市场、商品交易市场利用互联网创新商业模式,拓展服务功能,加快平台化发展,以转型升级实现市场结构优化、提质增效,带动产业优化重组,发挥好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作用。(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文化厅、省质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落实,下同)
  (二)推进流通创新发展。鼓励发展分享经济新模式,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鼓励包容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化社会闲置资源配置,拓展产品和服务消费新空间新领域,扩大社会灵活就业。支持发展协同经济新模式,通过众创、众包、众扶等多种形式,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建立上下游企业、创业者之间的垂直纵深与横向一体化协作关系,提升社会化协作水平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大力发展流通创新基地,为中小企业应用互联网创业创新提供集群注册、办公场地、基础通信、运营指导、人才培训、渠道推广、信贷融资等软硬件一体化支撑服务。(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人社厅、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三)加强智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整合建设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对接相关部门服务资源,为流通领域提供政策与基础信息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商业通用技术应用服务。加快甘肃省物流网、甘肃省物流商务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各类快递物流资源,提高快递物流效率,降低快递物流成本。科学规划和布局建设物流基地、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加大流通基础设施投入,支持建设农产品流通全程冷链系统。加大农村宽带建设投入,加快提速降费进程,努力消除城乡“数字鸿沟”。推动智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高冷链设施的利用率。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着力解决快递物流运营车辆规范通行、末端配送、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培训等难题,补齐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发展短板。支持国内外大型电商企业和快递物流企业在我省设立智能仓储配送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四)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深入实施《甘肃省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功能配套,打造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的网上新渠道。支持我省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本土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以农产品、林果产品、民俗产品为重点,推行网络定购定制,打造个性化产品,促进产品网上外销;针对农村消费习惯、消费能力、消费需求特点,从供给端提高商品和服务的结构化匹配能力,带动工业品下乡,拓展农村消费市场。鼓励具有本地结算功能的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特色农产品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宣传、推广、销售,扩大我省农产品网上销售规模,提升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认真抓好我省华池县等28个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品牌培育和标准化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等工作,发挥电子商务在农村流通升级转型中心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鼓励支持供销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拓展适合网络销售的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产品和服务,打造“网上供销社”。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建立多种形式的联营协作关系,拓宽农产品进城渠道。鼓励邮政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整合农村快递物流资源,建设改造农村快递物流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网点,切实解决好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问题。(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农牧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五)促进电子商务进社区。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支持本土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发展社区O2O电商业务,整合购物、缴费、家政、就业、医疗保健等服务资源,实现信息咨询、家政、日用品配送、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消费功能。支持电商企业、快递企业与社区商业网点合作,在有条件的社区、机关、学校等设立智能自提柜和快递代收点。支持老旧小区利用闲置房间、地下空间(不包括设备间、人防设施)等打造多层次、多形式的便民服务点,将零散的社区服务资源进行线上线下整合,统筹建设和改造餐饮、住宿、家政、文化等生活服务网点,提高城市居民生活的便利性和城市发展竞争力。(省商务厅、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六)鼓励拓展智能消费和绿色流通消费。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体验式智慧商圈,促进商圈内不同经营模式和业态优势互补、信息互联互通、消费客户资源共享,抱团向主动服务、智能服务、立体服务和个性化服务转变,提高商圈内资源整合能力和消费集聚水平。积极开展特色商业街区示范建设工作,振兴城镇商业。大力发展绿色流通和消费,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过度包装产品进入流通和消费环节。推动仓储配送与包装绿色化发展,提高商贸快递物流绿色化发展水平,推动形成崇尚节俭、科学、绿色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各市州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建立由商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的工作联系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二)加快完善流通保障制度。按照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做好“互联网+流通”领域内企业组织申报和评审认定工作。推进工商用电同价,允许大型商贸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发挥政府、行业协会作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盘活存量,优化增量,鼓励各地采取先买后租、先建后租等多种措施,引导降低实体店铺租金,保障社区菜市场、社区食堂等惠民便民服务设施低成本供给,引导线上企业到线下开设实体店,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三)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资金的扶持,充分利用现有专项资金和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互联网+流通”领域的投入。(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四)推进流通标准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配套的快递物流、商务服务、商贸服务等领域地方标准体系。结合国家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计划,加快推动商贸快递物流标准应用实施。推动适合我省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分拣、分级、包装、配送和“互联网+回收”等地方标准的制订,引导各类企业加大对标准的执行力度。(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牧厅、省质监局)
  (五)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环境。创新监管手段,采取合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侵权假冒、无证无照经营、虚假交易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群众买到质优价廉的商品,放心消费、安全消费。严厉打击平台型服务企业包庇、纵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营造保障“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顺利实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结合“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健全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用甘肃”网站向社会提供服务,建立基于消费者交易评价和社会公众综合评价的市场化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共享与使用机制,不断优化评价标准和方法,形成多方参与、标准统一的商务诚信体系。开展互联网安全应用技术研究,促进网络安全技术与新技术融合发展。(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
  (六)增强流通领域公共服务支撑能力。认真落实《甘肃省电子商务培训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培训学院—甘肃分院、淘宝大学(兰州)、甘肃省电子商务职业教育集团等培训机构的专业优势,加大实用型电商人才培训力度。鼓励省内高校开设电子商务课程,培养信息化应用高端紧缺人才。支持企业开展电商创新创意创业大赛,发现培养优秀的创业创新项目和创业创新人才。加大省外优秀电商人才引进力度,落实各项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人社厅)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做好 皖政办秘[2016] 2016/8/1
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 工信厅信管[202 2020/3/6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入实施“互联网+流 晋政办发[2016] 2016/9/30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 渝府发[2018]15 2018/5/17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互联网+流通 黑政办发[2015] 2015/11/13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 皖政办[2018]31 2018/8/6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互联网+流通”行动 青政办[2016]19 2016/10/20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商品专业市场开展“互联网 杭政办函[2016] 2016/5/27
关于印发《“互联网+”  绿色生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 发改办环资[201 2016/1/1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广告代理业 京地税营[2008] 20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