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府办函[2016]242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1-30
实施时间: 2016-11-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285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30日
  贵州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精神,加快提升贵州品牌整体实力,引领推动供需结构和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实施大数据、大扶贫两大战略行动,以质量促转型,以品牌带升级,大力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推动形成品种丰、品质优、品牌强的贵州特色产品生产供给体系,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为切入点,营造市场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优化供需关系,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打造一批享誉国内外的领军企业,走经济质量效益型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企业围绕消费需求打造品牌,用质量铸就品牌,用效益检验品牌。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统筹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深入拓展国内外两个市场,加强国内外质量品牌交流合作。
  ——政府推动。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品牌建设,加强对品牌的宣传、培育和保护。扶持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破解行业瓶颈制约,巩固知名品牌阵地。扶持一批品牌意识较强的小微企业发展区域精品,提升价值信誉。
  ——企业自主。鼓励企业建立品牌管理体系,积极开展质量品牌升级行动,加快质量技术创新,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以及服务质量保障等制度,完善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
  ——社会参与。大力培养消费者自主品牌认同感,树立消费信心,扩大自主消费。发挥好行业协会桥梁作用,加强中介机构能力建设,营造关注自主品牌成长、讲好贵州品牌故事的良好氛围,为品牌建设和产业升级提供专业服务。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品牌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品牌供给水平进一步提升。政策法规环境进一步完善,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重点产品质量管理和追溯制度基本建立。品牌规模进一步壮大,优质农特产品、制造业精品供给能力及服务品质显著提升,品牌效应进一步显现。全社会质量品牌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品牌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国家级品牌显著增加。中国质量奖及其提名奖企业3家,中国驰名商标总数60件,国家品牌培育示范企业10家,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00个,3A级以上物流企业50家,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点5个。
  ——创建一批国家级质量品牌示范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5个,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4个,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2家,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15家,国家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5个,国家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3个。
  ——培育一批省级知名品牌。省长质量奖及其提名奖企业24家,贵州省著名商标1200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500家,省级品牌培育示范企业50家,创建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100个,全省知名品牌示范区18个。
  四、重点任务
  (一)夯实品牌建设基础。
  1.开展质量标准对标行动。推进标准清理修订,编制《贵州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大力提升标准供给和质量水平,开展强制性标准清理,精简整合标准。加快推进国家大数据标准创新基地(贵州)建设,支持企业参照国际国内先进行业标准组织生产或开展服务。加快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各类社会团体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在标准管理上,实行自主制定发布、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实施出口食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以先进的出口标准为引领,推动国内食品生产与国际或出口标准并轨,提升贵州食品国际竞争力。
  2.提升检验检测服务保障能力。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工程和民生保障强化计量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快检验检测认证等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和资源整合,围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以贵州国家质检中心园及国家重点检测实验室为龙头,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级质检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全面启动贵州国家质检中心园二期建设,打造“西部一流、国内领先”的检验检测集团品牌聚集区。支持各地根据辖区内产业优势,建设一批具有区域领先地位的省级质检中心。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生产制造企业申请相关资质,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和水平。加快培育和壮大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市场,积极推进全省认证机构建设,与法国必维国际检验集团等著名专业认证认可机构开展合作,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进产销监管链、森林经营与生态产品服务认证。
  3.搭建品牌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以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为支撑,建设“诚信贵州大数据应用平台”,利用大数据手段实现贵州品牌的查询、宣传、追溯、数据服务等功能,动态分析市场变化,精准定位消费需求,为企业开展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供服务。鼓励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攻关和品牌建设。遴选一批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的企业作为创新型领军企业重点培育。加强质量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将质量品牌教育融入职业教育体系,优先建设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申报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4.推动品牌基础研究和品牌价值评价。加快建设贵州省质量发展促进中心,加强品牌战略和品牌标准研究,积极发展品牌工作室、标准事务所,加快“贵州产品”向“贵州品牌”转变,在文化和旅游产业、大数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轻工业、现代农业、资源深加工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培育形成“贵州制造”知名品牌纵队。深入开展品牌咨询、策划、创建活动,支持中介组织等社会品牌培育机构快速发展。建立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竞争力为基础的品牌形成机制,制定品牌认定标准,完善淘汰退出机制。加强品牌资产运作研究,开展品牌价值测算,权威发布品牌价值排行榜。开展品牌经济效益分析研究,定期进行贵州品牌满意度、知名度、美誉度调查,评估政府和企业品牌建设实施效果,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
  (二)实施品牌引领战略。
  1.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大力推进以酒、烟、茶、苗药、特色食品“五张名片”为重点的特色产业发展,构建贵州特色产业商标品牌体系。大力发展商标品牌服务业,培育服务市场,形成一批服务业商标品牌。在传统优势产业、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培育一批著名商标。挖掘多民族文化资源,引导企业注册突出自然生态、民族风情、红色文化等特色的旅游文化商标。引导和支持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自主商标品牌,对其申请认定的著名商标给予倾斜和支持,加强涉农商标品牌建设,服务扶贫攻坚战略。以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为核心,制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带动技术创新、产品服务、市场营销、企业文化等方面协调发展。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积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逐步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
  2.实施产品(企业)品牌战略。开展省级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支持优秀企业参加国家级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分类推进企业品牌建设。增强政府质量奖对产业发展的带动力,振兴发展老字号,鼓励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商标申请。支持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鼓励企业建立产品设计创新中心、工程设计中心,深入推进科技小巨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等评选活动,培育版权示范企业与优秀项目,支持企业进行PCT专利登记。鼓励企业全球配置资源,以收购兼并、组团出击、品牌分销等方式走出去,参与全球品牌战略重组。
  3.实施国资国企品牌战略。全面深化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工作,将品牌建设纳入国资国企考核目标,探索建立品牌无形资产增值视同利润的考核激励机制。在国资收益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优势国资品牌做大做强;通过混合所有制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改制改革,进一步搞活放活、做优做精中小企业品牌;鼓励各类国有企业通过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推介评估,以商标转让、入股等多种市场化方式盘活一批低效商标资源,重点激活老品牌、老字号。
  (三)推动三产供给升级。
  1.提升优质农特产品供给能力。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管理,强化证后监督和标志使用管理,加大获证产品抽检力度,切实维护好“三品一标”公信力和品牌形象,用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引领和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围绕“绿色贵州”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健全林业产业和林产品标准体系,建立林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系列标准规范。引导和扶持企业树立产品品牌,加强产品宣传推介,确定重点目标市场,搭建多元化的营销渠道网络,提高贵州优质特色农产品知名度。积极组织开展农超对接,鼓励企业开体验店、办展示园,多形式、广渠道宣传产品,打造品牌。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市场融资等方式组建农业养殖、加工、销售集团,做大做强品牌企业。围绕重点农特产品品牌和公共品牌,突出农业地方文化特色,全面提升贵州优质农特产品供给能力和水平。
  2.打造“贵州制造2025”。持续深化工业“百千万”工程和“双服务”行动,深入实施“千企改造”、“百企引进”和“双培育”、“双退出”工程,以推进智能制造、发展现代制造业为重点,提高综合集成和制造业发展水平,加快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围绕全省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设一批创新中心,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不断完善创新中心评选及管理机制。积极推动贵州制造企业推行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管理、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管理模式和方法,建立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支撑企业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
  3.实施消费品“三品”工程。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工程,推动全省消费品工业企业提升技术研发能力、创意设计能力、中高端制造能力、品牌运作能力和市场服务能力,推动产业分工从价值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变、产品结构由单一低质低效向多样高质高效转变,灵活适应不断提质升级的消费需求,全面提升消费品供给水平。加大消费品工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推广的示范基地建设,认真总结改善消费品供给中的典型经验,通过示范引领,引导企业加大转型升级工作力度,提升消费品供给质量和效率。
  4.全面提升综合服务品质。根据全省旅游资源大普查情况,完善现有旅游配套,开发一批有潜质的新旅游资源,形成以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区、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等为支撑的现代旅游业品牌体系,形成贵州特色的旅游品牌体系,增加旅游产品供给。以“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为载体,开展行之顺心、住之安心、食之放心、娱之开心、购之称心、游之舒心六大行动,全面提升全省旅游服务质量。深入推进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着力打造医疗保健、健康养老、康体运动、社区服务等生活服务业品牌,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培育品牌消费需求。
  1.提升品质消费。充分发挥信用云、质量云、食品安全云等现有资源,及时准确发布以日常消费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信息,为消费者判断产品质量高低提供真实可信的依据,促进提升消费品质。加大对全省电子信息、汽车制造、食品饮料等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保护、传承和振兴老字号,培育核心竞争新优势,推动提升质量品牌和产品知名度,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实用和舒适美观的品牌商品。
  2.扩大农村消费。综合运用“双打”、“红盾护农”、“利剑行动”等手段,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拓展农村品牌消费市场空间,加强农村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意识宣传教育。积极支持农村居民在交通通信、文化娱乐、绿色环保、家电类耐用消费品、家用轿车等方面的消费。加快建设“宽带乡村”,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加快推进适宜农村地区的分布式能源、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发展保障能力。
  3.提倡绿色消费。积极拓展有利于节约资源、改善环境的商品和服务,鼓励对高效节能电机、锅炉、照明等产品消费,引导居民增加对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汽车、节能空调等产品的消费,提高绿色产品的消费规模。大力推进生态农业、新能源、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领域技术研发和生产服务能力提升,扩大绿色消费需求。
  4.促进互联网消费。大力实施“互联网+”行动,推动互联网与制造、农业、民生服务、交通、旅游等产业的跨界融合,催生消费新业态。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推动个性化定制与规模化生产相结合,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培育互联网金融、智慧旅游、智能交通等产业发展新模式,促进互联网技术在教育、医疗卫生、智慧社区等领域的创新运用。整合农业、畜牧、水产等领域信息资源,建立起基于云计算平台的全省农业综合管理及综合服务体系,以信息化引领农业提质增效,满足消费者对特色优质农产品的需求。
  5.完善服务消费。大力推动康复医疗、生物医药、体育健身等健康消费和家政服务、老年用品、照料护理、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领域产业发展,推动动漫设计、演艺综艺、出版发行、网络文化、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产业及传统文化消费升级,发展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商务会展旅游、研学旅游、中医康养旅游、休闲度假等旅游产业,推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转型升级,提升整体服务消费水平。
  五、支持政策
  (一)财政奖励。用足用好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财政专项资金,对各类综合性和专业性品牌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对首次入评“中国500强”的给予300万元奖励,首次入评“中国民营500强”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及其提名奖表彰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将“质量提升”、“品牌培育”列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专项支持类别,对首次获得国家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和省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称号的,以“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项目扶持。
  (二)税费优惠。对新认定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按国家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结构性减税,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股权激励税收政策,按照国家“营改增”试点安排,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三)金融支持。积极推广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标准创新等质押贷款,赋予信用品牌企业更多信用资产,探索实施专利、知识产权入股等制度,切实解决融资难问题,激发企业创牌、用牌、护牌的持久动力。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适当提高品牌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对面临暂时流动资金困难的创新和品牌企业不降低现有授信额度。完善小微企业及“三农”融资担保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品牌企业上市。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要将品牌建设纳入市(州)政府质量考核体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年目标,推动任务落实。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解细化任务,抓好各项工作推进,不定期向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出台加强和支持品牌建设、引领和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具体措施。
  (二)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双告知”监管改革,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细则,全面落实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联合随机和联检联查,切实降低执法成本、提升监管效能,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便利的营商环境。
  (三)优化发展环境。全面系统清理、修订或废止不适应品牌建设和发展,以及促进新消费、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进省内产品与国内国际标准对标,建立企业黑名单、惩罚性巨额赔偿等制度,推动检验检测认证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和互认,建立国际合作交流机制,倒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大力培育弘扬企业家和工匠精神,推动“贵州制造”加快走向“精品制造”,营造全社会更加重视质量品牌的浓厚氛围。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 厦府办[2016]21 2016/12/2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发挥 内政办发[2017] 2017/2/24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 甘政办发[2016] 2016/9/21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挥品牌引领作用 宁政办发[2017] 2017/1/3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 赣府厅发[2017] 2017/4/27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 沈政办发[2017] 2017/2/9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 陕政办发[2016] 2016/11/1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发挥品牌引领 桂政办发[2016] 2016/11/7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 辽政办发[2016] 2016/12/10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 闽政办[2016]13 201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