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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资委综合[2016]38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12-1
实施时间: 2016-12-1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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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11.24”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管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安委会第一时间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随即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工作部署,以及市政府专题会议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及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绷安全之弦,全面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惨痛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底线,始终紧绷安全之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领导要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扛在肩头、攥在手里、落到实处,党政班子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结合全年履职践诺情况考核、岁末年初关键工作安排,紧扣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企业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作一个全面审视和“会诊”,重点考察商讨“一岗双责”责任是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健全完善、突出问题和隐患是否解决整改到位、基层基础管理是否依然存在“软、松、散”问题,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要查清根源,挂号督办,限期整改。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前期市政府下发的文件以及市国资委印发的《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综合﹝2016﹞357号)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督查考核,全力做好今年安全生产收尾工作及明年安全生产的开局工作。
  二、再部署再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及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结合实际,在前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抓住问题,突出重点,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开展一次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重点检查易发事故的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粉尘作业、旅游景点、各种类型批发市场及出租厂房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二是重点检查整改冬春季节气候寒冷干燥,岁末年初节假日多、人流多等因素造成的火灾、交通事故、踩踏等安全隐患;三是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施工建设中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特别是无视安全风险、超负荷的突击生产及强赶工期的违规施工;四是结合“五违四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出租厂房、员工宿舍等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场所。
  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严密方案,党政齐抓共管,深入现场彻查;要真抓实干,雷厉风行,敢查敢管,一查到底,一抓到底,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全面彻底查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限期限量完成整改,整改结果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隐患,以及企业自身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及市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改。
  三、严把安全管理关口,严防死守各类事故发生
  今年系统企业各类事故较多,安全形势严峻,各单位要有清醒认识,高度警觉,针对年底工作特点,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坚持最严标准、最严要求、最严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强化专项管理、过程管理和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要紧盯防控重点,完善各类预案,加强应急值守,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到岗、到人到工作岗位,杜绝安全生产管理盲区;要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把新、改、扩建项目“准入关”,外包服务、施工队伍进场、厂房场所出租“签约关”;要严格开展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严肃追究安全管理失责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坚决做到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做到举一反三、警示教育不间断。
  市国资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年底各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将予以通报,对工作不力或监管不力导致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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